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myjd/2025-00004
- 发布机构弥勒市弥阳街道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0-2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弥阳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401000
弥勒市人民政府弥阳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街道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街道、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城市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社区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2.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3.城镇建设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4.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弥勒市人民政府弥阳街道办事处;
2.弥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3.弥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4.弥阳街道城镇建设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5.弥阳街道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除弥阳街道办事处外,其余4个事业单位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8人(离休0人,退休78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务实担当,党的建设焕发新气象。培根铸魂,夯实思想政治基础。认真贯彻“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工委会议30次、传达学习119次、审议事项179项,召开党政联席会议15次、传达学习101次、审议事项139项;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职工政治学习例会39次。同时压茬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年内开展读书班1期、研讨交流80余次、讲党课136场、警示教育102场。固本强基,锻造坚强战斗堡垒。根据新“三定”方案编制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人员转录工作;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障机制,实施社区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积极培养社区基层治理专干。抓实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和示范点打造工作,积极做好梅花温泉社区、慧心社区、源源创新党委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培育,推荐福地社区党总支申报“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全域提升,激活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效能。福地社区、福心社区确定为全省、全州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优势和枢纽优势,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引导社会组织深度“嵌入”社区治理,走出“五社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路径。坚持“党”为核心,聚焦“建”为基础,引领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实现队伍联建、工作联动、活动联办,推动弥阳街道职工之家项目建设,打造云南省工会乡镇职工之家示范点。积极探索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新质生产力,铺田社区党总支领办组建成立和城红色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采取“社区公司合资+平台运营模式”模式,引入人力资源专业运营团队合作开发,为务工人员和用工企业提供双向交流平台,构建现代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抓实3个“书记领办”项目,举办第一届基础党务“大比武”活动,推动社区党组织书记整体素质有效提升。以“党建+金融+N”,对接农商行选派5名“金融特派员”进驻15个社区,结合梅花温泉片区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实际,开设首个综合性金融服务窗口,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赋能金融治理。拓展睦邻党建品牌,以党组织领办公司推进“社企”融合,创新联农助农带农机制,搭建销售服务平台,提升社区发展联动力,创新推出“党建+服务积分”兑换暨城市建设我参与模式和“向日葵”志愿服务品牌,增强社区治理活力。围绕主线,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抓好红河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这一机遇,高质量完成城东社区示范点氛围营造。凝心铸魂,扛牢党管武装责任。高质量完成民兵整组任务,州市两级抽查民兵点验在位率100%。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发动193人次适龄青年报名应征。以全州“两家三站一中心”规范化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把武装部长、专武干事、退役军人服务站和综治维稳的工作人员等合署集中办公,在人员管理、业务培训、工作内容和业绩考核等方面实现融合共建。健全退役军人“七位一体”“四位一体”“网格化”领导服务管理保障体系。铁面问责,深化反腐正风肃纪。聚焦中央、省、州、市“2+4+4+3”重点整治项目,建立问题清单,“前端警示+末端处置”两手抓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优良作风。紧盯末端处置,线索处置初步核实12件,直接进入审理1件,并件办理2件。对辖区内党员干部立案审查12人,党纪处分11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
二是全力保障,民生福祉温暖新生活。优化生态主动担当。街道以古城社区为示范点,牵头开展违规广告牌清理整治,打造清理整治示范街区,以点带面,全面启动辖区内15个社区城中村违规广告牌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强化保障尽解民需。扎实推进惠民政策,全年城乡低保对象531户累计发放241.52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和照料护理补贴61.78万元、临时救助16.12万元、高龄补贴38.07万元。做好“两险”参保缴费扩面工作,全覆盖巡访96名留守儿童和老人,从严落实兜底保障。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按期完成温泉社区和铺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古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文化建设温暖民心。开展文艺演出7次,配合弥勒市农村电影发行站轮回放映电影100余场,丰富居民文化生活;开展乡风文明比拼活动,以“小评比”推动“大文明”;“魅力弥阳”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开设民族团结暨“石榴籽”课堂、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党纪学习教育、网络安全等专栏发布信息900余条。推进温泉社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发挥妇女儿童之家作用,推进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及社区儿童之家阵地建设,组织儿童开展“城市小主人”四项活动,参与社区治理,建设学后假期托管、四半点课堂等公共空间,服务儿童发展。巩固衔接普惠民生。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对“三类”监测对象的全面监测和对农村人口的全覆盖走访排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培育申报弥勒市乡村工匠7人;完成扶贫志编纂年鉴乡村振兴版块工作上报;完善就业服务,推送就业招聘信息岗位33期,提供省内外就业岗位10000余个,开展技能培训班10期600余人次,成功调解26起总金额9.45万元劳动争议讨薪案件,成功为89名创业人员申请创业贷款金额2125万元,为437人申请社保补贴233.74万元。
