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jj/2025-00037
- 发布机构弥勒市住建局
- 文号弥建函〔2025〕71号
- 发布日期2025-10-1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56号提案的答复
马俊丽等3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建议》第056号提案,已转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设立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
(一)健全制度体系,明确管理责任
为全面落实施工、运输、处置等环节的主体责任,从根本上规范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央、省级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红河州《红河州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正在起草《弥勒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进一步细化施工、运输、处置等环节的主体责任,明确分类标准、运输规范以及处罚措施,为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夯实建筑垃圾管理规划依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委托第三方启动《弥勒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初稿编制,预计今年内完成。此规划的出台,将为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堆放场地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确保规划与土地利用、环保等政策要求有效衔接,协同发力,形成“规划引领、多规合一、部门联动”的建筑垃圾管理合力,为全市建筑垃圾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提供全方位的规划保障。
(三)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结合弥勒市实际,在弥阳街道环城北路以北城关社区对面空地设置一处建筑垃圾暂存点。工程垃圾、拆装垃圾和装修垃圾经分类后,可回收部分送资源化再生利用厂,其余转运至临时存放点规范暂存。
二、加强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与运输
(一)强化源头管控与宣传引导工作
要求在建项目的建设方或施工方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并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随后进行备案。同时,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工作,对其中可利用的部分予以资源化利用,督促落实工程渣土就地回填和异地回填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等违规行为的管控,督促建成区内工地、小区、商铺、社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在取得合法处置许可后,方可进行清运。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对于建筑垃圾规范处理的环保意识。
(二)严格执行运输车辆准入管理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申请从事弥勒市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要求车辆所有者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审核通过后,进行统一的备案登记,并建立车辆管理档案,以确保运输车辆来源合法合规。明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技术标准,要求车辆必须配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现象。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禁止其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
(三)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监管工作
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在重点路段和时段设卡检查,严格查处车辆超速超载、未密闭运输、沿途抛洒滴漏、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暂扣车辆、罚款等处罚措施,并对多次违规企业开展约谈、予以通报。根据弥勒市交通状况和城市管理要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交通管理部门科学规划建筑垃圾运输路线,避开人口密集区域、交通繁忙路段和重要公共场所。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选择交通低峰时段进行运输,以降低对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并将运输路线和时间及时告知运输企业和施工单位。
(四)建立信用管理与联动机制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建立联动协作及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建筑工地施工许可、建筑垃圾产生量、消纳场地使用情况等信息,实现全过程协同监管。同时,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置问题。
三、推动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目前,我市的建筑垃圾主要通过建筑垃圾暂存点、资源化利用厂两种方式处置。当前拥有一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厂(弥勒市槐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完善环评手续),一处建筑垃圾暂存点(城关社区对面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过程中,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全部回填利用;工程垃圾、拆装垃圾和装修垃圾经分类后,可回收部分送资源化再生利用厂,其余规范暂存。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消纳场建设,进一步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目前弥勒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筹备工作正有序推进,市城发集团已组建专项团队并制定建设计划。该消纳场拟选址于太平街道牛背村以东马家大地,占地约230.807亩,已取得多部门选址意见,完成用地报批技术服务单位选取,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建设用地组件报批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8日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