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红河州弥勒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红河州弥勒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东北黄土坡,弥勒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约2466m2,新建餐厨垃圾等生物质固废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能力100t/d,采用“预处理+续批式+中温厌氧消化”的技术方式进行处理,处理后浮油脂作为化工原料或制备生物柴油;泥沙等惰性物外运填埋或焚烧;沼气提纯脱水脱硫后用于沼气发电,沼渣脱水后消杀干化制备生物质肥料;沼液进行二次厌氧消杀浓缩后制备液态肥,中水处理后达标排放。主要建设有生活管理区、生物质固废垃圾处理区、污水处理区、沼气发电区等;部分工程例如,道路、电力、给排水系统等依托弥勒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本项目总投资约5685.2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弥勒市弥阳镇吉山北路102号
联 系 人:姚毕芬
联系电话:135****8655
邮 箱:243092919@qq.com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云南勤策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明波高架桥西北侧昆明宏盛达月星中心1-2幢2单元7层701-711号
联系人:彭向阳
电话:0871-68220339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可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2.可自行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邮箱;
3.可打印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六、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发布之日止。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