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tjj/2025-00043
- 发布机构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0-2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001000
弥勒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弥勒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市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协助乡镇管理乡镇统计工作,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乡镇政府由中央、省、州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十一)收集、整理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十二)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法规与设计管理科(统计执法支队)。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弥勒市经济普查中心(非独立核算);
2.弥勒市经济监测中心(非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弥勒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弥勒市统计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党建引领,推动作风建设
1.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拧紧廉洁从政总开关。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中共弥勒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在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专题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次。二是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组组长对新修订《条例》进行专题辅导。局党组书记在深学细悟的基础上,讲授“心有所戒行有所止”纪律党课,其他班子成员利用干部职工学习会讲授不同纪律党课,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腐败的危害性和廉洁自律重要性。三是用好警示教育资源,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违纪违法警示录和《典型案例忏悔及剖析材料》及参观“云上数字展厅”,强化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成果。四是依托弥勒市博物馆和福地社区红廉文化主题教育馆红色资源优势,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理想信念根基,以满格状态,接好“忠诚、干净、担当”的“接力棒”。
2.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结合统计工作制定《统计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清单,一是认真传达学习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及清廉云南弥勒实践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和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廉政教育,及时将党规党纪、党风廉政相关文件、典型案例通报纳入党组会、干部职工学习会,形成警示教育常态化,党纪学习长效化。二是不折不扣将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到位,组织全市统计员培训提升统计水平;强化统计监督严格项目入库管理;各专业开展电子台账跟踪服务200余次,积极指导企业安装使用电子台账及时解决问题。三是积极践行清廉云南弥勒实践,在五经普开展全周期内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严把数据产出关,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问题,坚持数出有据、数据真实准确。持续纠治相关职能部门以出具虚假批文、代填代报、授意、强令普查对象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
3.以意识形态为抓手,强化统计队伍建设。把意识形态和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要求干部职工不在QQ、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转发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逐步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全年开展12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专题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次,开展形势政策教育2次,开展家风家教活动1次,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5次。
(二)强化主责主业能力,精准监测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1.围绕中心工作,做好统计监测预警。加大对农业、工业、贸易业、固定投资和房地产建筑业等领域的预警监测,报数期间,认真审核企业上报数据,做到即报即审。对各专业数据指标实行日监测,每天将汇总的数据及时报送市级分管领导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发现数据异常时,及时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共同对企业开展核实查询,目前,共发出核查通知2个,工作提醒17个,数据查询1215条,审核上报项目179个,入库成功112个。前三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00.19亿元,同比增长3.4%。1-11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92亿元,同比增长9.7%。撰写《弥勒市统计工作专报》2篇,编印《弥勒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度手册11期,发布《弥勒统计信息与分析》11期261条,充分发挥了统计局参谋助手作用。
2.多措并举发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范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纳入学习计划,全年在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4次。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等党内监督的协调联动,相继出台《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弥勒市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办理会商机制》等制度机制。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培训40场1156人次。常态化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失实数据问题执法检查,核查项目436个,及时纠正不实统计数据。三是加强与市发改、工信、住建等行管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对新增入库的规上企业做好监管和统计数据的自查指导,通过实地走访、数据查询等方式,对247家企业和206个固定投资项目进行核实,网报监测共查询1497条,对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四是积极配合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弥勒市全省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每月对在库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核实检查,截至9月,共发现3个问题项目,计划总投资0.97亿元,已作退库处理。
3.强化服务意识,抓实纳规升限工作。为全面抓实纳规升限工作,市统计局加强与发展和改革局、住建局、工商信局、市场监管局等行管部门协同配合,深入企业现场服务,积极做好企业纳规纳限和项目入库工作,2024年纳规41户,其中:工业6户,建筑业5户,零售6户,批发14户,住宿4户,服务业6户。截至12月,全市在库“四上”企业216户(工业不含红河卷烟厂,批零住餐不含个体户),在库数据居全州第4位,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7户,资质内建筑业企业45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单位74户(批发26户、零售29户、住宿12户、餐饮7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户。(参与GDP核算的有5个行业13户企业)。
4.强化统计基础,提升依法统计能力。积极推进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台账资料。一是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业务上线试运行工作要求,7月16日组织全市220名统计员开展“四上”企业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培训,为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认真推进落实“云南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利用QQ、微信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市统计局各专业人员指导服务企业100余次,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并熟练掌握电子统计台账使用方法,协调解决记账过程中的困难问题。三是积极在市级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安排每个乡镇(街道)基层基础建设补助资金1万元。为激发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积极性,自2021年以来开创红河州先河,每年为全市149个社区、村(居)委会统计协管员争取劳动报酬17.88万元。
5.精心组织谋划,开展人口抽样调查。为加强人口统计和动态监测预警,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撑。市统计局按照人口抽样方案组织开展2024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借助广播、宣传栏等媒介开展广泛宣传,通过集中培训、点对点指导,完成全市5个乡镇(街道)5个村委会(社区)200户抽样调查,1654个建筑物和1978户住房单元的核查。
(三)加强责任和担当,凝心聚力绘经普