三是蓄势向好,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经济指数平稳增长。大力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三公”经费监督管理、非税收入管理。2024年1月至12月,全街道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01.89万元,占2024年预算数1580.70万元的227.87%。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38万元,下降77.55%。产业发展提质增效。联动推进项目促发展,同步推进“ 打造文旅康养示范区”城市基层党建项目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书记领办”项目,持续优化乡村旅游景观,做活温泉“暖”经济,发展温泉康养主题旅游,依托社投公司规范管理,拓展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打造“乡村印象体验精品村”;持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截至第三季度,6个村改居社区和9个纯居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共计342.63万元(包含社投公司),平均达22.84万元;拓展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路径,大力发展经济林果,面积共计462.5亩,实现经济效益106.24万元。高质量完成“五经普”工作。以“五经普”为中心,严格按照省、州、市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完成普查每一环节工作,以每一环节工作的高质量保障普查结果的高质量。街道班子成员主动下沉工作重心,带领党员干部对全街道15个普查区、114个普查小区、1154个标识建筑物实行包干挂点联系督导,紧盯普查时间节点,顺利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国家检查组抽查的2个普查小区、24个单位对象、10户个体经营户的检查任务,圆满完成省经普办检查组抽查4个服务业普查单位现场数据核查,完成国家抽查经贸专业普查5个小区、60个单位、40户个体经营户数据核实工作,以及国家抽查8个普查单位凭证核查(工资等)的佐证资料上报,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全覆盖开展“一水两污”改造,扎实推进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自来水改造、电网改造和沿街面外立面提升改造等单项工程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优做实招商引资,截至2024年11月,累计完成备案项目13个、计划总投资2.75亿元,成功入库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1.6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数2.31亿元。助力市场经营主体倍增,辖区经营主体实现累计企业数30303户,新登记经营主体合计4031户。
四是强基固本,社会治理解锁新路径。梅花温泉片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专项整治行动在基层治理、项目管理、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综合秩序等方面持续发力,工作初见成效。截至目前,修订完善7个村小组村规民约,研究制定基层治理积分管理办法;容量为300辆的临时停车场投入运营,大梅花山神庙口袋公园正在有序施工中;强化对违规自建房的排查和执法力度,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对湖泉生态园及红河水乡周边开展集中联合整治,实现街区规范有序经营。慎终如始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坚决贯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每月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每月联合各社区定期对辖区乡道和村道巡查检查,对路面、路基、涵洞等隐患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同时紧抓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久久为功守好森林防火底线。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同步落实林长制相关要求,全年开展巡林1900余次、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20支310人,规划防火通道8条、设置19个卡点、护绿宣传2000余次,防火网又细又实。累计完成10.75万株义务植树,参与人数2.7万人。齐心合力守好社会稳定底线。全年接待群众来访34批140人次,受理信访件23件,目前已办结20件,3件正在办理中。结合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五定”工作法,持续拓宽“警社融合”覆盖面,用好“五级网格化”治理经验,全年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57起(其中包含257起口头纠纷),调解成功413起,44件正在化解中,化解率达90%。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戒毒措施无缝衔接、吸毒人员精准管控、“一体两翼”工作体系落实到位,全面夯实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基础,成立红河州司法行政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站,实现戒毒资源的最优化和戒毒工作成效最大化。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民政府弥阳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收入合计36,018,929.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41131.19元,占总收入的99.78%;其他收入77798.00元,占总收入的0.2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270,940.68元,下降29.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348,738.68元,下降29.93%;其他收入增加77,798.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民政府弥阳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支出合计36,018,929.19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4,089.07元,占总支出的46.29%;项目支出19,344,840.12元,占总支出的53.7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270,940.68元,下降29.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884,411.42元,下降39.50%;项目支出减少4,386,529.26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减少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民政府弥阳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74,089.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39,532.28元,占基本支出的87.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34,556.79元,占基本支出的12.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民政府弥阳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44,840.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弥财预指〔2024〕232号 未来城城市综合体项目拆迁安置房回购资金项目经费12,751,683.00元,主要用于未来城城市综合体项目拆迁安置房回购补助支出;
2.弥财社指〔2024〕59号 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16,757.12元,主要用于铺田社区和温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支出;
3.弥财预指〔2024〕78号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1,556.00元,主要用于相关业务办公费支出;
4.弥财预指〔2024〕412号 红河未来城城市综合体项目农宅拆迁安置补偿补助经费5,850,000.00元,主要用于未来城城市综合体项目被拆迁户安置补偿支出;
