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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095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30
  • 有效性
    有效

解读《弥勒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经弥勒市人民政府同意,《弥勒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5年9月19日正式印发实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

(一)什么是《规划》?

《规划》是国土空间重要专项规划,是一定时期县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任务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是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

(二)为什么要编制《规划》?

(1)生态修复取得一定成效但问题仍然突出

弥勒市生态修复取得一定成效,其中石漠化治理成效明显,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国土绿量持续增加,林草湿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深入,生态状况稳中向好;水环境保护治理持续有力,污染防治稳步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农林空间补充有保障;农业空间生态环境有效改善,耕地提质增产增收;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城市品质持续提升。然而,长期发展过程中,弥勒市仍然面临诸多生态难题,生态空间森林整体质量不高,森林结构不合理;石漠化区域成为当前和今后生态修复的难点;水体水质总体状况良好,但局部水体水环境质量不高;水土流失风险依然存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较重;生态修复投入不足,区域生态功能脆弱未得到根本改善;农业空间坡耕地占比较大、耕地破碎化;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现状供水能力分布不均;农药、化肥过量使用导致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用地布局散乱,居住环境质量不高;城镇空间城市生态品质有待提高。

(2)政策导向与发展需求驱动

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推进的大背景下,党的二十大报告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明方向。弥勒城市品位、人居环境大幅提升,游客量不断增长,稳居全州经济发展强市,得益于始终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加快推进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弥勒市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规划体系,以应对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迫切需求,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破解资源环境约束。

二、《规划》出台的依据

本《规划》编制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要求,参照《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根据《云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结合《省、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省、州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进行编制,确保《规划》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合法性。

三、《规划》范围与目标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21—2035年

规划范围:弥勒市行政辖区全境,下辖3街道9镇2乡1个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对象与总体目标:以《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为对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着力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与完整性,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碳汇能力,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生态基础。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包含以下五个章节:

前言。总结了弥勒市生态区位的优势与生态功能定位,简述《规划》编制的政策背景与意义,明确规划期、基准年、近远期划分以及规划范围。

生态现状与面临的形势。阐述弥勒市生态保护修复面临的形势与要求,结合现状生态概况,从以往生态保护修复成效、主要生态问题等层面分析机遇与挑战。

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系统修复、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突出重点、坚持统筹衔接、坚持量力而行、坚持多方参与的6个坚持为原则。

旨在打造山水共融、林田共生、和谐美好,生态优势明显、环境优美、文化繁荣、社会安定的高品质现代化绿色强市。通过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生态安全格局全面优化,退化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森林、草原、湿地、河湖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健康稳定,甸溪河流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东西两山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碳汇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明显提高;重要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生物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退化耕地得到有效整治,乡村环境整洁有序、舒适宜居,农业空间绿色高效。城市蓝绿网络基本完善,城市内涝等得到有效缓解,城镇空间更加生态宜居。生物廊道、绿色廊道完整性和连通性进一步提高,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绿美弥勒建设持续推进,成为健康生活目的地云南样板。

总体布局。根据州级生态修复格局的总体要求,落实南盘江生态保育与喀斯特地带、滇东南水土保持廊道以及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节点的保护要求,筑牢弥勒市“一带两廊多点”的生态修复总体格局,强化生态保护和底线约束。以《省级、州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确定的修复分区为基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本底、主导生态服务功能及主要的生态胁迫问题,以流域、区域为基础单元,突出自然地理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划分为7个生态修复分区。

主要任务。生态空间上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加强重要河流水系保护修复,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开展草地修复,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护重要物种栖息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农业空间上开展土地整治,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维持生态系统整体稳定,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保护和提升乡村自然景观,塑造特色乡村风貌。城镇空间上保护和修复城镇水体,促进水域空间连通性;增加城镇绿化空间,提升城镇生态品质;完善城市绿道系统,构建绿色空间网络。

项目部署。切实落实省级、州级重点工程部署,统筹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生态修复和支撑体系建设,共部署66个重点项目,全域全要素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五、《规划》的特点

(一)系统性强

《规划》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从全域角度出发,综合考虑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的生态问题,将各类生态要素视为一个有机整体,通过系统规划和布局,实现生态系统的整体优化和功能提升。在总体布局中,“一带两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以及修复分区的划分,都是基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各区域、各要素之间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态修复体系。

(二)目标明确且具阶段性

《规划》不仅明确了2035年全面建成滇中绿色发展强市,“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的城市愿景全面实现,成为健康生活目的地云南样板等长期目标,还制定了2025年的阶段性目标,使规划实施更具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通过分阶段目标的设定,能够有步骤、分重点地推进生态修复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完成,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三)问题导向突出

紧密围绕弥勒市面临的生态问题制定修复策略和任务。针对石漠化、水土流失、局部水体水环境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明确重点区域和关键工程,如在水土流失治理方面,实施弥勒市小茨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以小流域为单元,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四)注重协同与融合

强调部门协同、区域协同以及生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在保障机制中,建立多部门联合执行管理机构,促进部门间的协作;在任务部署中,将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相结合,如在农业空间生态修复中,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共赢。

(五)强调创新与科技支撑

积极探索创新政策体系和生态修复技术,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在创新方面,引进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完善《规划》实施考核评估和奖惩机制,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在技术支撑方面,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研发与示范,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服务平台,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规划》历程

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2023年6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笺〔2023〕1677号),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正式全面启动编制。

2024年3月,确定编制单位,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2024年4月,通过部门走访、资料收集等多种方式开展现状调研。

2024年5月-6月,优先开展了《弥勒市生态保护修复策略和重点工程布局研究专题报告》和《弥勒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与问题诊断研究专题报告》编制工作。

2024月7月-10月,编制了《弥勒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并形成《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

2024年10月15日,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发至各乡镇(街道),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教体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第一次征询意见。

2024年10月29日,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众征求意见稿,完成公开意见征求。

2024年10月,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在昆明召开了《规划》专家和部门论证会,对《规划》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4年11月,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在蒙自对《规划》进行州级技术评审,在顺利通过州级技术审查修改完善后,于2024年12月16日,第二次征求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意见。

2025年6月,送交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地图审查。

2025年8月6日通过市政府专题会议审查,并按会议要求第三次征求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提交弥勒市人民政府。

(二)《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含:一文本、一说明、一图集,具体为:

(1)一文本:《弥勒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文本。

(2)一说明:《弥勒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规划说明。

(3)一图集:《弥勒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图集(3类11张图)。

部分内容因涉密及敏感信息未予公示。

(三)《规划》执行与适应性管理

(1)《规划》指标

本轮《规划》各项指标数据均为相关主管部门提供,属性为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实施过程中需结合实际情况,客观分析总结各类工作成效经验,进行动态适应性管理,实时调整任务指标。

(2)重点工程与子项目

划定重点工程充分响应上位《规划》部署,包含弥勒市相关领域多类子项,部分子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需切实结合实际执行条件进行动态增减调整。

(3)资金保障

本《规划》的前瞻性要求充分考虑地方生态修复需求,并针对性部署储备相关项目。大量的项目计划与资金需求必然存在地方财政保障困难的矛盾。2021—2035年期间匡算总投入约133.30亿元,需阶段性复核评估《规划》资金保障力度,结合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各项投入。

(4)监测监管

现阶段弥勒市生态修复工作监测监管主要依托省级、州级国土空间信息平台,成立跨部门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追踪跟进专班,实时关注各类《规划》工作推进情况,修复成效,及时介入动态适应性管理,科学评估优化项目措施、投入以及任务指标。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庄云杰

联系方式:0873-6127698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吉山南路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