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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jj/2025-00039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住建局
  • 文号
    弥建函〔2025〕77号
  • 发布日期
    2025-10-1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弥勒市 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李腾虎等2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升饮用自来水品质助力旅居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33号提案,已转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水源地保护方面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红政复〔2012〕202号),弥勒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洗洒水库(包括引水水源点花口龙潭),备用水源地为大树龙潭,已划定洗洒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面积2.38km2,二级保护区面积5.06 km2;花口龙潭一级保护区面积0.034km2,花口龙潭至洗洒水库的引水管渠一级保护区面积0.45km2;备用水源大树龙潭一级保护区面积0.008km2,二级保护区面积0.812km2。累计建设保护区宣传警示标志标牌17块、界桩界标20个、隔离防护网10435米、隔离防护墙29.58米、视频监控设施3套。洗洒水库、花口龙潭、大树龙潭饮用水水源由弥勒市洗洒水库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按月采样委托云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红河分中心对水质进行检测,32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及以上标准。下一步,市水务局将继续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保护力度,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源排查整治,从源头管控好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二、水质监测方面

一是集中式供水。弥勒辖区内共有11个乡镇、3个街道办、1个东风农场社区管委会,目前,共有18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其中: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11家,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单位3家,管道分质供水单位3家,已全部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二是二次供水。我市现有55家二次供水单位,52家二次供水单位已按要求取得卫生许可证,还有3家二次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市卫生健康局通过现场指导、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具体整改要求,要求供水单位限期整改落实。三是城市饮用水监测全达标。市卫生健康局每年根据《云南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会同市水务局确定监测点位,按季度对城市饮用水(出厂水、末梢水)开展监测工作。截至2025年6月,第一、二季度累计采集监测水样16件,合格16件,合格率100%,各季度检测结果已按相关规定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四是农村饮用水监测全覆盖。每年分为枯水期、丰水期对全市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点开展监测工作,覆盖全市14个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社区由市政供水),乡镇(街道)监测覆盖率100%。截至2025年6月,枯水期共采集检测水样59件,合格49件,合格率83.05%(已初步达到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饮净水”行动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83%要求)。

三、水质保障措施方面

(一)水质监督与保障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内部推行水厂自检自测与公司水质检测中心监督检测的二级监管检测机制,外部接受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的行政监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检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除此之外,还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第三方公正性监督检测,构建了严密的水质安全监管、控制与保障体系,实现从源头到用户水龙头可靠的水质安全卫生保障。近年来,供水企业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水水质常年稳定达到和符合现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各项要求。

(二)采用国内通行的水处理工艺

供水企业采用国内水厂普遍采用的常规水处理工艺,通过预氧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主要工艺流程,有效去除有机物及异味。采用氯消毒的方式杀灭水中的病原微生物,确保管网末梢余氯量,有效防止了二次污染。

(三)水质检测、控制、监督

一是水厂自检。采用人工检测与自动监测两种方式,对原水、出厂水的6项消毒剂指标和感官性状指标进行检测与监测。人工检测每2小时开展一次,在线自动监测则24小时分秒不断持续进行在线监测。二是供水企业监督检测。供水企业水检中心依据《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规定的检测频率,对各水厂的原水、出厂水和供水管网的管网水、管网末梢水、用户龙头水实行日检(13项)、半月检(13项)、月检(43项)等监督检测。三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检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个季度以及丰水期、枯水期,分别对各水厂的出厂水和供水管网的管网水、管网末梢水、用户龙头水的43项指标进行监督检测。四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公正性检测:每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出厂水进行一年2次97项水质全分析检测。五是社会监管与监督:供水企业在弥勒供水网站和弥勒供水微信公众号上,每周公示当周的水质检测结果,涵盖日检、半月检和月检的检测结果及报告,每季度和每年公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用户的监督监察。

(四)水质监督检测的结果

一是市疾控中心2025年上半年监督检测的结果,供水43项水质的国标合格率为100%。二是省、州“双随机”监管监测。上半年,州综合执法局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对供水企业进行了供水安全“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云南省住建厅也对市供水公司进行了“双随机”供水水质抽检督查。省和州的两次“双随机”抽检督查,各项供水水质指标国标合格率均为100%。三是第三方机构云南佳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监督检测的结果,供水97项水质的国标合格率为100%。

(五)关于我市自来水总硬度的问题

水的总硬度实则为水中的钙镁离子,弥勒城市公共供水中含有钙镁离子,是因为弥勒的饮用水水源均取自龙潭水(洗洒水库源水多数来自花口龙潭),由于弥勒地处喀斯特地貌区域,龙潭水中均含有一定量的钙镁离子。近年来,市供水公司的出厂水、管网水的总硬度全年平均值为245mg/L,历年最高值仅为261mg/L,符合国标GB5749-2022规定的饮用水标准,完全符合现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规定,属于合格的自来水,可以安心、放心饮用。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