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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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01-2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完成。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的2020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2-4室,邮编:652399,电话:0873—62129170,电子邮箱:ml.mz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民族宗教局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切实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形式。2020年,市民族宗教局通过弥勒市政府网共计发布政务信息8条。
(二)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分管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领导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二是2020年弥勒市民族宗教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 规章 | 0 | 0 | 0 |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 (三)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
| (七)总计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民族宗教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学习方面,部分科室和单位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到位,业务不熟练。二是在认识方面还存在一些偏差。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认为把工作依法做好,做完即可,缺乏及时主动公开意识,需有待提高认识。
2021年,市民族宗教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审查。二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明确工作标准。三是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局做好政务公开的能力和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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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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