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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czj/2025-00044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1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24年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3100011000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弥勒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二、2024年弥勒市财政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2024年弥勒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2)

四、2024年弥勒市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附件3)

五、2024年弥勒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2024年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5)

七、2024年弥勒市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2024年弥勒市“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附件7)


弥勒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2025年9月30日经弥勒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1377”工作思路,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项目和民生财力保障,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303,604万元,比上年增长17.3%,增收44,669万元,为预算数269,190万元的112.8%,为调整预算数300,200万元的10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0,852万元,为预算数171,632万元的122.9%,为调整预算数210,500万元的100.2%,比上年增长26.5%,增收44,219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09,009万元,比上年增长13.2%,增收12,6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7%;非税收入完成101,843万元,比上年增长44.9%,增收31,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8.3%。上划中央、省、州收入完成92,752万元,比上年增长0.5%,增加450万元。其中:上划中央收入54,516万元,比上年下降6%,减收3,497万元;上划省级收入32,911万元,比上年增长10.3%,增加3,075万元;上划州级收入5,325万元,比上年增长19.6%,增加87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7,732万元,为预算数421,395万元的115.7%,为调整预算数485,000万元的100.6%,比上年增长18.1%,增支74,59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8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1,15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452万元,调入资金75,866万元,上年结转62,352万元,收入合计 590,6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732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3,15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680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1,430万元,支出合计528,995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61,683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61,280万元,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590,678万元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报告”中的584,573万元相比,增加6,105万元。主要是:(1)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报告的215,064万元调整为221,156万元,增加6,092万元。一是与州级结算增加固定数额财力性补助资金4,02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增加550万元;二是根据《红河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增加其他税收返还收入1,516万元。(2)调入资金由年初报告的75,853万元调整为75,866万元,增加13万元。

2.支出总计528,995万元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报告”中的531,842万元相比,减少2,847万元。主要是上解支出从36,000万元调整为33,153万元,调减2,847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根据全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增加227万元;烟草教育附加上解减少614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省级部分需通过调库完成减少2,460万元。

3.由于收入支出数发生增减变化,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由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报告”中的52,731万元调整为61,683万元,调增8,95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由年初报告的52,731万元调整为61,280万元,增加8,549万元,剩余资金403万元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3,057万元,为预算数122,302万元的133.3%,为调整预算数162,451万元的100.4%,比上年增长137.6%,增收94,427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44,050万元,同比增长206.2%,增收97,00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7,475万元,为预算数82,260万元的155%,为调整预算数109,359万元的116.6%,比上年增长49.5%,增支42,212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增加64,09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同比增加14,295万元,偿债资金同比增支5,246万元,同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减少38,7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3,0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167万元,上年结转8,70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6,624万元,收入合计335,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47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4,42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537万元,调出资金73,786万元,支出合计310,222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25,334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变化,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报告”保持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报告”保持一致,但上解支出由年初报告的4,550万元调整为4,537万元,减少13万元,主要是与州级结算严格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省级统筹部分的35%上解。由于上解支出减少,调出资金由年初报告的73,773万元调整为73,786万元,增加13万元。

3.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25,334万元与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80万元,为预算数2,000万元的104%,为调整预算数2,080万元的100%,比上年全额增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6万元,为预算数和调整预算数36万元的100%,与上年持平。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万元,收入合计2,1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万元,调出资金2,080万元,支出合计2,116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平衡。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1,563万元,比上年增长8.8%,增收25,241万元,为预算数318,158万元的97.9%,为调整预算数318,965万元的97.7%。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16,833万元,比上年增长14.9%,增支41,096万元,为预算数316,997万元的99.9%,为调整预算数318,374万元的99.5%。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11,56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8,219万元,收入合计389,78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6,833万元,支出合计316,833万元。收支相抵,社保基金预算结余72,949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11,563万元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报告”中的311,414 万元相比,增加149万元,主要根据州级通知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8—2024年委托投资收益149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无变动,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报告”中的支出316,833万元一致。

3.由于收入增加,支出未变,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72,949万元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报告”中的72,800万元相比增加149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弥勒市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32,624万元。全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7,780万元(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7,000万元、通过预算安排偿还780万元),余额减少820.48万元;2024 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80,411.75万元,严格控制在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85,078万元内。

