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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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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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弥勒市林草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弥勒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www.hhml.gov.cn/)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弥勒市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西路林业大厦,咨询电话:0873—6222448,传真号码:0873—3058002,邮政编码:65239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弥勒市林草局及时调整充实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弥勒市林草局信息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和《弥勒市林草局保密工作有关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合法合规公开。充分利用弥勒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阳光弥勒网站、国家林草局关注森林网、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和各种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局党务政务公开专栏等渠道,做到应该公开信息主动公开。
2020年度,公开日常工作信息25条,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林业法律法规等信息,圆满完成人大代表建议主办4件和政协提案2件。未收到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 规章 | 0 | 0 | 0 |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2.重复申请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六)其他处理 | |||||||||
| (七)总计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个别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
2.政府信息采集不够丰富,对已经公开信息的更新不够及时。
3.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各科室、各部门“各司其职、全面协调配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2021年工作目标、思路。2021年,弥勒市林草局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水平,提升政府信息收集、整理水平,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2.进一步做好宣传和学习,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全体领导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
3.切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做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财政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4.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专司其责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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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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