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yjglj/2025-00046
- 发布机构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0-10
- 有效性有效
致全市企业和市民关于抵制“黑加油点”的公开信
全市各企业、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加油点等成品油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特向您发出此信,呼吁大家共同维护安全、规范、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环境。
一、认识危害,坚决抵制“黑加油点”
“黑加油点”是指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非法经营行为。这些行为会造成以下影响:
●危害公共安全:设备不专业、运输不规范、操作人员无资质,如同“移动炸弹”,极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破坏生态环境:非法储油设施简陋,极易发生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损害车辆性能:油品质量无法保障,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可能导致发动机损坏、尾气超标。
●扰乱市场秩序:偷逃税款,违法经营,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维权困难: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消费者难以追溯责任,权益无法保障。
二、了解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对非法经营行为实行“零容忍”政策。
●柴油已全面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柴油(不论闪点)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合法经营柴油必须同时取得《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运输柴油须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使用专用车辆并配备押运人员;储存柴油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的规定,确保储存环境安全。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黑加油点
1. 以生物燃料、醇基燃料、煤基清洁燃料、动力液、燃料油等新能源加注为掩护的固定加油点。
2. 物流园区、国省干道、公交站台附近,为货车等运输车辆加油的流动加油点(油罐车)。
3. 物流园区、建筑工地、大型矿山等场所对外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自建油罐。
4. 伪装成快递车、冷藏车、洒水车、工程车、维修车等形式的流动加油车。
(二)黑色链条
5. 以新能源、环保油、污油回收、废旧轮胎等为幌子,生产成品油、非标油的企业。
6. 非法调和生产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化工生产经营企业。
7. 非法改装加油车的汽修厂等。
8. 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利用油罐车非法从事零售经营活动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9. 购进“不带票”成品油、篡改销售数据,以及以组分油直接调和油品销售的加油站。
三、明晰法律后果,切勿以身试法
从事与“黑加油点”相关的非法经营活动,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
●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高额罚款、行政拘留。
●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危险作业罪、危险驾驶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共同责任:为非法经营提供场所、仓储、运输、生产工具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也可能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携手共建,踊跃参与社会监督
打击黑加油点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企业应做到:规范自身用油行为,确保油品来源合法,不对外销售自用油品;加强内部管理,不在厂区、园区内建设非法加油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排查消除隐患。
●市民应做到:增强安全意识,不购买、不使用、不储存“私油”“黑油”;选择正规加油站加油,保护爱车更保障安全;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方式:如发现黑加油点、流动黑加油车等非法经营、储存、运输成品油行为,请及时通过以下途径举报(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
市公安局:110、0873-3029108
市交通运输局:0873-6122549
市成品油联席办公室(市工商信局):0873-6122290
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0873-6122287
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响应专项整治行动,自觉抵制非法经营行为,共同筑牢安全防线。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