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swwj/2025-00026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3201000

弥勒市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水务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水资源科、建设运行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弥勒市水资源调度中心

2.弥勒市水电勘测设计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分别是:

1.弥勒市水务局

2.弥勒市水资源调度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弥勒市水电勘测设计队(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1人。

我部门2024年末人员编制14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编制内实有人员126人(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经费),其中: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有其他人员42人(长期聘用人员),其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经费人员4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3人(离休0人,退休14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0人。

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力抓好水利固定资产投资

一是积极争取水利建设资金,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8件,其中1件项目已获专债资金1亿元;二是加大项目储备,完成2025年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的重大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申报五山乡中型灌区、西三中型灌区、小宿依水库等项目12件。三是稳步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74亿元。

(二)加快推进现代水网建设

1.龙泉水库:导流输水放空隧洞已贯通,正在开展灌溉工程管道施工;拦河坝延长线帷幕灌浆累计完成33.27公里。累计完成投资2.35亿元。

2.白云河治理工程:完成河堤埋石混凝土基础和墙身浇筑8.5公里,埋石混凝土浇筑2.91万m³,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累计完成投资0.3亿元。

3.大可河治理工程:完成河堤埋石混凝土基础浇筑4.5公里、墙身浇筑4.2公里,埋石混凝土浇筑0.85万m³,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累计完成投资0.22亿元。

4.雨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溢洪道、输水隧洞固结灌浆等全部完工,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累计完成投资0.18亿元。

5.中型水库安全监测及雨水情项目:外业土建工程、信息化设备安装等全部完工,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累计完成投资0.18亿元。

6.西二镇小型水库联合灌区项目:完成管槽开挖27公里,钢管焊接安装51.6公里,混凝土浇筑1.19万m³,管槽回填及复垦完成23.6公里。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累计完成投资0.76亿元。

7.2024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总投资777.33万元,已完成投资560万元。

8.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下达资金247万元,40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全部完工。

9.弥泸灌区弥勒灌片项目:完成管道工程105.47公里,渠道改造工程44.82公里。太平一、二级泵站8台水泵机组正在安装调试,4座高位水池、平地供水、团结供水主体工程已完工。者圭水库输水管线、甸惠渠改造等16个分部工程完成验收。累计完成投资6.28亿元,占比85.56%。

10.小茨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完成坡改梯151公顷、机耕路修建6.35公里、排水沟浇筑6.35公里、新建水池10座,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累计完成投资0.08亿元。

(三)加快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一是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涉及11个乡镇(街道)36件供水工程,覆盖人口10万人,概算总投资4.62亿元。现完成管道安装840.32公里,水表安装9863套,机井4座,管网工程基本完工。二是31件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全部完工,完成管道维修更换28.85公里,完成投资137.81万元。三是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件,供水工程3件。路体里方水厂和西三镇蚂蚁片区农村饮水保障提升工程已建成投入运行,完成投资0.33亿元。太平水厂改造项目正在开展融资工作。

(四)纵深推动河湖管护治理提质增效

签署总河长第10号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7次扯龙桥断面水质提升会议。及时调整落实242位三级河湖长,河湖长巡河11432次,办结巡河问题260个,办结督办问题14个;与开远、建水等市县联合制定多条跨境河流管理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全市乡镇级以上区域间联防联治合作协议实现全覆盖;完成甸溪河(城区段)4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建成区517处错漏接改造、667处污水管网功能性结构性缺陷修复工作;积极申报创建太平湖国家水利风景区、太平湖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完成太平水库绿美河湖建设任务。

(五)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一是积极推进弥泸灌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弥勒灌片工作,涉及5个片区12.8万亩田间配套工程,工程总投资2.87亿元。目前,东风高效节水灌溉提升改造实施方案(一期)、朋普片区智慧水网提升改造项目、太平水库提水工程卫泸片区智慧水务项目已实施完成。二是争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42万元,安装节水计量设施32套。整合省级节水奖励和精准补助资金,计划对用水户补贴69万元。

(六)全面统筹筑牢防汛抗旱“安全堤”

1.抗旱减灾工作。一是强化应急准备,科学编制年度城乡供用水、抗旱保供水等应急方案,明确相应责任和细化相关措施。二是抓实抗旱保供水,及时划拨抗旱资金50万元用于保供水,争取中央和省级水利救灾资金120万元,实施抗旱应急供水项目15个,统筹调度水资源6789万m³,解决11.3万亩农田灌溉用水。

2.防汛减灾工作。一是抓好防汛部署,召开全市防汛抗旱和防汛减灾工作会议,严格落实防汛联点责任制,及时公示120座中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二是做足应急抢险准备,编制、修订各类预案、方案430个,调整充实防汛抢险队伍16支596人,储备约112万元抢险物资,备用抢险机械126台/辆。开展综合演练15次、群众转移避险应急演练405场次,共4.44万人参与。三是强化防汛隐患排查,发现并整改隐患72个,整改完成州级检查反馈问题3个。四是加强预警预报,153个山洪灾害隐患点实行专人负责,发出预警106次(一级45次、二级61次),发送预警短信7720条。

