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1157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1-1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弥勒市太平新城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弥勒市阿乌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532504000000006289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及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征求的公示
一、规划范围
弥勒市太平新城单元(单元编号532504100010016)位于太平水库西南侧,是基于太平湖森林小镇为核心的相对独立的单元。通过西侧东连接线与主城区相接。单元规模431.46公顷。
弥勒市阿乌单元(单元编号532504100010017)位于阿乌村旁。单元规模7.49公顷。
532504000000006289地块位于太平新城单元北侧。地块规模7.27公顷。
二、定位与规模
太平新城单元参与弥勒市构建“一核三轴、两带三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单元是市域“一核”中“做优主城、拓展两副、做强园区” 的太平城市副中心,推动国际文旅康养新城的关键节点。单元延续“世界花园”的主题,打造集文化旅游、康养休闲、体育竞技、会展服务、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文旅康养新城,助力高质量建设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和健康生活目的地。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27.97公顷,规划落实总体规划的常住人口0.5-1.0万人。
阿乌单元是居住生活区,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为7.49公顷。规划预测常住人口0.1万人。
532504000000006289地块是产业配套商业区,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7.27公顷。
三、用地布局
太平新城单元以太平湖森林小镇为建设核心,打造集生态修复、木屋度假、花海旅游、会议会展、运动康体、旅居康养、低空文旅于一体的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
阿乌单元是保障居住生活、商业配套、学校建设的用地需求。
532504000000006289地块为商业服务业用地,是产业的商贸服务配套功能。
公示单位: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弥勒市人民政府网;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2月14日。
意见反馈: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届满后3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通信地址:弥勒市规划展览馆二楼(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联系人:王祥源,联系电话:0873-6182198。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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