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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xfj/2025-0001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0-1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到省到州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弥勒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中共弥勒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弥勒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领导接访、约访制度,与群众零距离接触

落实市级领导接访制度,年初印发《关于2019年度市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程安排的通知》(弥办发〔2019〕82号),市级领导采取定期、随机、适时等方式接待来访群众。坚持执行在市级领导接待信访群众工作中,信访事项涉及部门主要领导和顾问律师陪同接访制度。市级领导接待来访群众31批130人次,办结29批126人次,其余在办理时限内,正在办理中。

市级领导带头约访一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老上访户案件,有效促进疑难信访案件的有效化解,对老上访户采取教育疏导、法制教育、以情感化、困难救助等综合施策,实现部分老上访户息诉罢访。1至12月,市级领导约访10批350人。

2.大力推广网上信访、降低群众信访成本

推行手机信访、微信信访,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共收到网上信访件368件,已办理答复349件,其余19件在办理时限内,正在办理中。其中:人民网70件,办理答复65件,5件在办理时限内,正在办理中;领导信箱15件,已办结14件,1件在办理时限内,正在办理中;微信信访62件,办理答复60件,其余2件在办理时限内,正在办理中。网上信访的占比已上升到信访总量的57.41%,已成为我市信访的主渠道。

3.充分发挥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

机构改革结束后,进一步完善了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及时调整充实了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召集人、成员单位和办公室。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形成信访工作齐抓共管的大合力大格局。10月1日,在今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活动的重点时期,因我市信访事项办理速度迅速、上报材料快速、落实领导要求极速,扎实有效的工作得到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太原的批示表扬。

4.认真开展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

建立和完善信访件督办制度,坚持对未按时按质完成的信访件采取发函督办的形式进行督办,树立督办的权威。共发出督办函3件,督促信访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充分发挥复查复核在解决信访案件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复查质量,成为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程序保障。共收到信访案件复查申请5件,4件不予受理,1件已经办结。

5.重要信访案件进行联合接访,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对到市委、市政府大规模集体上访和重要信访案件进行联合接访,迅速通知涉事乡镇和职能部门的领导及时到市信访局进行联合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作出解释和答复,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共开展联合接访25批501人次。

6.推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

按照《弥勒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弥司联〔2018〕19号),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信访问题具备人民调解的条件情况,适时启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的机制,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开展以来,共收到人民参与化解信访问题34件,化解30件,化解率88.24%。

7.圆满完成全年信访维稳保障任务

采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攻坚化解重点信访矛盾、领导干部带头接访下访、派出劝返工作组劝返工作前置、零报告工作制度、制定应急工作预案等管用见效的工作措施,圆满完成了各级“两会”、弥勒女子半程马拉松赛、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各级领导来弥勒调研等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点时期、敏感时段的信访维稳保障工作任务。

8.“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取得成效

加大“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工作,投入了5万余元资金完成了候访大厅建设,配置了等候椅、LED显示屏、视频监控、饮水机、来访登记桌等硬件设施,让信访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信访接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相关法律法规上墙,对信访条例、扫黑除恶知识、依法逐级走访政策等进行了有形有效地宣传。2019年,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率为97.73%,10月份信访局获得信访群众赠送的锦旗1面。

9.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进一步畅通举报反映渠道,对2017年以来登记受理的1785条来访案件和信访案件,进行逐件分析排查,把疑似涉黑涉恶的2件案件线索上报市扫黑办。

10.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局机关划拨了3万元到扶贫点西二镇海泊村委会和单位职工驻村点西三镇麟马村委会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职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做好挂联户的扶贫工作。

11.实施党建促进业务大发展

以信访局成立党组为契机为动力为起点,以党组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全面推进党组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在业务工作中,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支部党日主题活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打造干净、忠诚、担当的信访干部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579,515.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9,515.0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收入2,613,251.4元,同比下降1.31%,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596,685.44元。其中:基本支出2,391,665.16元,占总支出的92.10%;项目支出205,020.28元,占总支出的7.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2,658,755.61元,同比下降2.33%,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91,665.16元。上年支出2,164,020.4元,同比去年增加227644.76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2个公务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020.28元。上年支出494,735.21元,同比去年减少289714.93元,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6,685.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上年2,658,755.61元,同比下降2.33%,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10,05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6%。其中2010301款项支出1683081.56元,2010302款项支出50000元,2010308款项支出255020.28元,2010350款项支出32195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保障、信访维稳工作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60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1,02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512.53元,完成预算的48.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570.53元,预算数67000元,完成预算的45.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942.00元,预算数为37000元,完成预算的48.4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6,712.46元,下降53.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586.46元,下降5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126.00元,下降54.0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70.53元,占63.02%;公务接待费支出17,942.00元,占36.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70.5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570.5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9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9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维稳,联合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424.14元,上年支出138,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71%,原因是基本支出中日常工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2997.14元、邮电费1008元、物业费19704元、差旅费790元、会议费870元、公务接待费848元、工会经费31124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6533元、其他交通费955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602,394.16元,其中,流动资产11,801.20元,固定资产590,592.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4,948.4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132,416.45元,固定资产减少242,532.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8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8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98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