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sjj/2025-000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0-11
- 有效性有效
关于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9月30日在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孔令果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1377”发展思路,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积极推进财源建设,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保障,推动重大风险防范有效化解,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稳中有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各部门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切实加以解决。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问题整改。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1.08亿元、支出总计48.7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6.3亿元、支出总计12.7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80万元、支出3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1.14亿元、支出总计31.68亿元。以上“四本预算”年末均实现了收支平衡。市审计局按要求将2024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发现主要问题:预算编制不规范;应缴未缴、应收未收非税收入,涉及金额1.18亿元;专项债券、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涉及金额1.05亿元;违规发放公职人员补助,涉及金额11.22万元;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等。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2个部门开展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存量资金未上缴本级财政统筹管理,涉及金额18.08万元;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处置不当,涉及金额7.35万元;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等。
三、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对1个乡镇、1个部门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任中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水库管护不到位;污水处理厂项目闲置;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采矿权出让收入收缴不到位,矿山治理监管不到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等。
四、重点民生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6个专项审计调查。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落实风险防控不到位、经销商涉嫌骗取财政补贴资金,涉及金额407.7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落实不到位;违规发放生活补助、报销培训费;退耕还林项目林木保存率低;村级卫生室药品库存账、药不符等。市机关事务局2021—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应缴未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287.2万元;财务处理不规范,涉及金额30.03万元;后勤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不规范、集体决策未落实等。市2021—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审计调查,发现主要问题:3家单位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10家单位采购程序不规范;12家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不及时等。市教育体育系统2021—2023年度政策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贯彻落实教育政策措施不到位;制度建设及内控制度执行有差距;财政财务收支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不严谨;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及监督有差距;虚假发放课后服务费、虚列支出套取学生营养改善补助资金;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食材供应商长期供应等食堂管理问题突出;采购事项未按程序开展等。市2022—2024年度党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会计凭证附件资料不齐全;未对2022-2024年度党费使用和管理开展检查工作。市殡葬服务中心2022—2024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市民政局向市殡葬服务中心摊派费用,涉及金额33.42万元;实物资产管理不到位,涉及金额63.54万元;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违规决策发放补贴,涉及金额39.06万元等。
五、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开展重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费用;项目完工后产生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超概算投资19.89%。
六、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6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6件,公安机关1件,移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9件。主要涉及违规发放公职人员工作补助,虚列支出套取学生营养改善补助资金、村集体资金,骗取惠农惠民补贴资金,损害群众利益,违规政府采购、违规出借出租国有资产,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少缴税款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收支管理,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财政收入方面,加强财源建设,强化税费征管,堵塞制度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定期开展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收缴,全面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财政支出方面,优化支出结构,优先落实“三保”支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做好财力保障,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一是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止新增地方债务的发生,统筹用好“一揽子”化债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化债方案;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借用管还”全链条管理,精准谋划项目,做实前期准备,严控投向低效无效项目,防范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二是加大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加强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巡查报告。三是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的监管,规范建设程序、守牢安全责任。
(三)加强民生领域监管,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强化基本民生财力保障,突出对农村义务教育、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困难群众救助、殡葬服务、医疗保障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领域的监督管理,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加大对村委会(社区)财务管理的监督指导,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确保农村集体“三资”规范高效运营,有效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四)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财经法规、经济工作纪律宣传教育和财经领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发挥“头雁效应”,深化整治侵占套取民生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投资建设项目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增强财经纪律执行刚性。
(五)扛牢审计整改责任,提高审计监督实效。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审计整改责任(政府主导责任、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人大监督责任、审计机关跟踪督促责任、移送线索办结责任),形成整改合力。二是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效,坚持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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