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fbgs/2025-0009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7-0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弥勒市西三镇舍德尼采石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弥勒市西三镇舍德尼采石场(采矿权人:弥勒市西三舍德尼砂石料有限公司),矿界与村庄距离不满足最小安全距离(应大于500米),不能通过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采矿许可证已不具备延续登记的条件,拟关闭该矿山。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21日(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873-6127698。逾期、匿名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弥勒市西三舍德尼砂石料有限公司因矿产资源开采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和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因矿山关闭而免除。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