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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102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14
  • 有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云南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山支行

兹有云南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山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勒市弥阳镇西山路片区巨人·世纪广场*号的《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抵押证明号:云(2020)弥勒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343号,不动产单元号:532526101106GB00043F00380284,权利人:云南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山支行,被担保主债权数额:55.00万元,义务人:计磊、朱云霄,债务履行期限:2020年3月6日至2040年3月6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云南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山支行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