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1282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7-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听证会的
公告(第2号)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及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举行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告,现将《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 :30,会议地点拟定于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王晨瑞   市规划中心副主任
  (二)听证决策发言人
  赵  娇   市规划中心主任
  (三)听证监察人
  刘春文   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四)听证代表
  1.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
  赵程峰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刘思伶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郭海明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彭昭然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马  聪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李继祥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张树彬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付红惠	    大树村委会居民
  赵学英	    大树村委会居民
  王  林	    大树村委会居民
  陈治江	    大树村委会居民
  3. 市人大代表
  殷组云    市人大农环委副主任委员
  4.市政协委员
  任冬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卫站办公室主任
  5.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周飞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
  李  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高级工程师
  6.法律工作者代表
  李胜宣    法律顾问
  7.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
  周海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工作人员
  (五)旁听人
  王  涛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杨亚琳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杨  强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六)听证记录人
  张世奇    市规划中心副主任
  张佳顺    市规划中心副主任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
  (三)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前以不同方式送达各位听证听证代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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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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