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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fgj/2025-0006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发改局
  • 文号
    弥发改函〔2025〕25号
  • 发布日期
    2025-10-1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20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B类

公开

杨玫代表:

您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督促解决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清算完善弥勒市博物馆至福源新城小区路段道路交通标志的建议》第020号建议,已转交市发展改革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要求,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及时开展调查研究,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城发集团进行现场踏勘,并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切实做好代表建议答复工作。

二、代表提出意见及办理情况

(一)市人民政府尽快督促解决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清算

办理情况一是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18日组织召开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明确项目暂缓实施,就项目停工存在的有关问题做了研究安排部署。成立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退库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项目公司加快推进项目退库清算工作,于2021年1月31日完成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期)退出财政部PPP项目库的退库有关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完成投资和有关合同履行情况开展全面审计,并于2023年6月完成项目投资清算审核工作并形成审计初步成果。二是在推进项目投资清算工作中,我市认真厘清政府出资方与社会资本方债权债务关系,在确保项目各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为稳慎推动弥勒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债权债务问题有效化解,结合全市产业发展和资源实际,多次与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商洽,因社会资本方出资股东经营主业限制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上述合作开发相关事宜正积极进一步商洽推进。

(二)在清算完成后由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市政道路建设标准新建道路并配套完善交通信号灯或道路交通标志

办理情况结合正在推进的轨道交通项目整改工作,已编制完成整改方案说明书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查,待整改方案批复后市政府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整改。拟采取的整改方案为先期整改+后期道路改建,即:先期开展局部拆除工作,将已实施的1.13公里有轨电车12米范围恢复为绿化带及人行道;后期待市政道路建设条件满足后,再完成市政道路建设。二是该路段建设已纳入城南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弥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按照30米道路红线宽度,将既有道路改扩建为城市主干道(其中有轨电车12米区域绿化带恢复为机动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道路改建内容包含路基路面、综合管线、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

感谢您对我市综合交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