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yz/2025-00012
- 发布机构弥勒市竹园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0-2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竹园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801000
弥勒市竹园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制定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负责本乡镇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抓好基层党建和村级政权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领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竹园镇党群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2.竹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单位)
3.竹园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竹园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8个。分别是:
1.竹园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竹园镇基层党建办公室
3.竹园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4.竹园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5.竹园镇平安法治办公室
6.竹园镇党群服务中心
7.竹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8.竹园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实用车辆大于编制车辆的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街道清洗清扫车和垃圾清运车。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统筹推进固根基,扬优势,产业提质升级步伐更加稳健。坚持抓产业就是抓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培育特色优势品牌,产业转型步伐加快。传统产业巩固提升。毫不松懈抓好粮食生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底线。2024年全镇粮食种植面积3.81万亩,总产1.54万吨。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87万元,受益农户1.29万户;发放农机购机补贴69.5万元,受益农户558户。特色产业亮点纷呈。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做好做好“土特产”文章,发展竹园莲藕、番茄、辣椒等蔬菜种植5.6万亩,实现产值2.97亿元。发展香椿种植2.5万亩,实现产值5160万元。发展柑橘、蓝莓等水果种植1.09万亩,实现产值4828.88万元。持续优化农业产业空间布局,巩固经济作物发展质效,种植烤烟、甘蔗等经济作物7100亩,总产量3.3万吨。加快推动生猪、肉牛等畜禽产业提档升级,全镇生猪、肉牛、羊等存栏8.7万头(只),出栏12万头(只);家禽存笼约8.5万羽,出笼24.2万羽,畜牧生产总产值完成3.57亿元。抓实动物卫生及安全生产及疫病防治,出具动物产地检疫证873张。市场主体培树做强。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惠企政策精准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解困、平稳发展。2024年共新办营业执照677家,全镇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累计6125户。
(二)统筹推进建项目,强支撑,高质量发展动力更加强劲。主动对接政策导向,铆足干劲大抓项目、抓好项目,以高质量项目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产业项目建设攻坚提速。有序推进弥泸灌区竹园灌片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44亿元,弥泸灌区竹园灌片实现通水,年新增供水量323万平方米,为农业生产增添活水。投入资金355.58万元建设竹园社区等5个村(社区)乡村振兴新型农民职业劳动服务站建设项目,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民生项目建设加力推进。继续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亿元,惠及12个村组,3756户村(居)民,持续完善集镇服务功能,共建美丽宜居家园。拟投资1.2亿元建设弥勒市域医疗分中心项目,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就医环境差等问题,已完成投资3457万元,项目主楼顺利封顶。投资750万元推进竹园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新增养老床位40个;拟投资1500万元建设竹园镇中心幼儿园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和招投标工作,项目建成后可增加360个学位数。投资29.9万元完成补其水库、绿水塘水库等进库道路建设;投资18.92万元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3件,涉及那庵、龙潭2个村委会,受益群众4000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落地见效。启动实施腻租、四家、竹新等6个小组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建设里程4.66公里;建成矣杨公路(新沟路)、电站公路等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95公里,安装交通标志及警示桩等66块,有效解决村民的安全出行问题。投资146万元新建2处标准化篮球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依托城镇棚改项目,整合资源力量,投资30万元完成竹园文化广场和镇综治中心升级改造,打造集法治、廉政、双拥为一体的广场。建成功能齐全的标准化余林工作室。
(三)统筹推进促增收,提品质,乡村全面振兴更加高效。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精准发力,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再上新台阶,乡村振兴取得新实效。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抓好666户2336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动态监测和帮扶,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工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2024年累计完成防止返贫动态监测12次,累计动态监测人员增加22人,减少62人,新纳入监测对象1户3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5户21人。发放小额贷款68户351万元,完成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理赔22人次10.95万元;申报4户18人7万元防返贫致贫风险防控资金;发放2024年春季和秋季“雨露计划”补贴96人次21.8万元;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现转移就业971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兑现省外、州外务工交通补助302人17.1万元。绿美乡村建设稳步实施。全面实施绿美乡村三年攻坚行动,投入资金328万元建设大矣果小组、太和小组绿美乡村项目,改造外立面1.1万平方米,改造污水管网2.1千米;浇筑沥青混凝土道路3860平方米;铺设青砖道路1124.4平方米;完成绿化面积6404平方米,植树1365株。打造美丽庭院1000户,示范带动成效初显。村集体经济日益壮大。加快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做大做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全镇10个村(社区)进行分类施策,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强化“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集体收入增长和群众增收。2024年全镇1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平均收入超140万元。
(四)统筹推进解民忧,惠民生,群众幸福指数更加可感可及。坚定不移站稳人民立场,树牢群众需求导向,优先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稳就业措施有力有效。用好用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激励政策,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岗位促增收行动”,依托劳务协作,稳步推动农村劳动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2024年全镇完成劳动力转移28430人,转移率91.6%。教育事业稳步提升。落实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压紧压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加大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力度,切实消除涉校安全隐患,优化教育环境。2024年开展“控辍保学”劝返工作6次,全镇中考、小升初考试实际缺考人数同比减少,控辍保学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社会保障提质扩面。推动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扩面提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健全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民生保障体系。2024年发放农村低保444.30万元,城市低保67.36万元,特困供养金159.78万元,临时救助金43.41万元;发放高龄补贴57.41万元。2024年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99万人次1739.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943人,参保缴费率92.66%;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9568人,参保率98.48%。抓实抓牢住房保障工作,办理公租房申请42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5795元,受益45户。完成农房抗震改造30户,兑付补助资金63万元。“一老一小”服务不断完善。落实一月一次探访关爱服务机制,用心用情关爱“一老一小”。2024年累计走访留守儿童4496人次、留守老人280人次。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和“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文化事业欣欣向荣。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管好用好农家书屋,依托镇文体中心组织开展好全镇群众性民族节庆和重要节日文化活动,举办全民健身大拜年活动、三月三祭龙潭庆典文艺会演活动等系列活动。组织35人参加弥勒市“山玉兰杯”2024年乡镇文艺汇演节目。组织戏曲进乡村活动2场、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3场,惠及群众2320人。组织58人参加2024年弥勒市职工运动会,足球、排球、田径等项目取得优异成绩。办好中国体育彩票2024年红河州“乡村振兴杯”篮球联赛竹园镇预赛等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营造良好社会文化风尚。