二、2024年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一)聚焦财政政策功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先进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等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精准直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年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9,737万元,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稳企业、保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财政金融联动。不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支持力度,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4笔12,193万元,为全市464个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圆了就业梦,带动1,800余人实现就业,充分发挥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贯彻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给予评审价格优惠等政策。明确政府采购不得设置针对中小企业的限制性条款,保障中小企业和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2024年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合同总金额37,189万元,占总采购额的94.99%。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构建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与省农担公司签订《政担合作协议》和《风险补偿金委托管理协议》,设立初始规模100万元风险补偿金,推进实施农业融资担保“零费率”政策。2024年省农担公司在弥勒市辖区内新增担保户数51户、担保金额5,123万元,累计担保户数2,347户、担保金额97,061万元。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格落实《云南省转移支付监控实施方案》,规范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完成各项直达资金支出67,605万元。

(二)聚焦资金要素保障,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准确把握“一揽子”政策机遇,全年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58,359万元,有力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年内争取到增发国债资金8,400万元,用于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4,600万元,用于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项目改造;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24,362万元,用于兑付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农村公路养护、产粮大县奖励、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水库移民扶持等建设。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抢抓中央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政策机遇,扎实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申报和争取工作。全年累计争取到位债券资金132,624万元,其中: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7,0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16,800万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108,824万元。持续发挥财税金融统筹联动机制作用。全年共获批融资项目、金融产品、流动资金贷款80个,融资到位资金20.79亿元。

(三)聚焦优化民生保障,提升财政支出普惠效能。教育发展“有力度”。加大教育发展支持力度,全年安排教育支出86,344万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的目标,推动全市教育水平优质均衡发展。统筹安排资金4,823万元用于发放学生资助补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城乡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制家庭经济学生小学每生每年从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从1,250元提高到1,500元。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6,097万元,实现每生每天5元的就餐标准,惠及全市111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受益学生4.02万人。安排下达生均公用经费8,527万元,实现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全覆盖。加大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足额按时发放教师工资,确保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全年发放4,732名教师工资53,398万元。拨付全市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义务教育校舍维修长效机制、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等改善办学条件类资金7,234万元,有效补齐教育短板,提升办学条件。统筹安排弥勒一中托管费815万元,推动改变全市高中教育基础现状、促进全市高中品质化发展、实现高中教育教学高质量提升。医疗卫生“有强度”。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聚焦病有所医,继续着力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年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2,390万元,有力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5,439万元;投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资金1,814万元,支持9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增效及40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拓面建设;安排中医药专项发展资金160万元,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多病共治护老人”公立中医医院老年病情科;安排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41万元,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及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等方面;拨付在岗乡村医生补贴资金281万元。社会保障“有温度”。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61万元,全力支持各项社会保障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持续推进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改革,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0,415万元,大力支持弱有所扶,确保全市1.85万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安排14,118万元保障全市8,912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8元,切实保障老有所养;安排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1,377万元,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373万元,支持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安排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经费676万元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69万元,提升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安排就业专项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2,463万元,落实保就业及技能提升培训政策;发放失业保险金及稳岗补贴1,657万元,落实社保缓缴政策,稳增长保就业。

(四)聚焦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品质城市和美乡村。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按照“粮食安全”工作责任要求,做好政府储备粮资金保障,全面提升保障粮食储备安全能力,全年共拨付粮食风险基金38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年投入农业农村支出19,813万元,到位财政衔接资金10,212万元,投入7,065万元实施产业项目46个,产业资金占比69.18%,全力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助力农村居民和脱贫群众增收致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投入水利发展及水环境污染防治资金10,742万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好碧水蓝天;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投入森林资源及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资金4,436万元。有效提高交通保障能力。投入交通建设专项资金8,913万元,其中:农村公路养护资金3,208万元、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及30户自然村硬化路建设资金4,568万元、兑付农村客运补贴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211万元,大力提升了农村交通运输能力,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增发国债及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城市排涝能力提升及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资金33,000万元,投入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55万元,兑付购房财政补贴专项资金1,055万元。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专项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专项补助资金732万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349户;投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136万元,资金的投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五)聚焦风险防范化解,确保安全底线稳固可靠。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强财政运行形势分析和监测预警,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隐患,严格依法依规征管税费。压紧压实“三保”责任,健全“三保”工作机制,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全年累计支出“三保”保障资金210,649万元。严守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底线。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强化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严防专项债券风险,积极化解债务存量,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确保债务按期归还,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全年偿还债务本息258,326万元。防范化解金融和国有企业风险。成立弥勒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非法集资活动。统筹开展全市“7+4”地方金融组织和机构规范整治工作,清理核查民营企业83户,国有企业27户。实施社会网格、公安警格、金融网格“三格”联动,织密织牢非法集资风险防护网,牢牢维护社会稳定底线。建立全市国企债务动态监控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债务偿还及时、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多措并举开展资产资源盘活工作,取得盘活收入20,751万元,坚决扛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严守社会发展平安底线。全年投入公共安全资金15,783万元,持续加强公共安全治理,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不断提升人民安全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六)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国企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以“止损、瘦身、提质、增效”为思路,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完成申报退出融资平台名录1户,实现20户企业扭亏控亏。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全力筹集注册资本金105,900万元注入市属国有企业,加强企业评级工作,目前全市拥有1个AA+、3个AA主体评级公司,市产业发展集团是云南省县市级唯一拥有1个AA+和2个AA主体评级的公司。强化国有企业融资行为监管。规范企业融资渠道和方式,2024年市属企业融资到位20.79亿元;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企业在融资前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确保融资项目具有合理的收益和偿债能力。

