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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wjj/2025-0010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省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乡镇(街道)和东风农场管理局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弥勒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弥勒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更名为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弥勒市卫生健康局下属的副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受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委托对涉及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职能转变。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弥勒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州发展战略。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按照《弥勒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投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保安全”,加快构建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让全市人民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防治艾滋病科)、医政药政管理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健康产业发展科、卫生监督科。

所属独立核算单位22个,分别是:

1.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

2.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弥勒市人民医院

4.弥勒市中医医院

5.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弥勒市妇幼保健院

7.弥勒市弥阳卫生院

8.弥勒市竹园中心卫生院

9.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

10.弥勒市朋普中心卫生院

11.弥勒市虹溪中心卫生院

12.弥勒市锁龙寺中心卫生院

13.弥勒市东风中心卫生院

14.弥勒市巡检司卫生院

15.弥勒市西一卫生院

16.弥勒市西二中心卫生院

17.弥勒市西三卫生院

18.弥勒市东山卫生院

19.弥勒市五山卫生院

20.弥勒市江边卫生院

21.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弥勒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2个。分别是:

1.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

2.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弥勒市人民医院

4.弥勒市中医医院

5.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弥勒市妇幼保健院

7.弥勒市弥阳卫生院

8.弥勒市竹园中心卫生院

9.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

10.弥勒市朋普中心卫生院

11.弥勒市虹溪中心卫生院

12.弥勒市锁龙寺中心卫生院

13.弥勒市东风中心卫生院

14.弥勒市巡检司卫生院

15.弥勒市西一卫生院

16.弥勒市西二中心卫生院

17.弥勒市西三卫生院

18.弥勒市东山卫生院

19.弥勒市五山卫生院

20.弥勒市江边卫生院

21.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弥勒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6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6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6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99人;经费自理人员1441人。

年末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04人(无离休人员,退休504人)。年末遗属20人。

车辆编制55辆,在编实有车辆55辆,无超编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引领卫生健康工作扎实开展。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3.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4.传承中医药创新发展,擦亮中医药服务名片。

5.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水平。

6.持续提升健康素养,着力增进全民健康。

7.深入推进巩卫爱卫工作,共建共享健康人居环境。

8.抓实“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9.扛牢安全生产责任,保护群众生命安全。

10.强化卫生健康管理,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17,106,096.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032,067.98元,占总收入的33.3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04,313,139.73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65.51%;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760,888.87元,占总收入的1.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6,727,379.14元,下降19.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0,327,295.00元,下降40.52%;事业收入减少10,275,696.69元,下降2.48%;我部门无经营收入;我部门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875,612.55元,增长134.3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07,327,878.49元。其中:基本支出505,968,065.14元,占总支出的83.31%;项目支出101,359,813.35元,占总支出的XX%;上缴上级支出XX元,占总支出的16.69%;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4,038,421.12元,下降21.2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267,219.36元,下降2.93%;项目支出减少148,771,201.76元,下降59.48%;我部门无上缴上级支出;我部门无经营支出;我部门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收入。二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5,968,065.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3,006,149.94元,占基本支出的50.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2,961,915.2元,占基本支出的49.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131,015.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166,169.24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一般行政事务支出。

综合医院支出经费3,212,589.49元,主要用于市人民医院开展业务工作支出。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经费1,528,058.91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支出。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经费952,498.55元,主要用于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工作支出。

乡镇卫生院支出经费15,979,111.11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工作支出。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经费12,570,871.08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基药补助及生活补助支出。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经费6,915,242.73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业务工作支出。

卫生监督机构支出经费299,138.00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执法局开展业务工作支出。

妇幼保健机构支出经费8146,31.24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院开展业务工作支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41,162,218.28元,主要用于辖区内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4,374,990.56元,主要用于辖区内群众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目经费915,700元,主要用于补发疫情期间医务工作者临时补助。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目经费11,728,765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优免补、生育支持项目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经费660,640.16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医药项目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经费78,400元,主要用于医疗机构卫生人才能力培养支出。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89元,主要用于女子马拉松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928,577.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24%。与上年相比减少47,037,950.90元,下降18.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76,6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7%。 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死亡抚恤费等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1)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404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327,631.03元,主要用于支付弥勒第一医院改制前退休人员工资及卫健系统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89,110.88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41,222.49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2080801死亡抚恤支付1,107,253.3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死亡人员抚恤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8,242,120.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2%。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各种项目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1)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3,773,742.38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809,334.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12,992,083.82元,主要用于市人民医院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和基本建设经费;

(4)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22,530,031.31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人员经费支出;

(5)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528,058.91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支出;

(6)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3,103,891.04元,主要用于卫健局下属单位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34,168,282.34元,主要用于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14个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8)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2,570,871.08元,主要用于乡村医院补助、基本药物制度支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支出等;

(9)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6,385,850.89元,主要用于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2,260,759.28元,主要用于卫健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支出5,849,757.57元,主要用于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妇幼保健院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儿童先心病筛查工作及妇幼健康工作经费支出;

(12)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1,162,218.28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3)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4,374,990.56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项目及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4)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915,700.00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务工作者临时性补助支出;

(15)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42,160.00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项目支出。

(16)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1,728,765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奖优免补及生育扶持项目经费支出;

(1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11,141.0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监督执法局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135,422.89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9)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315,398.3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0)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4,621.31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支出;

(21)2101704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660,640.16元,主要用于中医药项目支出。

(22)21099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8,400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及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7,709,83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89,48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1,724元,决算为374,58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2,609.61元,下降46.2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724元,决算为360,337.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2%,完成年初预算的5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1,000元,决算为14,24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1%,完成年初预算的7.0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8,230.61元,下降4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379元,下降63.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24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24,379元,下降63.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1,724元,决算为374,58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2,609.61元,下降46.2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724元,决算为360,33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1,000元,决算为14,2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力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8,230.61元,下降4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379元,下降63.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24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24,379元,下降63.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力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保障卫生计生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及计生办工作人员上来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0,503.66元,比上年减少324,930.83元,下降36.2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尽量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3,296,500,441.47

元,其中,流动资产1,767,782,965.22元,固定资产579,623,205.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28,949,466.10元,无形资产18,564,797.52元(净值),其他资产1,580,006.7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2,077.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99,96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28,577.00元;报废报损资产254项,账面原值6,745,859.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63.76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626,338.3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172,580.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04,330.8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49,427.1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7,324.0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7,324.0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