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0007-98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27
- 有效性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转发停征排污费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局,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停征排污费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8〕1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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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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