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64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弥勒市财政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信息名称
弥勒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现将弥勒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努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基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一是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党内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通过学习着重转变在法治建设中依法行政能力的观念,遵循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有效有序开展;二是成立了依法治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八五”普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形式上切实加强了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并将法治建设工作列为年度工作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齐开展、共落实,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主动向市依法治市办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三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的各项工作,制定年度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方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到位,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考核和总结,有效地促进法治建设成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健全完善法治工作机制。一是坚持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按照局党组印发的《“三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执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全部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决策行为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年内制定了《弥勒市财政局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认真做好规范性合法性文件审查、公平竞争文件审查工作;三是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从2018年起,开始实行一年一聘单位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人员3人。2023年,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共计41件(次),包括合同/协议审查21件(次)、行政执法法制审核7件(次)、其他13件(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一是积极支持“互联网+政务服务”实体与网上大厅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及时梳理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6类,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0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共计32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245项,“追责情形”共计100项。全面提高财政办事效率,努力提高网上办件率,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和行政事业单位办事人员,真正做到依法理财;二是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规范监管和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有序推进“一单、一表、两库、一细则”建立健全工作。建立了54人执法人员库和118个被检查单位库及随机抽查摇号系统,实现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确保执法检查公开公正。年内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抽查、联合税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代理记账机构抽查两项专项检查;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严格调查处理执法案件2件,即违反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各1件。执行上级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健全执法容错纠错机制;四是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及时对全市部门预决算进行批复,并按要求组织部门主动公开,公开率达到100%。对预决算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行为,依法依规通报;五是(特色亮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年度内聚集热点、重点和难点,开展财政监督专项检查活动42次,其中财政部门牵头组织的“清廉云南”之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全市共抽查了45家单位,共发现4家单位存在两方面的问题,涉及金额16万元并责令按相关管理规定完成整改,切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

  (四)加强法治基础建设和法治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支撑作用,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下达法治政府建设市级项目经费686万元。二是制定《弥勒市财政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同时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培训必学、必训内容,年内围绕财经法规,民法典以及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网上学法、普法答题等活动,以学促宣,不断提高全体干职工的专业素养和法律素养。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规范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管理。截止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为63人,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共有54人,持证率达86%。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为以下两点:一是在提高财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还有待于提升;二是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因财政工作专业性较强,法治宣传活动较为单一,仅以财政政策宣传和开展业务培训为主,普法的受众面、普法机制、普法方式和方法仍有待进一步扩大、创新和完善。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夯实工作责任,狠抓薄弱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一是狠抓法治思想学习,切实筑牢思想根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或专题学习,自觉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二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按照规定自觉承担起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的职责,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具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和研究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履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带头部署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督导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围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国资法治工作全过程,坚决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工作机制,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推动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各项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财政执法队伍。

  (三)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实效。以“八五”普法为契机,大力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做好宪法、民法典、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聚焦财政体制改革热点问题,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法治氛围培育,着力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弥勒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