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东风农场管理局产业发展中心: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1〕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省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 
  一、征集范围 
  全市省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成立、正常运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省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三)项目产业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产业政策,产业经济效益明显、带动引领辐射作用大,项目支持不少于2个县级以上示范社,用于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的硬件设施,对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四)申报单位近年内无项目验收不合格、会计信息不实、涉税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申报资料详实、无弄虚作假情况。 
  (五)申报单位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协调督促项目实施。 
  三、申报需要上报材料 
  (一)承诺书 
  (二)项目申报表 
  (三)项目预算明细表 
  (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四、征集编报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弥勒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赵素娟      
  联系电话:0873-6122357 
    
  附件:1.承诺书 
  2.项目申报表 
  3.项目预算明细表 
  4.项目绩效目标表 
  5.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6.弥勒市省州级合作社示范社名册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