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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jj/2025-00036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住建局
  • 文号
    弥建函〔2025〕68号
  • 发布日期
    2025-10-1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37号提案的答复

赵恒亮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开展飞线充电整治工作的建议》第037号提案,已转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对接各类政策资金支持

2019年至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对接各类政策资金支持,目前已在资金支持范围内实施以下改造:一是温泉小区等86个老旧小区已完成强电管道铺设。二是25个具备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建成40个充电车棚、620个两轮电动车位,并同步安装390个充电端口。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持续保持对相关政策的高度关注,积极申报项目、资金支持,助力老旧小区电力改造。

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整治

(一)具体情况

我市共有32家物业服务企业完成备案并运营、服务83个小区,单位自管小区111个,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自管39个。目前,市域出现飞线充电较为严重的小区为景阳小区,红河奇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6日进驻景阳小区,该小区共有住宅户数261户,商铺9户。截至目前,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200余辆,共配建24个电动自行车端口。但物业服务企业权责有限,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志愿者,而不是执法者。对于小区内的飞线充电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日常工作中将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等部门及属地街道开展联合执法整治。

(二)加快完善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督促有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新建、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或协助其他单位安装充电设施建设;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有关工作。

(三)全力保障电力接入

市能源局协调弥勒供电局电力接入工作,符合用电接入要求小区均可向供电部门提出接入申请;持续督促弥勒供电局精准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负荷管理工作,优化接电服务流程,对现有居民住宅小区尚未实现电网企业直接供电的,督促产权单位加快改造,向电网企业整体移交供电设施,为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直接供电创造条件;做好资产移交电网企业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工作,确保安全高效满足市民的充电需求。

三、加强宣传教育及整治管理。

(一)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

一是物业、居委会、业委会组成联合巡查队,对楼栋周边、阳台外沿等区域检查,发现飞线充电立即劝导拆除,对拒不配合的记录在案并通报。二是社区对辖区内的私搭乱拉网线光缆电线等“飞线”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明确“飞线”的位置、数量、类型以及所属单位等信息。重点对古城社区新瓦房小组开展综合整治示范街区、梅花温泉社区开展“飞线”整治示范社区。按照法定程序,对“飞线”进行集中拆除,截至目前,共拆除清理“飞线”6053米。三是市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定期、不定期联合住建、公安、市场监管、街道等深入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查看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问题。同时,发动各乡镇、街道和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行为整治工作,同步做好宣传提示工作。

(二)强化多元宣传引导,提升居民安全意识

一是街道牵头社区、物业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群、小区出入口、停车场等显眼位置设置张贴宣传海报、入户走访宣传等多种渠道,向居民普及安全充电知识,对飞线充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同时,邀请消防人员等专业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安全知识宣传到位,筑牢居民的思想防线。二是消防救援大队采取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粘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发动消防工作站、社区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力量在居民住宅、小区楼道等显眼位置张贴《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120余份,面对面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利用消防宣传车滚动播出近年来电动车火灾案例和消防安全常识等方式,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感谢你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