1.高位推动强组织,扎实开展普查登记。市统计局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1月3日,市政府分管领导率队到弥阳街道现场指导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各行管部门与市经普办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开展普查工作,各行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按部门职责负责牵头做好对企业、乡镇的指导;各乡镇(街道)按属地原则抓好普查登记数据采集、审核和上报等各项工作,在全市上下形成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普查强大合力,有效推动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形式多样强宣传,营造良好普查氛围。全方位多渠道强化普查宣传,利用线上各类平台适时发布普查政策解读、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告知书,在市区主次道路宣传屏、各单位大厅LED屏上滚动播放依法普查宣传词条和视频;利用融媒体中心公众号、弥勒电视、应急广播、城市垃圾清运车播放普查知识广播。线下通过宣传展板、文化墙、公交车站台和城区主要街道围挡墙张贴五经普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口号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3.提升能力强培训,充实经费强保障。坚持把“数据质量”贯穿“五经普”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把强化业务培训作为开展好五经普的基础性工作,通过专题讲授、一对一指导、情景模拟演练等多种授课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阶段业务培训3次,全面提高普查员入户登记业务水平,为普查登记工作夯实基础。严格落实普查经费178万元,补助843名普查“两员”经费111万元,确保经普工作有序开展。
4.多方联动强审核,提高数据质量。采取数据监测、分区包保、部门联动、专业配合四举措进行数据审核。市经普办每天专人监测普查数据上报情况,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对普查登记进度和各个普查表中存在的问题以工作注意事项和通报形式及时反馈乡镇(街道),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核实修改数据。成立5个业务指导组挂包各乡镇(街道)和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强化全流程检查核查,严格落实调度研判机制。组织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部门进行五经普数据质量联审培训,压实各行管部门责任,切实做到“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全市完成一套表单位222个,非一套表单位10586个,个体户4868个(其中,大个体114个,抽样个体4754个)的普查登记。
5.规范流程强检查,数据质量有保障。结合实际制定转发《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1-2个普查小区的检查内容、检查标准、工作流程开展自查。在乡镇自查基础上,市经普办4个检查小组对全市4个普查小区进行数据质量检查,通过实地走访核查,4个普查小区单位错报率、主要经济指标错报率均达到合格标准。7月3日—7月4日国家事后质量抽查组到弥勒市开展“五经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检查组对弥阳街道和谐社区001小区、铺田社区007小区、西一镇树龙村委会001小区、西三镇马龙社区001小区4个普查小区225户普查对象(其中,一套表单位1户、非一套表单位176户、个体经营户48户)进行抽样;实地走访核查了64户单位,其中:检查单位存续情况28户,检查普查登记受访情况和主要指标47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022884.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2884.75元,占总收入的97.7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2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9491.02元,下降5.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3422.20元,下降7.16%;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53931.18元,增长149.52%。主要原因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收入有所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017102.38元。其中:基本支出3091581.35元,占总支出的76.96%;项目支出925521.03元,占总支出的23.0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2040.04元,下降6.7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1011.58元,下降4.07%;项目支出减少161028.46元,下降14.82%;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支出有所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1581.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24118.39元,占基本支出的91.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7462.96元,占基本支出的8.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5521.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弥勒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项目经费469698.47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统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52726.39元,主要用于完成省、州统计局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统计工作和专项整治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2884.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0%。与上年相比减少303422.20元,下降7.16%,完成年初预算的77.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8224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1%,完成年初预算的74.41%。主要用于2010501行政运行1507830.00元,201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7726.39元,2010507专项普查业务经费579139.97元,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9906.00元,2010550事业运行747639.2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剂年初预算指标给乡镇。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29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完成年初预算的93.25%。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369.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5529.44.2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885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完成年初预算的94.95%。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133679.4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79435.6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1605.8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38.7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24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完成年初预算的86.8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8248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未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800.00元,决算为38535.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244.89元,增长89.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元,决算为21624.8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12%,完成年初预算的9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800.00元,决算为1691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88%,完成年初预算的24.2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624.89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80.00元,下降16.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9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3380.00元,下降16.6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800.00元,支出决算为38535.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244.89元,增长89.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元,决算为21624.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800.00元,决算为169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624.89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80.00元,下降16.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9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3380.00元,下降16.6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多次到省、州统计局参加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培训和下乡镇指导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994.00元,比上年减少23669.00元,下降8.14%,主要原因是各项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弥勒市统计局资产总额344476.62元,其中,流动资产52290.83元,固定资产292185.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542.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8501.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82项,账面原值11535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754.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2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524.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754.8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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