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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6-25
- 有效性有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危险化...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2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7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骆琳
二○一○年八月六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令统一和政令畅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截至2009年12月底现行的部门规章共50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并商卫生部同意,决定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附件:
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 序号 | 规 章 名 称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 1 |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 | 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7号 | 2002年10月8日 | 
| 2 |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 原国家安全监管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令第5号 | 2003年7月4日 | 
| 3 | 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员认证管理办法 | 原劳动部令第6号 | 1996年12月23日 | 
| 4 | 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 原劳动部令第7号 | 1996年12月23日 | 
| 5 |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 | 原劳动部令第10号 | 1998年2月5日 | 
| 6 |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 | 原劳动部令第11号 | 1998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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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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