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790
信息分类
部门工作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
发布机构
弥勒市财政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7
信息名称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弥勒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面依法治市新要求,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我局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依法治市工作、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列为年度工作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齐开展、共落实,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每年主动向市依法治市办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一是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收看盛况,推动全体职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结合财政工作职责,年内认真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党内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规,整合宣传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弥勒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年度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方案,始终做到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到位,普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考核和总结,有效地促进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依法理财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多举措实施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综合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建立市、乡镇两级系统应用沟通协同机制,强化财政信息化应用支撑。二是探索建立审计、绩效评价结果与市级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审计结果、绩效作为优化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通过与预算安排挂钩、督促改进管理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配置使用效率。三是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按照《云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领入《云南省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纸质)》进行试用,以过渡即将使用的财政电子票据;四是持续完善政府采购规范性。推进“采购申报系统”、“政采云”平台建设,建成“统一平台、资源共享、规范高效、安全透明”的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建立责权明晰、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体系。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一是组织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认真贯彻《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坚决纠正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现象,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年内共清理审查文件50余份;二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按照局党组印发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执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都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办法,及时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国家政策,集中公布国家、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设立减税降费业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积极支持“互联网+政务服务”实体与网上大厅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及时梳理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序推进“一单、一表、两库、一细则”建立健全工作。建立了56人执法人员库和118个被检查单位库及随机抽查摇号系统,实现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确保执法检查公开公正。年内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联合税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代理记账机构抽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抽查共3项专项检查,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共享和应用工作;五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年内调查处理审计、公安移送违反财经法规纪律、政府采购法等问题4件,作出行政处罚2件,即处罚2个国有公司,涉及人员6人,处罚金额共10.4万元,通报批评1件,免于行政处罚1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规范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管理。六是全面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七是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年内围绕财政重点工作、结合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工作开展相关检查,内容包括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及固定资产处置核查和国资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三公经费”、非税收入、会议定点场所督查、代理记账机构证后及财政资金专项检查等,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同时,配合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做好专项督查工作。八是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审慎把握涉及民营企业的执法政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双公示”,全面加快“证照分离”,年内累计办理12户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核发放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时发放,优化审批服务质量和办理流程;九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没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况。

  (四)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经费。将综治维稳经费(按全市人口人均3元的标准)、普法宣传经费(按全市人口人均0.4元的标准)、依法治市经费(按全市人口人均0.4元的标准)、反恐等法治建设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下达法治政府建设市级项目经费774万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2022年,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自觉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财政普法方式和方法仍有待进一步扩大、创新和完善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弥勒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抓法治思想学习,加强法治宣传的学习培训。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或专题学习计划,自觉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二是严格履行重大政策制定的行政决策程序,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履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带头部署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督导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以“八五”普法为契机,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大力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二)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 全面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

  (三)增强普法实效。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法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

 

  弥勒市财政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