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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历史沿革

文章来源: 中共弥勒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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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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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弥勒市位于云南省东南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北部,地处东经 103°04′~ 103°49′、北纬 23°50′~ 24°39′之间。东与泸西县、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毗邻,西与建水县、玉溪市华宁县隔南盘江相望,南连开远市,北接昆明市宜良县和石林彝族自治县。县境南北长约80公里,东西宽约50公里,有土地总面积4004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中,山岭、丘陵面积占87%,山间谷地、河谷面积占3%,平坝面积占10%。市区弥阳镇北距云南省省会昆明市公路里程 132公里 、国家级风景名胜石林56公里,南距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蒙自公路里程126公里、国家级口岸河口316公里。有国道326经腹地过境93公里;省道义小线、新丘线过境88.3公里;省管县道弥师线、泸中线48.43公里;滇越铁路经西南部过境78公里。至2019年末,弥勒境内有国道主干线5条149.36公里,其中:平锁高速公路弥勒段24.5公里,2007年2月12日通车;石锁高速弥勒段81.5公里,2012年9月29日通车;锁蒙高速弥勒段13.5公路,2013年10月9日通车;泸弥高速弥勒段27.18公里,2019年12月28日通车;石泸高速弥勒段2.68公里,2019年12月18日通车。云桂高铁过境68.22公里,2016年12月26日通车。

  西汉时,县境东北部为同并县地,西南部为律高县地,分属牂牁郡和益州郡(蜀汉时同并称修云,后称味县,属建宁郡,律高属兴古郡)。南北朝时期,境内为西爨地,隶属南宁州。唐初称泉麻县,隶属郎州,唐天宝后归属南诏。宋大理时,境内为东爨乌蛮三十七部之一的弥勒部所据,隶属石城郡(郡治在今曲靖)。元初,弥勒部隶属落万户府(今石林)。至元十二年( 1275年)置千户总,隶属广西路(今泸西),至元二十七年( 1290年)改置弥勒州,始设土知州。明弘治十年( 1497年)改土设流,隶属广西府(今泸西)。明正德十六年( 1521年)置十八寨守御千户所,直属省都司。清乾隆三十五年( 1770年)弥勒州改称弥勒县,隶属广西直属州(今泸西)。民国二年( 1913年)隶属蒙自道,民国十八年( 1929年)废道隶省。1953年成立弥勒县彝族自治区(县级),隶属宜良专区;1954年 7月划归蒙自专区;1956年 12月建弥勒彝族自治区(县级),1957年 11月划规新成立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县名撤销复称弥勒县;2013年1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

  1978年全县行政区划为弥阳、吉山、大庄、新哨、虹溪、竹园、朋普、巡检司、五山、西一、西二、西三、东山、江边等 14个公社革命委员会、145个大队革命委员会、1175个生产队(时有 1049个自然村)。1979年8月,取消“革命委员会”之名,改称“管理委员会”,区划设置不变。

  1983年3月,大庄公社更名弥东公社。

  1984年4月进行体制改革,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区公所(镇政府),大队管理委员会改称乡政府。全县设 1镇(原县属城关镇与弥阳公社合并成立弥阳镇, 辖城东、城西、城关等 3个办事处)、13区、127乡及虹溪、竹园、朋普、巡检司、西龙等 5个区属镇、975个行政村、1173个农业社。

  1987年10月 6日,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区乡体制改革建制方案, 11月30日 作出《关于认真做好区乡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并下发贯彻实施,至 1988年 2月完成区乡体制改革,乡镇重新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全县政区设弥阳镇(原吉山区并入)、竹园镇、虹溪镇、朋普镇、新哨镇、巡检司镇、弥东乡、卫泸乡(从原弥东区分出新设)、西一乡、西二乡、西三乡、五山乡、东山乡、江边乡等 6个镇 8个乡,下辖 65个办事处、 62个村公所、 1020个村民委员会(时有自然村 990个)。

  2000年10月至12月,全县开展农村村级体制改革,原村公所(办事处)改称村民委员会,原村民委员会改称村民小组,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全县仍设 6个镇8个乡,下辖134个村民委员会、1067个村民小组、2个居民委员会。 2001年9月,原弥东、西一、西二、西三、东山等 5个乡撤乡建镇,全县政区建制为11个镇3个乡。

  1996年10月成立县勘界办公室,由民政、土地、林业等3部门抽调人员着手勘界工作 ,按照“核定法定线、勘定习惯线、解决争议线”的方针 ,首先进行昆 (明 )红 (河 )线勘界 ,于1997年 8月10日在县军供站举行红河、昆明、玉溪等三地州市的弥勒、宜良、华宁三县交汇点及弥勒、宜良两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协议签字仪式 ,会上签订昆 (明 )红 (河 )线弥 (勒 )宜 (良 )段14.36公里行政区域界线 ,10月签订了红 (河 )文 (山 )线弥 (勒 )丘 (北 )段 57.35公里行政区域界线及弥勒—华宁—开远三个县市交汇点。1998年分别勘定了弥勒与华宁两县边界线 54公里、弥勒与建水两县边界线 37公里、弥勒与开远两县市边界线 67公里,并完成弥勒·宜良·建水、弥勒·建水·开远、弥勒·泸西·石林、弥勒·宜良·石林等三交点的勘定任务。原弥勒与石林边界线全长 97公里,1998年勘定 78公里;另完成勘定县内乡镇边界线 6条共 74公里和 7个三交点。 1999年完成弥勒与泸西 30公里边界线和乡镇 9条共165.8公里界线的勘界,并测绘上报和签订界线正式协议。2000年完成弥勒与石林、弥勒与泸西界线共 48公里和县内 14个乡镇 5个三交点 27条边界线总长495公里的勘界工作。2001年勘界进入扫尾阶段,对勘界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为全县行政区划管理 提供了可靠依据。至 2002年 12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面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工作圆满结束,弥勒县与邻县的法定行政区域界线分别为:与宜良13557米 ,与石林92240米 ,与华宁55674米 ,与丘北57578米,与泸西83977米 ,与建水37829米 ,与开远71097米。弥勒县境域土地面积为 4004平方公里,比 1985年的 3887平方公里增加 117平方公里。

  2003年 9月,原弥东镇撤并入弥阳镇。

  2006年 3月,原卫泸乡撤并入弥阳镇。

  2010年末,全县行政区划为弥阳镇、竹园镇、朋普镇、新哨镇、虹溪镇、巡检司镇、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东山镇、五山乡、江边乡等 10个镇 2个乡,下辖 7个社区(县城)、3个居民委员会(竹园、朋普、虹溪各 1个)、129个村民委员会,1102个村民(居)小组、1023个自然村。

  2011年7月,云南省国营弥勒东风农场实行管理属地化改革,下划弥勒县人民政府,成立弥勒县东风农场管理局。

  2015年至2019年进行行政区划改革,至2019年末,全市行政区划为弥阳镇、竹园镇、朋普镇、新哨镇、虹溪镇、巡检司镇、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东山镇、五山乡、江边乡等 10个镇 2个乡及东风农场管理局,4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02个村民委员会、1167个村(居)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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