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弥勒市花口片区养老
公寓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弥勒市花口片区养老公寓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弥勒市城市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弥勒市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弥勒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财政部门及各项目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弥勒市财政局 弥勒市民政局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弥勒市水务局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