(五)统筹推进防风险,保稳定,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稳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不断提升安全生产防范能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深做实余林调解工作法,聚焦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经济纠纷等问题,推动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成效明显。紧扣普法工作短板弱项,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到村、到户、到人。2024年全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共170件,化解成功162件,调解成功率96.5%。依法受理信访件23件,已办结19件。人民调解员余林被授予“云岭楷模”称号。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高位推进命案防控、禁毒防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工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盗窃等违法犯罪,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2024年立治安案件58起,行政处罚32人。组织反诈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材料2600份,有效地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态势。民族宗教团结和谐。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开展“五进”宗教活动场所,促进全镇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和顺。安全生产稳中向好。持续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彻查安全风险隐患,健全防汛“1262”和地震“123”应急响应机制。2024年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25次,安全宣传教育458次,整改隐患问题486条。开展路检路查72次,出动人员367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58起。扎实抓好防灾减灾工作,累计开展学校、企业应急演练103次。抓紧抓牢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43家次,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36家次。乡风文明纵深推进。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投资22.12万元将原有闲置烈士陵园改造成镇级公墓,在9个村委会建成林下节地生态安葬点13处。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攀比浪费等陋习得到改观。全镇上下逐渐形成尊老爱幼、团结邻里,向上向善的团结氛围。
(六)统筹推进重保护,美环境,生态底色更加闪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地域全方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安全屏障不断筑牢。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深化。大力推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强化对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和整治,深入推进粪污资源综合利用和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利用。2024年完成粪肥还田面积14405万亩,施用粪肥4.6万吨,兑付奖补资金132万元。耕地整治成效初显。扎实开展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439名干部群众不辞辛劳,连续奋战两个多月,举全镇之力完成流出整改举证面积1890.62亩。严厉打击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等违法占耕行为,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共排查违法情况65宗,下达通知书共计130份,依法处置15起。河湖面貌持续提升。持续常态化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对甸溪河(竹园段)、甸惠渠、新沟等开展“清四乱”“河长清河行动”。镇村级河长共开展巡河640次,巡河APP发现问题3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集中开展“河长清河专项行动”2次,共清理渠道38次,出动干部群众689人,垃圾清运车93车次,清理河道35公里,打捞清理垃圾及违规种植农作物38吨。发放《竹园镇爱沟护河倡议书》1万份,营造全民参与治水、管水、兴水、护水的浓厚氛围。林草管护成效显著。积极推动镇村组林长履职尽责,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做到守林有责、护林担责、治林尽责。镇村级林长累计完成巡林5251人次,共完成商品材采伐面积113.83公顷,出材量3877.32立方米,发现火灾隐患3起,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核实完成国家林草局下发的森林督查图斑44个,面积19.86公顷,办理违法图斑案件5个。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清洁日活动制度、环境卫生“红黑榜”通报等制度,推进人居环境整治长效化。2024年累积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0396人次,清理生活垃圾10100吨、建筑垃圾305吨、白色垃圾12吨;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513吨;开展村庄清洁教育宣传活动28次,受教育群众12000人次。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完成户厕验收550座,兑付资金66万元;完成公厕验收7座,兑付资金70万元。
(七)统筹推进抓改革,强赋能,政府服务能力更加高效。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五办两中心一队高效运转。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事项稳步推进,权责事项更明,办事效率更高。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批评意见、建议34件,办复率100%。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全面推行,答复群众“12345”政府热线209件,满意率100%。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部手机办事通处理办件12690件,政务服务好评率100%。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实干导向,注重实绩,切实把基层减负工作落到实处。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用情用力办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对重点项目建设全过程资金监管审核,廉政风险防控持续加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竹园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26690219.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90219.75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511950.85元,下降39.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742569.23元,下降33.99%,主要原因是棚改项目资金减少,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0000.00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铁路征地工作结束,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竹园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26723839.75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5171.40元,占总支出的48.69%;项目支出
13728668.35元,占总支出的51.3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642584.10元,下降39.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70328.60元,下降7.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6572271.94元,下降54.69%,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资金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竹园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95171.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88789.37元,占基本支出的96.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6382.03元,占基本支出的3.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竹园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28668.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250000.00元。
1.一般公共服务项目经费支出649259.20元。其中,弥财行指〔2024〕2号2023年州级补助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经费68.2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弥财非税指〔2024〕76号竹园镇纪委谈话室改造项目经费支出61429.00元,主要用于纪委谈话室改造支出;弥财预指〔2024〕412号2024年工作经费支出622.00元,弥财预指〔2024〕412号工作经费24150.00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管理支出;弥财预指〔2024〕412号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补(市级统筹)经费191400.00元,弥财预指〔2024〕179号竹园镇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弥财预指〔2024〕109号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质工作经费10000.00元,预算预拨〔2024〕9号弥勒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补助经费30000.00元,弥财预指〔2024〕65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补助经费30000.00元,弥财预指〔2024〕370号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事务管理和抽样调整工作支出;弥财预指〔2024〕76号综治经费7810.00元,弥财行指〔2024〕15号2024年组织专项经费1340.00元,弥财预指〔2024〕383号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经费202440.00元,弥财行指〔2024〕12号2024年州级宗教活动场所改造补助资金40000.00元,弥财行指〔2024〕2号防范化解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补助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统战、宗教、组织等事务管理。