5.弥财资指〔2024〕1号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04,830.00元,主要用于各社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支出及办公费支出;
6.弥财综指〔2024〕16号 体育活动经费项目经费14.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杯”篮球赛相关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人民政府弥阳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36,287.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4%。与上年相比减少15,339,490.68元,下降30.09%,完成年初预算的148.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13,74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3%,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部门办公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编制内人员工资津补贴、购置办公设备及用具支出、街道析置聘用人员经济补偿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13,515,8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3%,完成年初预算的328.18%。主要用于红河未来城城市综合体项目农宅拆迁补偿;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红河未来城城市综合体项目安置房回购款。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8,706.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完成年初预算的48.8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村委会社区人员补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施主体变更,收回年初预算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6,59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3%。主要用于政事业单位医疗、计生工作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编制内人员工资进行调增,社保缴费基数随之增加,卫生健康(类)支出增大。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5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完成年初预算的8.62%。主要用于城乡建设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未支付年初预算的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奖补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3,159,07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完成年初预算的58.09%。主要用于农林水类公用经费、森林防火工作、护林员补贴、社区及小组干部补贴、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未支付社区党建工作、社区人员教育培训、居民小组办公、村民小组建设等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8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21年至2024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工作就地恢复经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97,2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5%,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及红河未来城城市综合体项目农宅拆迁补偿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红河未来城城市综合体项目农宅拆迁安置补偿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9,6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社区及小组兼职消防协管员补贴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31,336.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479.60元,下降72.2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31,336.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479.60元,下降7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336.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479.60元,下降72.2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31,336.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街道析置车辆减少,费用相应减少,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28,663.60元,原因是弥阳街道2023年完成析置,2024年车辆保有数比2023年减少,费用相应减少,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50,000.00元,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1,479.60元,下降7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街道析置车辆减少,费用相应减少,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81,479.60元,原因是弥阳街道2023年完成析置,2024年车辆保有数比2023年减少,费用相应减少,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森林防火、综治维稳等日常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人民政府弥阳街道办事处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6,758.79元,比上年减少4,252,467.23元,下降67.40%,主要原因是2023年街道析置后其余两个街道当年的社区、村委会相应经费等相应支出仍由弥阳街道负责,2024年弥阳街道仅负责本单位的办公经费支出,且本年度未支付社区党建工作、社区人员教育培训、居民小组办公、村民小组建设等工作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街道各部门保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弥勒市人民政府弥阳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54,156,131.92元,其中,流动资产51,832,175.43元,固定资产2,323,956.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01,319.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07,327.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5,567.01平方米,账面原值1,443,751.75元;处置车辆11辆,账面原值1,553,60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63.00平方米,账面原值132,906.1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3,659.3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4,458.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10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9,352.3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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