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8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应急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同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严格执行《红河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三)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行政执法、政策解读等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衔接不够紧密;二是各科室主动获取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下一阶段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规范服务公开栏等传统形式,真正发挥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平台的作用,不断充实、更新网上公开的内容,构建与群众互动的信息平台,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和广度推进,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应急管理类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利于查找。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注重单位职工培训工作,提高业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改进完善薄弱环节,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员政务公开意识和综合素养,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责,切实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五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参与政策解读,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准确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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