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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剑带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

文章来源: 弥勒市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 唐明月
发布日期: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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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弥勒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全力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持续多发高发态势,5月29日,弥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剑带领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集中夜查行动,弥勒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毕焱喆陪同检查。同时,大队发动辖区各乡镇专职消防队联合派出所、网格员及村委会深入沿街商铺、自建房、夜间经营使用等场所同步开展夜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湖泉御府及花好月圆高层小区进行检查,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治、边指导”的方式,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是否实行车辆分组停放、落实防火分隔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等方面情况,还现场抽查了单位员工是否熟练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以及初期火灾处置办法。此次夜查行动,共排查2个高层小区,发现并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5余处,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各乡镇成立检查组13个,检查自建房、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等场所65个,累计现场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33辆。

  就进一步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黄剑常务副市长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物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制定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规范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将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确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二是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防范措施。物业单位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力度,紧盯突出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重点对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楼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等情况加强排查,针对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要及时提醒和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主管人员,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整改,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三是进行思想引导,开展宣传培训。要结合当前火灾形势,定期组织员工及小区业主进行电动车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利用固定宣传栏、条幅、小区微信群等传统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力度,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常识,全面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四是凝聚监管合力,强化指导服务。消防救援大队要定期深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服务指导,切实防范化解住宅小区各类火灾隐患。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有关个人和非法改装等问题,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处罚,曝光典型案例,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