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002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3-3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编制2017年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按照要求于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弥勒市弥阳镇吉山北路102号,邮箱:zjj6122299@163.com,邮编:652399,电话:0873-6122299)。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要求,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何世文同志为组长、局党组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处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5条,其中部门科室公开588条、局属单位公开7 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2017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条、行政许可 37条、行政强制 1条、通知公告5 条、三公经费3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州市两级备案67项、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新报监理项目99个、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告31条、建筑工程项目中标公示31条、其他信息20 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政府网站公开278条、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开301条、其他便民渠道公开12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做客《红河热线》就办理房屋买卖登记、查询房屋登记档案、占道经营举报等进行了政策解读2次、回访2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政务舆情3件,均进行了回应,并妥善解决。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全年,申请受理事项共301件,主要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窗口进行受理,其中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91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注册86项。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全年,申请办理 301件、已答复件294 数、待答复件 7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294件、“部分公开”的0件、“不予公开”的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7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质量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多侧重于业务信息、静态信息公开多、政策解读、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少。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待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标准把握还不够准,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存在不全、不新的现象。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系统培训不够,在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开展工作方面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切实从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情况下,全部上网公开,特别是群众关心的公共租赁住房问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建筑规划许可等方面的信息。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继续规范服务公开栏和现场张贴公开等传统形式,不断充实、更新网上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发挥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平台的作用,构建与群众互动的信息平台。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树立依法执政的理念,加强局属各部门教育培训和学习,切实抓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各类机制。探索建立行业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制度,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和广度推进,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7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95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8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3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红河热线)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01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01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01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01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01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301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 县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 
| 州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2 | 
单位负责人:何世文 审 核 人:杜永波
填 报 人:刘伟 联系电话:0873-6122299
填报日期:2018.3.25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