2.教育支出14000.00元。弥财非税指〔2024〕12号2023年“春蕾爱心桥”捐助资金14000.00元, 主要用于其他教育费附加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6395.68元。其中,弥财行指〔2024〕36号村(组)干部“大岗位制”基本待遇补助经费345616.80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弥财预指〔2024〕158号补缴2021年至2024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医疗保险经费支出2101.9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待安置期医疗保险费;弥财社指〔2024〕2号竹园镇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1008676.98元,主要用于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41892.00元。其中,弥财社指〔2024〕78号2024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补助资金18720.00元,弥财社指〔2024〕101号2024年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和计划生育项目州级补助资金20004.00元,弥财社指〔2024〕17号省级补助村级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资金3168.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24523.47元。其中,弥财预指〔2024〕41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资金222705.47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弥财预指〔2024〕78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补助资金1818.00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支出。
6.农林水支出8966308.00元。其中,弥财预指〔2024〕412号弥勒市“两烟”生产组织工作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弥财农指〔2024〕41号竹园镇竹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资金300000.00元,弥财农指〔2024〕54号竹园镇赵林村委会新房小组蔬菜大棚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0元,弥财农指〔2024〕17号竹园镇竹园社区等5个村(社区)乡村振兴新型农民职业劳动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3500000.00元, 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弥财农指〔2024〕1号竹园镇竹园社区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640000.00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弥财发〔2024〕3号(村、村小组干部补贴)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947600.00元,弥财预指〔2024〕397号(市级)2024年“大岗位制”待遇补助经费12月份补发资金65900.00元,弥财发〔2024〕3号(社区、居民小组干部补贴)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470200.00元,弥财发〔2024〕3号村(社区)干部离任定期生活补助资金37608.00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8730.00元。弥财预指〔2024〕337号弥勒市2021至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就地恢复经费缺口资金,主要用于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和就地恢复工作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50000.00元。弥财建指〔2024〕2号弥勒市2022年棚户区改造竹园镇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2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 。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560.00元。弥财资指〔2024〕1号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7560.00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竹园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59954.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上年相比减少13972834.70元,下降34.56%,完成年初预算的96.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6117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普查经费、组织专项经费和干部绩效考核经费增加。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1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完成年初预算的0.23%。主要用于“春蕾爱心桥”捐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实施,资金被收回。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634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95430.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9%,完成年初预算的76.9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工资、遗属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记实、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经费收回。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185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8%。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计生宣传员、协管员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计划生育项目州级补助资金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325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维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12395804.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5%,完成年初预算的186.10%。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扶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等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增加,农村综合税费改革等人员工资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187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补其、那庵、者甸村委会图斑整改工作就地恢复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此项工作。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2239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4%,完成年初预算的97.30%。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645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7200.00元,决算为61145.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17.95元,增长2.3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000.00元,决算为59425.6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19%,完成年初预算的26.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200.00元,决算为17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1%,完成年初预算的1.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2.05元,下降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2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72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7200.00元,支出决算为61145.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17.95元,增长2.3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000.00元,决算为59425.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200.00元,决算为17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列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2.05元,下降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2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72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列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和人民调解员“云智调”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竹园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100.37元,比上年减少727686.91元,下降70.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竹园镇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弥勒市竹园镇资产总额22386290.25元,其中,流动资产3874196.94元,固定资产4678110.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23000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7603980.7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84445.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4042.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737.95平方米,账面原值1198206.2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2928.7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25968.6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1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08999.0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8814.5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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