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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mzj/2025-0001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民宗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0801000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2024年,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根据“三定”方案,市民族宗教局工作职能为:负责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困难;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加强朝觐事务管理,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方案,市民族宗教局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市民族宗教局仍列市政府工作部门系列。局机关有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与市委统战部合署)、政策法规科、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1个行政单位为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一是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学习贯彻,不断提升民族宗教活动管理能力。二是继续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一进”为抓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发挥好“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努力推进示范创建“点带圈盟”建设,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型”向“示范型”转变。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支持,组织开展好2024年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抓好民族成分变更初审工作,督促指导好2024年“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2.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一是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深化宗教的中国化、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积极支持配合宗教问题治理工作。二是以“五进”“五创”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村(社区)、宗教活动场所,不断增强民族宗教领域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安全。三是深入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强化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抓实宗教督查整改的能力水平,实现宗教治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四是不断健全完善我市宗教事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运行机制,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两张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930,481.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0,481.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2,695.01元,下降11.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2,695.01元,下降11.5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0.00元,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00元,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0.00元,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底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未能按时支付;上级宗教活动场所改造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930,481.34元。其中:基本支出1,693,708.46元,占总支出的87.74%;项目支出236,772.88元,占总支出的12.2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2,695.01元,下降11.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5,370.51元,下降8.90%;项目支出减少87,324.50元,下降26.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0.00元,无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65,370.51元,下降8.90%,2024年年底资金紧缺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以及办公费支出未能按时发放;项目支出减少87,324.50元,下降26.94%;2024年宗教活动场所改造已完成,减少了宗教活动场所改造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3,708.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7,751.98元,占基本支出的90.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5,956.48元,占基本支出的9.80%。人均人员经费190,968.99元/年,人均公用经费20,744.56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772.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专项业务 工作经费支出情况:

1.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231,772.88元,主要用于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请求补助弥勒市落实红河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暨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工作经费。

2.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5,000元,主要用于弥勒市彝族研究学会征集编印《弥勒彝学》杂志所需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0,481.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52,695.01元,下降11.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8%。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年底资金紧缺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以及办公费支出未能按时发放;项目支出减少87,324.50元,下降26.94%;2024年宗教活动场所改造已完成,减少了宗教活动场所改造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61,31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3月增加了补发2023年年终绩效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86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完成年初预算的97.89%,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641.28元; 2080801死亡抚恤8,084.7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4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作经费未能按时支付。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4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1,661.7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815.4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58.8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跟实际支付的工伤保险有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8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主要用于2210201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8,486.005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0元,决算为14,925.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96.07元,下降14.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9,998.4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99%,完成年初预算的2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4,92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01%,完成年初预算的14.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3.93元,增长13.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80.00元,下降43.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80.00元,下降43.4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925.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6.07元,下降14.8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若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9,998.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4,9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整个年度中严格执行不超预算支出计划,节约各项开支,提倡过紧日子。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83.93元,增长13.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80.00元,下降43.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整个年度中严格执行不超预算支出计划,节约各项开支,提倡过紧日子。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2301行政运行4,927.00元,产生的接待12批次82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956.48元,比上年减少7,812.07元,下降4.5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节约各项开支,过紧日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39,741.81元,其中,流动资产481.18元,固定资产39,260.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860.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27.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27.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2024年决算,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及国有资本经营决算,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以及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