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871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9-17
- 有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弥不动产(2025)第013号
因下列房屋已由弥勒市人民法院拍卖成交,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2025)云0112执141号)】,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7日

因下列房屋已由弥勒市人民法院拍卖成交,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2025)云0112执141号)】,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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