截至12月9日,全市库塘蓄水17636万m³,比去年同期多5718m³。发生洪涝灾害1次(“6·17”洪涝灾害),造成水利工程设施损毁6处,直接经济损失255.03万元,紧急转移人员38人,未发生较大洪涝灾害事故。

(七)持续强化水资源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争取2024年度中央水资源管理专项资金219万元,建设在线监控设施50套,不断提升取用水管理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完成全市首单取水权交易,破解指标不足造成企业新增取水量审批困难矛盾。征收水资源费505万元。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监管。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10个,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26个,注销3个。开展取水行为监督检查4次,监督封填地下取水井38眼,完成环保督察交办及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2次。

(八)强化行业监督监管

一是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发现并整改一般隐患问题135个。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涉水事项巡查检查52场次,联合执法8场次,下达行政执法文书36份,立案查处涉水违法案件25件,办结22件,3件正在办理中。三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2个,验收备案28个,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57.5万元。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治理水土流失65.31平方公里。四是严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办理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手续5件,督促整改质量管理问题153个。五是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6万余份,悬挂横幅6条,组织执法培训16场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水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51547993.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428393.94元,占总收入的99.97%;其他收入119600.00元,占总收入的0.03%。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1214269.23元,增长350.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1281569.23元,增长350.77%;其他收入减少67300.00元,下降36.01%。2024年、2023年两年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两年相比,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因建设项目不同,工程投资也变动较大,具体分析为: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2024年有国债建设项目6个,有国债资金到位311500000元,2023年无国债建设项目,未收到国债资金;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24年与2023年建设项目不同,2024年有专债资金到位100000000元,2023年专债资金到位只有45000000元;三是其他收入因工作侧重点不同,收到的补助收入略有不同:2023年有弥泸大灌管理机构拨入的征地工作经费150000元,2024年因征地工作已结束,无此项收入;而2024年有工程建设单位交来的违约金71400元,2023年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水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51545555.54元。其中:基本支出23808967.84元,占总支出的5.27%;项目支出427736587.70元,占总支出的94.7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1094095.70元,增长349.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63635.51元,下降4.28%;项目支出增加352157731.21元,增长465.95%;2024年、2023年两年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两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12人退休;项目支出增长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比2023年多,且投资规模也比2023年大,具体分析为:一是2024年有国债建设项目6个,形成国债资金支出311500000元,2023年无国债建设项目;二是2024年有工程建设专债资金支出100000000元,2023年专债资金支出只有4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08967.8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302350.96元,占基本支出的97.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6616.88元,占基本支出的2.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7736587.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项目资金如下:

1.增发国债水利领域—中型水库安全监测及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4000000元,主要用于太平、雨补、洗洒3座中型水库,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信息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三个方面。工程于2024年3月30日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1月2日,外业土建工程已全部完成,外业信息化设施设备安装完成100%,调度中心机房设备安装全部完成,调度平台系统软件开发已完成100%,已经完成子系统和系统验收,累计完成投资15140000元。

2.增发国债水利领域—白云河治理工程资金34600000元,主要用于治理白云河河道长8.1km,新建堤防长度为14.72km,护岸0.72km,新建人行桥3座,排涝涵管21座,亲水平台30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于2024年3月6日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10月13日,河堤埋石混凝土基础和墙身浇筑全面完成,剩余洪涝灾害损毁修复工作正在计划组织实施,累计完成投资41820000元。

3.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雨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资金14000000元,主要用于改建坝体观测设施,重建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更换下游导渗暗涵盖板沟;对溢洪道进行处理;导流泄洪隧洞更换工作闸门、工作闸门导向槽及检修闸门的门叶,对竖井及围岩,隧洞洞身及围岩采取处理措施,对出口消力池加长,导流泄洪隧洞配备备用电源;对输水隧洞有压段采取处理措施,拆除隧洞出口闸室,更换固定锥形阀,恢复闸室。工程于2024年3月12日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1月2日,工程已全部完工,总体形象进度完成100%,已经完成了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下闸蓄水验收,累计完成投资14630000元。

4.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龙泉水库工程资金156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龙泉水库一座,规模为中型水库,工程由枢纽工程、灌溉工程和供水工程组成。大坝坝型为粘土心墙风化料坝,坝顶宽6m,坝顶长325.2m,最大坝高41.3m;溢洪道全长230.613m;导流输水放空隧洞全长349.7m;有压输水隧洞全长2323m。灌溉工程全长11.86km。供水工程全长5.7km,高位水池2个。总库容1350万m³。建设工期:2023年2月—2026年12月,总投资50867.75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弥勒市润鼎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工程于2023年2月22日开工建设。现阶段正在开展枢纽区用地报批组卷第三次补正工作,待省厅审核通过后即可转报自然资源部审批。因用地报批耗时漫长,影响工程建设推进。截至2025年10月13日,导流输水放空隧洞已贯通,并完成初期支护和锚喷,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标志着水库主体工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目前正在开展灌溉工程管道施工(施工便道和施工平台开挖完成10.87km,钢管焊接安装完成6800m);拦河坝延长线帷幕灌浆累计完成7.7万m(完成率85.8%)。累计完成投资324870000元。

