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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087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8
  • 有效性
    有效

郝爽、于谦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 郝爽、于谦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勒市弥阳镇湖泉生态园西南片区·湖泉金秋·旅游小镇*区*幢*单元*号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 云(2019)弥勒市不动产权第0003201号,宗地面积: 40.21㎡ ,土地权属性质: 国有出让 ,终止日期:2078年6月18日;建筑面积:103.34㎡,用途: 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郝爽、于谦(王洪勇代)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