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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1079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63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统一领导和管理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规划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科、人事财务科、自然资源督察科。

所属单位19个,分别是:

1.弥勒市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中心;

2.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3.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弥勒市规划中心;

5.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弥阳自然资源所;

6.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太平自然资源所;

7.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福城自然资源所;

8.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朋普自然资源所;

9.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山自然资源所;

10.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江边自然资源所;

11.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新哨自然资源所;

1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一自然资源所;

13.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二自然资源所;

14.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三自然资源所;

15.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虹溪自然资源所;

16.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竹园自然资源所;

17.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巡检司自然资源所;

18.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山自然资源所;

19.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风自然资源所。

19家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未单独核算,统一由局机关管理,并入同一套决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0个。分别是:

1.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弥勒市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中心;

3.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4.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5.弥勒市规划中心;

6.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弥阳自然资源所;

7.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太平自然资源所;

8.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福城自然资源所;

9.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朋普自然资源所;

10.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山自然资源所;

11.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江边自然资源所;

1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新哨自然资源所;

13.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一自然资源所;

14.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二自然资源所;

15.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三自然资源所;

16.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虹溪自然资源所;

17.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竹园自然资源所;

18.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巡检司自然资源所;

19.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山自然资源所;

20.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风自然资源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8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0人,退休5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走好党建引领的先锋之路。一是牢抓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将政治建设置于首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运用“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学习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二是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讲授廉洁纪律党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组织收看“云岭先锋”《榜样9》等节目,积极组织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党组织换届和补选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动形成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三是夯实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理论小组学习等多形式开展活动,定期开展集中理论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关系管理等。严格规范党费收缴,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党费收缴并进行公开公示。四是严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干部作风效能意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利用干部职工例会、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各级纪委通报文件和典型案例,抓好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防范,全方位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2.答好要素保障的发展之问。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在土地要素保障上有新举措。2024年至今,已有8个单独选址项目获得省人民政府批复,分别是35kV五山输变电工程项目、大麦潭光伏电站、220kV佛城输变电工程、大黑土光伏电站、弥勒市气象业务研究基地建设项目、杨柳寨光伏电站、石洞山光伏电站、大麦地光伏电站。已取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弥勒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的批复》(云自然资征成〔2024〕12号),涉及弥勒山心村煤矿工业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弥勒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628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带9MW纯低温余热发电)、年处理200万吨褐煤提质项目、100万吨洁净煤项目、年产20万吨碳基生物有机肥项目、烟用物资生产建设等项目用地。已编制完成《弥勒市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弥勒市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次)》。目前方案正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州、省级审查中。

3.解好保护开发的资源之题。今年以来持续开展工程领域和矿山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下发了《弥勒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工程领域和矿山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弥地灾指〔2024〕3号),各行业主管部门均开展了排查整治工作,其中,工程领域:市水务局对7处水利在建工程开展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发现一般隐患5项,已完成整改5项,整改率为100%。共检查中型水库4个,发现一般隐患4个,已整改4个,整改率为100%,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个,已整改2个,整改率为100%。市住建局排查发现存在超危大分部分项工程8项,均已进行专家论证。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暂未发现隐患。矿山领域: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组织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9个非煤矿山村组高陡边坡、危岩体的情况,已现场书面要求进行整改。石棚煤矿职工住宿区后方挡墙存在缺口,高度不足、煤矿办公区通向炸药库的道路上侧存在少量塌方,已整改完成。弥勒市北部采煤区有6个村小组共53户存在不同程度的房屋开裂变形情况,已要求太平街道办做好监测预警、临灾处置等相关防范工作。

4.写好权益维护的民生之文。按照《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实施全面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决策部署。2024年,批而未供任务基数9459亩,已处置总面积4849亩,处置率51.26%;闲置土地基数5738.8亩,已处置总面积4740.8亩,处置率82.61%,净减少率59.20%。以上均满足《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的通知》(红自然资便笺〔2024〕-457号)要求。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29097242.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097242.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90263142.52元,增长425.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0263142.52元,增长425.1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我部门收入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返还非税收入、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资金等各类工作经费收入增加,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由于本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增加,使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29097242.66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9592.02元,占总支出的2.30%;项目支出712347650.64元,占总支出的97.7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90263142.52元,增长425.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9226.93元,增长1.88%;项目支出增加589953915.59元,增长482.0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我部门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各项社保及公积金增加、财政返还补助业务经费增加、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等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使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49592.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21003.72元,占基本支出的94.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8588.30元,占基本支出的5.54%。本年我单位各项社保及公积金增加、财政返还补助业务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2347650.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1250600.00元。

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资金项目经费15534000.00元,主要用于修复历史遗留矿山面积,消除地质环境隐患点,增加植被覆盖率,改善实施区域矿山生态状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862508.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38%。与上年相比增加9028408.52元,增长9.42%,完成年初预算的346.24%。主要原因是本年返还非税收入、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资金等各类工作经费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057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完成年初预算的97.2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9124.8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6627.5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4072.4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745.9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710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7%。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等支出。行政单位医疗712868.00元,事业单位医疗445936.6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302.4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111461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3%,完成年初预算的376.27%。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等支出。行政运行10027387.2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7590.80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34502.90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84820870.30元,事业运行3435650.30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108613.23元,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缴非税收入,申请返还非税收入部分经费追加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83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完成年初预算的89.7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8837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618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完成年初预算的361.01%。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36183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州级文件要求追加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73720.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4002.54元,增长249.4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147851.8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11%,完成年初预算的9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586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89%,完成年初预算的86.2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8107.54元,增长272.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895.00元,增长159.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8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5895.00元,增长159.3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3720.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4002.54元,增长249.4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147851.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58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勤俭节约,严格按照要求不超预算开支,其中:我单位严格控制使用公车的次数,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我单位对于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控制标准,不超标准用餐,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8107.54元,增长272.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895.00元,增长159.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8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维修公车次数较多、出差较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由于本年检查工作多,导致接待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到乡镇开展图斑检查整改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增减挂项目竣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8588.30元,比上年增加158437.56元,增长20.5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办公费等产生的费用较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部门工作所需的办公、出差、会议、培训、水电、邮电、租赁、劳务、维修(护)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644591125.67元,其中,流动资产615425269.74元,固定资产5237548.4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2635180.60元,无形资产1293126.9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073122.9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4844.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082.00平方米,账面原值888920.7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326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2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5431.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3643.6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788.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GK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GK1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6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