5.增发国债水利领域—大可河治理工程资金24400000元,主要用于大可河治理,治理河长9.0km,新建护岸长10.52km。采用重力式护岸,采用C20埋石混凝土挡墙。机耕桥2座,人行桥6座,排涝涵管51座,亲水平台21座。工程于3月18日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10月13日,河堤埋石混凝土和墙身浇筑全部完成,累计完成投资27000000元。

6.增发国债水利领域—西二镇小型水库联合灌区工程资金685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15条管道总长36.71km,改造管道15.2km,新建100m3-200m3水池4座,灌区信息化工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6.66万亩,规模为中型灌区,年灌溉供水量835.34万m3。工程于3月28日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1月2日,批复的15条管道(36.75km)已全部完工,管槽开挖完成27.2km(完成率100%);管道焊接安装完成37.6km(完成率102%);镀锌管安装完成15.6km(完成率100%);混凝土浇筑1.46万m3(完成率139%);管槽回填及复垦完成26.5km(完成率100%),信息化工程全部完工。总体形象进度完成100%,已经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累计完成投资72480000元。

7.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854519.02元,项目涉及竹园镇、朋普镇、新哨镇、东山镇、虹溪镇、五山乡共 6 个乡镇的 8 个行政村,主要通过产业区路面修复、渠道改造、坝体加固修复等工程措施完善产业区农业水利设施,目前,工程已完工,正在做工程决算和竣工资料整理。

8.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360000元,主要用于虹溪镇、福城街道、西三镇、江边乡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9.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2607196.71元,主要用于东山镇小茨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工程于2024年3月15日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10月20日,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4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面积105.5公顷(验收完成坡改梯面积45亩)、保土耕作1177.92公顷、封育治理657.53公顷;机耕路修建6.35公里、排水沟浇筑4.77公里、新建水池10座、安装路灯50盏,管道安装14公里,累计完成总投资700万元。

10.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资金11700元,用于支付水资源管理项目监理费。

11.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资金30000元,用于太平水库白蚁防治。

12.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资金30600元,用于山洪灾害防治视频会议电路费。

13.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资金65000元,用于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14.2024年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80452.88元,主要用于福城街道卫泸小学供水钻井工程补助、竹朋黑龙潭泵站抗旱应急抢修补助等。

15.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水价综合改革专项资金140040元,用于支付竹朋灌区安装节水计量设施。

16.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建设资金8101854.76元,用于支付东风片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款和工程监理费。

17.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一期自然能提水项目)专债资金100000000元,拨付给市产业发展集团用于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428393.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83%。与上年相比增加296281569.23元,增长537.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7031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年初预算52725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遗属生活补助及死亡抚恤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发生退休人员2人死亡的丧葬费及遗属增资部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2094.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年初预算17723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在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12人退休,导致年初预算数比决算数大。

10.节能环保(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42656043.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0%,年初预算232713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44%。主要用于在职的行政和事业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支出,其中:2130301行政运行2102509.14元、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314483675.92元、2130310水土保持2655196.71元、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1700元、2130314防汛434087.50元、2130315抗旱580452.88元、2130316农村水利8251894.76元、2130335农村供水352000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13901688.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中仅含市级项目资金和提前下拨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而部门决算数为中央、省、州、市四级实际到位资金,仅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中因为收到国债项目资金311500000元就比预算数多30853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599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年初预算14587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12人退休,导致年初预算数比决算数大。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此项支出,年初也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00.00元,决算为218017.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3831.75元,下降39.7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0元,决算为209825.4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24%,完成年初预算的63.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819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6%,完成年初预算的23.4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也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也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6900.75元,下降35.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931.00元,下降76.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931.00元,下降76.6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也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8017.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3831.75元,下降39.7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0元,决算为209825.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81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未能全部支付,导致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的假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6900.75元,下降35.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931.00元,下降76.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未能全部支付,导致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的假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0辆。主要用于与上级水利部门工作对接、水利工程实地踏勘、检查等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水利前期项目、水利工程建设中上级部门指导检查等相关工作及来访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616.88元,比上年减少462027.45元,下降47.70%,主要原因是本年发生的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受财政库款限制,未能实际形成支付,造成机关运行经费下降的假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运行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公车维护运行费、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弥勒市水务局资产总额1273537578.63元,其中,流动资产26388068.17元,固定资产8747023.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67781656.45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70486500.16元,其他资产134330.7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3917282.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9013.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7774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7520.5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3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6151.5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99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15表:(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3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弥勒市水务局2025102309581250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