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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jj/2025-0004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住建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3301000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与相关部门职责交叉分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物业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所属事业单位有10个,分别是:

1.弥勒市园林局

2.弥勒市房管所

3.弥勒市环卫站

4.弥勒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

5.弥勒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6.弥勒市标准定额站

7.弥勒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站

8.弥勒市城市房屋拆迁协调中心

9.弥勒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

10.弥勒市城建档案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名称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行政单位。所属11个事业单位财务均在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算,非独立核算、独立批复单位,部门决算报表由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编制。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0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7人;经费自理人员5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3人(离休0人,退休63人)。年末遗属1人。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车辆编制数58辆,实有车辆4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持续推进红河州弥勒市城市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和弥勒市城市管网建设项目-弥勒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排水管网排查诊断及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设施工程项目和弥勒市再生水厂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弥勒市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弥勒市保平村片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启动弥勒市弥舞线庆来学校段拓宽改造项目、弥勒市外环南路西延线建设项目。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多措并举“去库存”“保交楼”,支持优质房企脱困,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顺利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复查。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因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76,631,734.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6,631,734.03元,占总收入的100%;我单位上年、本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212,186,152.63元,下降30.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12,186,152.63元,下降30.80%;因我单位上年、本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所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较无变化。总收入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专项债券转贷资金收入78,000,000元,分别是弥勒市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转贷资金38,000,000元,另有6个项目转贷资金40,000,000元:锦屏山旅游基础设施(1.115亿)资金8,500,000元、红河州弥勒市城市停车场项目资金5,000,000元、弥蒙铁路弥勒段征地拆迁5.4亿元贷款资金4,500,000元、红河州弥勒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资金12,000,000元、弥勒市供水建设项目资金4,000,000元、红河州弥勒市垃圾处理建设项目资金6,000,000元。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收入465,000,000元,分别为2023年专项债券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设施工程110,000,000元、红河州弥勒市2022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5,000,000元、红河州弥勒市城市管网建设项目债券230,000,000元。2024年均无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只有转贷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59,406,474.03元。其中:基本支出17,499,768.09元,占总支出的3.13%;项目支出541,906,705.94元,占总支出的96.87%;我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8,057,368.39元(2023年支出合计637,463,842.42元),下降12.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82,069.33元,下降18.53%;项目支出减少74,075,299.06元,下降12.02%;因我单位上年、本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所以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较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99,768.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859,506.20元,占基本支出的96.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0,261.89元,占基本支出的3.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1,906,705.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529,320元。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省级统贷项目本金及利息项目经费7,663,674.58元,主要用于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支出,以及偿还统贷项目本金及利息支出。

弥勒市购房财政补贴专项资金10,47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2年进城购房户购房补贴支出。

弥勒市老旧小区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经费48,14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城市管网更新改造支出。

弥勒市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转贷资金38,000,000元,主要用于弥勒市2022年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红烟路、竹园镇、虹溪镇西门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出。

弥勒市城西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56,516,700元,主要用于城西片区燃气市政管道改造以及居民户内加装安全装置及户内设施改造,并配套相应管道附属设施支出。

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38,289,04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市政管道改造,同步更新项目涉及小区内排水系统,并配套相应管道附属设施支出。

2023国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84,000,000元,主要用于拖白路、王炽路、吉山路、红烟路、中山路、南外环路等主要道路易涝点开工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685,994.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76%。与上年相比减少24,189,114.39元,下降10.52%,完成年初预算的477.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3,9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完成年初预算数121.4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当年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事业人员及调入人员增加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0,43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完成年初预算的97.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在职失业保险、在职和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4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完成年初预算的363.81%。主要用于弥勒市城镇污水处理费和代收手续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筹措资金困难,年初只安排小部分城镇污水处理费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7,353,69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8%,完成年初预算的814.8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和机关正常运转支出、环卫站聘用人员工资及运转支出、弥勒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及提升改造、路灯建设和维修支出、市政管道更新及改造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本级财政资金,不含上级预算资金,除人员及运转经费资金外项目资金主要来源是中央、省、州安排的上级补助资金,年初预算不含上级资金。

12.农林水(类)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997,875.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5%,完成年初预算的5195.59%。主要用于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有本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本金及利息支出。不含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资金等中央、省、州安排上级补助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8,900元,决算为87,718.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8,438.85元,下降72.2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7,000元,决算为78,469.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46%,完成年初预算的1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00元,决算为9,24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54%,完成年初预算的42.23%。

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5,687.85元,下降73.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751元,下降57.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4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2,751元,下降57.95%,国(境)外接待费无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458,900元,决算为87,718.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8,438.85元,下降72.2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7,000元,决算为78,469.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469.29元,决算为9,2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范围,能合并出行的公务活动尽量合并出行,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减少。二是严控公务接待范围,规范陪餐人员,禁止违反规定陪餐,发生“客少主人多”等违反公务接待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5,687.85元,下降73.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751元,下降57.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4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2,751元,下降57.9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范围,能合并出行的公务活动尽量合并出行,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二是严控公务接待范围,规范陪餐人员,禁止违反规定陪餐,发生“客少主人多”等违反公务接待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农危房、安全生产检查、开会、出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烂尾楼调研督导、安全生产检查、地震应急准备和抗震设防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25批次80人次发生的接待餐费支出。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0,261.89元,比上年减少996,762.91元,下降60.89%主要原因是因资金筹措困难,预算年度经费得不到保障,支出跨年度支付,所以运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住建局机关,弥勒市园林局、弥勒市房管所、弥勒市环卫站、弥勒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弥勒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弥勒市标准定额站、弥勒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站、弥勒市城市房屋拆迁协调中心、弥勒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弥勒市城建档案馆等下属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用品购置、电话费、水电费、出差下乡、接待餐费、车辆维修维护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913,704,926.92元,其中,流动资产663,915,830.11元,固定资产10,144,218.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32,767,846.43元,无形资产533,727.45元(净值),其他资产2,206,343,304.5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8,127,330.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98,550.21元。根据弥机函〔2024〕15号将弥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1,585,529.29元整体划转至,新单位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中房屋构筑物仓储用房1000平方米,账面原值776,754.76元;根据弥财网复〔2024〕26号将市环卫站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固定资产1,286,583.89元,无偿划转至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具体资产如下:其他专用车和餐厨垃圾车各1辆,密闭式电动三轮车6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43,49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9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891,55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43,49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43,49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