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917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9-23
- 有效性有效
杨景明继承公示弥继(2025)第0101号
申请人 刘玲 向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 杨景明 名下坐落于 弥勒市弥阳街道弥勒大道以西“湖泉湾二号”*期二标*号 房屋所有权继承登记。
合同备案号: ML2021120102577 。经我中心初步审核,拟为其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我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如对刘玲 申请遗产继承登记事项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0日)内向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时,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弥勒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1、2、3、4号窗口
联系方式:0873-6161178
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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