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fbgs/2025-0011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政办发〔2025〕17号
- 发布日期2025-09-2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弥勒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有关程序规定要求,确保决策事项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承办单位在决策公布实施后应当根据决策事项执行时限或有效期,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并及时将评估报告提交市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按年度进行调整、公布。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 照法定程序办理。
2025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弥勒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