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rsj/2025-0010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1601000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市人社局基本职能为: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上级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为准开展工作,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行政审批项目,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事业单位管理科

3、劳动关系科

4、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5、就业促进科

6、劳动保障监察科

7、信访仲裁科

所属单位4个(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

1、弥勒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弥勒市社会保险中心

3、弥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弥勒市人力资源信息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其中:行政单位1个: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我部门所属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人社事业首要任务,牢牢把握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两大定位,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稳”字为基促发展,就业创业政策有效落实

1.多措施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一是推动转移就业。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组建稳岗工作队开展“敲门行动”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拓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增量”。协调组织“务工专列”“务工专车”“点对点”输出24车次956人,全市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45万人,城镇新增就业6220人。二是鼓励实施创业。对符合条件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给予政策支持,今年以来,扶持461人成功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5亿元;推荐40人申请“云岭创业贷”,发放600万元。三是兜底帮扶就业。为脱贫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一老一小”留守家庭等特殊群体提供精准服务,及时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就业帮扶车间等帮助实现就业。2024年,全市开发乡村、城镇公益性岗位共1038个,发放补贴1029.96万元;开发104家就业见习基地吸纳166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审核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37.65万元;认定就业帮扶车间22个,发放补贴38.96万元;审核发放脱贫人口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257.36万元,惠及4578人;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415.05万元,惠及879人。

2.多层次建强服务体系。一是建成一个市级零工市场。与街道、社区协调联动,对照省级建设标准在铺田社区(中央华府停车场)建成市级零工市场。截至目前,登记企业用工需求372条、零工人员信息1800余人次,发布岗位信息1100余条,实现灵活就业1万多人次。二是打造多个就业服务点。在福地、凤凰、小河边等村(社区)设置零工驿站和就业服务站,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帮助更多居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三是搭建线上就业服务平台。依托“弥勒人社”“弥勒职场”“弥勒通”等网络平台,搭建线上“供求”劳务平台。2024年,线上发布岗位79期,提供就地就近岗位7600余个,“直播带岗”22场,线下举办招聘会20场,提供就业岗位2万余个,达成用工意向3400余人。四是强化企业用工保障。与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建立联动机制,定期收集用工需求、推送用工岗位。组织昆明理工大学、云大财经大学等市外高校和市内技工院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成立人社政策宣讲团,深入金锣食品、浩翔科技、多莉服装厂等50余家企业解读政策,实现政策与企业、劳动者精准对接。浩翔科技、金普乐公司与市内2家技工院校签订《校企合作框架协议》。

3.多渠道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一是围绕产业特色打造劳务品牌。推广“小河边”特色产业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模式,围绕旅游经济组织劳动力进入产业基地及旅游周边项目务工。先后打造“弥勒大厨”“弥勒绿康”“弥勒小红帽”3个州级特色劳务品牌。正在打造的弥勒“玫瑰花匠”特色劳务品牌,带动就业2000余人,创收近2000余万元,带动周边劳动力就业1万余人次。二是围绕地方特点力求人尽其才。采取“用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集体经济”的模式,结合乡镇特点形成相对稳定、可组织外出的零工队伍,实现劳动力由农民向产业工人的转变。目前,西三凤凰、新哨夸竹、朋普小寨村集体成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累计向企业输送劳务人员2000余人次,带动群众增加务工收入20余万元。三是围绕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含金量。紧扣供需双方需求,在全州率先推行“企业下单、人社接单、毕业即就业”的“订单式”“定制化”技能培训新模式。目前,培训5282人,培训后实现就业4539人,就业率达85.93%,完成深圳勤本集团、雅阁酒店等企业的定制化培训。

(2)“扩”字为要兜底线,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完善。一是持续推进参保扩面。常态化开展社保康乃馨服务,开展“三出三进三深入”服务和“社保+视频号+微信朋友圈推广”新模式。今年以来,举办社保政策培训8场次,入企进村宣传近2000次,服务对象咨询 8万余人。建立“精准扩面实名库”,开展社保精准扩面数据摸底,加强监管推动依法参保,动员鼓励个体从业、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等人员参保。截至12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0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参保6523人;工伤保险参保6.1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68万人。二是全力保障参保待遇。对照“不漏一人、不少一分”“不错发、不漏发”的目标,发放1.67万名城镇职工退休人员调整待遇139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0元至148元(65周岁以上153元),全市补发695万元,惠及7.93万名老年人。及时足额支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共13.64亿元;为951户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4769万元,发放稳岗返还补贴608.29万元;为1.26万名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60万元。构建整体协同、高效敏捷、服务集成、标准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安全闭环模式,不断加强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截至目前,核查疑点数据764条、追回基金135.1万元。三是深入落实社保改革。拟定《弥勒市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江边乡江边一组集体资金完成缴费,146名参保缴费村民成为首批受益者,补助覆盖率100%。征收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1840万元;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保率100%,930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比例7.33%,比2023年提升5.03%;兑现被征地农民参保补助1.57万人8499万元。全市申领电子社保卡35.66万张,申领率66.79%。