(七)聚焦制度管理建设,提高财政治理管理水平。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出台《弥勒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财会监督、“清源行动”10个民生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工作。强化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各类监督之间的协同,加大财经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对6家公司进行处罚和公示,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和普法教育。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大力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打造线下不见面、线上零距离的采购新模式,全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到100%。共完成采购预算40,513万元,实际合同金额39,149万元,累计节约资金1,364万元,平均节约率为3.37%。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建立统计、报送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推动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全市共34户(含1户分支机构)通过行政许可取得代理记账资格,实现代理记账收入970万元,为2,342家小微企业提供了财务保障。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印发《弥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弥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弥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弥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3个子办法。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财政支出重点,积极开展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完成对22个重点项目及2家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评价总额达59,563万元。开展项目事前评估,预算项目初审由296个审减到146个、审减率49%,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坚持以政领财,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政领财、政令财行,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积极推进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财政管理和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高质量的财政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强基固本,持续稳定经济大盘。一是做强产业壮大财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涵养优质财源,加快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形成财政增收与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坚定不移抓实收入,准确把握财税收入变化趋势,突出抓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税收征管,做大做优财政蛋糕。二是积极盘活存量资源。持续推进国有“三资”清查处置,着力挖潜增收,同时确保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完成150,000万元以上,形成更多可用财力服务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三是全力争取资金支持。紧密跟踪中央、省级政策动向,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债券及各类政策支持。用活用好各类财政工具,保持与上级财政部门密切沟通,强化重点领域能力建设。

(三)坚持保障重点,助推市域经济发展。一是制定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级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明确保障内容、政策标准、实施期限、支出责任等。二是落实民生保障重点任务。把严把紧预算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从紧安排必要支出。集中有限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全面审核清理政策项目支出,取消到期政策资金,集中有限财力保障重点工作部署落实。三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积极争取专项债券额度,充分发挥增发国债作用,多渠道筹集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扩大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

(四)坚持改革破题,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基数”,按照“先定事后定钱”的原则,结合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和财力可能,以零为起点编制预算。严格按五级优先序安排支出预算:即“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事项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性事业发展支出,其他支出。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全力打造预算绩效全周期闭环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始终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三保”预算执行监测和库款保障机制,兜牢“三保”底线。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逐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积极盘活各类资产,确保债务率处于合理区间,为以后年度争取专项债券赢得空间。三是全面履行依法理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把日常财会监督、财政专项检查、推进财务管理监督常态化检查等工作落到实处,着力提升各单位内控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财政资金使用风险。

(六)坚持目标导向,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一是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围绕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提高国有资本的产业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二是增强国资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增强监管合力,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企业债务风险、投资风险等的监测和预警;完善考核体系,严格规范各层级企业薪酬管理,进一步健全员工激励约束机制;三是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大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以全市经济发展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战略为出发点,聚焦产业链培育,围绕主导产业开展投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

(七)坚持从严从实,持续强化财经纪律。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财政部门作为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必须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问题,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同各类财经违法违规行为做坚决斗争,用火眼金睛看紧“钱袋子”,当好财政资金“守护者”。二是加强财会监督。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完善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财会监督与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绩效管理一体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三是注重成果运用。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压实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将财会监督成果作为预算管理、政策调整、资金安排等重要依据,通过收回资金、调减预算、暂停拨款等措施,对违规部门单位予以惩罚,以监督促管理。


监督索引号53250403100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