(3)“聚”字为向优结构,人事人才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多渠道引进专技人才。找准我市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需求,采取“入校选才”、公开招聘和自主选才等方式补充人才。2024年,带领用人单位赴各高校招聘人才49名(其中:昆明理工大学专场招聘8名研究生,云南师范大学招聘教育系统紧缺专业人才41名),公开招聘到岗89人,医疗系统自主招聘备案制紧缺人才14名。二是人才工作取得成效。产学融合新路径与新模式初具雏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吉成集团、云南磷电化工有限公司分别被昆明理工大学认定为“人才服务站”和“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打通了与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高校的“校园招聘”通道。2024年,成功申报6家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云南金灿影视杨程成成功申报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技术人才。三是规范实施人事管理。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180人,完成15个乡镇(街道)602人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转隶。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成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25名管理岗职员获等级晋升。

(4)“调”字为先化风险,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一是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重视源头抓治理。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开展催缴行动2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7人次,检查在建项目34户次,对7个在建项目下发限期补缴通知书,现金补缴31.5万元,保函代替现金972.8万元。截至年底,全市共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金2728.2万元,使用保函代替保证金共计6307.07万元。开展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工作站创建活动,全市共建设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工作站17个,解决欠薪纠纷2件,涉及26人3.64万元。针对痛点建机制。针对新开工项目管理相对混乱问题,对“六制一金一表”上传录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资代发专户的开立等重要环节加强指导示范。在辖区内开展台账展示竞赛,以“赛”促制度落实。共出动执法人员47人次,检查在建项目23户,指导录入预警平台65户次、抽查32户次,开展上门指导服务23户次。直面难点抓整治。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工程项目为重点监控对象,结合日常巡查,扎实推进“安薪行动”。开展各类专项联合执法8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6人次,排查重要领域61户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实名制管理不到位、维权信息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11个风险隐患。二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重点企业开展劳动关系动态监测和薪酬调查,对技能人才较多的4家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服务,组织开展劳动用工“义诊”8次。开展旅游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积极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应用。深入平台企业宣传讲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规定,预防和减少用工矛盾。三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14家全面入驻“一站式”智慧调解工作平台,成立5家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中心。2024年,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53件,其中:仲裁调解80件、仲裁裁决69件、撤销案件4件,涉案金额621.37万元,时效内结案率100%;各基层调解组织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93件,涉案金额547.73万元,调解成功率86.63%。

(5)“严”字为底强党性,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纵深推进。一是以政治建设为根本把稳政治立场“方向盘”。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2024年以来,第一议题学习23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次,各支部累计学习100余次。组织党员到蒙自查尼皮开展现场教学活动1次,到城市规划展览馆、博物馆开展现场教学活动2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电影《绝地重生》。二是以主体责任为牵引牵牢党建工作“牛鼻子”。及时研究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持续深化党建品牌“多彩人社”创建成果转化,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强化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深入挖掘人社亮点,编报信息被上级采用86篇,其中:国家级4篇、省级15篇、州级30篇、市级37篇。三是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念好党风廉政“紧箍咒”。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工作清单,举办读书班,夯实遵纪守纪基础。紧盯就业资金使用、社保基金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关键少数”“三重一大”事项目常监督,推动监督工作有效落实。围绕“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人社部门工作目标,以“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问题整治。持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政治生态好、纪律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人社”。组织52名全市社保业务窗口经办人员到云南省小龙潭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集体谈心谈话各2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82030035.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030035.1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09241.70元,下降2.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09241.70元,下降2.3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事业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经营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其他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2024年贴息资金资金因发放政策有变,当年未发生收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82030035.14元。其中:基本支出159458372.36元,占总支出的87.60%;项目支出22571662.78元,占总支出的12.4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93494.82元,下降2.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833180.44元,增长8.75%;项目支出减少17326675.26元,下降-43.4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经营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4年全市统筹外退休费增加;2024年贴息资金资金因发放政策有变,当年未发生收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458372.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669040.37元,占基本支出的99.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9331.99元,占基本支出的0.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71662.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0073.99元。

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稳定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经费2573600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030035.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309241.70元,下降2.31%,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282984.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1%。主要用于保障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结转指标计入2024年预算收入。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292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完成年初预算的91.9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573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完成年初预算的14.66%。主要用于财政对企业贴息资金及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贴息资金资金因发放政策有变,当年未发生收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05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完成年初预算的89.19%。主要用于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XX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会、出差、培训、调查欠薪案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用于上下级对口部门、科室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9331.99元,比上年减少143429.01元,下降15.38%,主要原因是各项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1959767.62元,其中,流动资产10470473.81元,固定资产7069032.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420261.3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99838.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81419.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959767.62

10470473.81

7069032.46

6769156.69  



299875.77



4420261.3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4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28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940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940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