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弥政办发〔2019〕18号)、《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弥政办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弥勒市财政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认真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将公布在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弥勒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6122275。邮箱:mlczxx@163.com。
(一)概述
2019年,我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宣传落实财政便民惠民政策为目标,以“廉洁高效、为民理财”为原则,以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机关效能为重点,认真梳理各部门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及时公开财政信息,采取政府网站、报刊等多种方式,扩大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影响,保证了信息质量和水平。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务服务平台网站等公开财政信息,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发布各种财政政策、财政管理办法和财政工作动态信息、公开财政部门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和人事任免;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等。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配备工作人员。信息化是政府法治化的必然过程,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同时对于推动工作作风转变,提高机关效能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具有重要而积极地作用。为实现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的良好效果,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加强财政信息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弥勒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弥勒市财政局关于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弥财发〔2019〕68号)),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局办公室主任担任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主任,负责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开展和研究解决相关具体问题,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名,配备兼职信息工作联络员5人。具体负责信息发布、公开,信息公开日常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承担,真正把信息宣传工作延伸到基层,贴近到信息源头,为全方位搜集、传输、反馈信息奠定基础,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信息兼职人员专门抓,全体干部职工都是信息员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高效,我局建立了弥勒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制度、电子政务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责任、重大信息报送、信息领导审核签阅等制度,确立了各科室信息联络员,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要求每条公开信息均具备名称、生成日起、发布机构等基本目录元素,所发布信息必须经过分管领导签阅方可正式公布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同时,我局还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充分体现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落实措施”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三是拓宽信息渠道。财政信息的特点是宣传财政理论,反映财政工作,具有财政特色,因此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平级信息报送,我局要求各科室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科室工作动态,并明确各科室每月至少需报送信息任务数1条;制定措施,明确奖惩,将全局工作人员纳为信息报送员,实现人人参与;多方面拓宽财政信息来源,跟紧形势,解读政策,围绕县域发展实际,深度挖掘财政信息。
四是做好协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并不矛盾,一方面,我局按照要求明确预算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级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以及教育、医疗、三农、社会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支出公开工作。另一方面,明确办公室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中的职责,要求各科室在信息公开时认真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审查责任人签字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全部同意后方可公开,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弥勒市财政局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855条。其中:在弥勒市政务网共计发布信息447 条;在云南省政务网发布信息共计61条;截至目前,编辑报送财政简报22期共224条;《云南经济日报》等省级报刊媒体采用79篇;在《红河日报》等州级报刊媒体37篇;在《弥勒政情》《弥勒信息》《弥勒手机报》等采用7篇。
2.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19年在弥勒市政务网的重点领域的财政信息中共计发布信息447 条。其中:政策法规96条;财政预决算算164条;财政收支情况24条;财政信息告示14条;财政工作信息11条;绩效管理106条;减税降费32条。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36件,其中主办25件,协办11件。办理结果为:其中A类11件、占主办件的44%,B类14件、占主办件的56%。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共7件,7件均为协办。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局围绕出台的积极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就业政策,采取班子会议、召开全市性会议,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做好每一个上市政府常务会财政议题政策解读,利用培训会、财税工作会解读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财政政策。其次,市财政局制定了《弥勒市财政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拟定学习时间表,于每个星期的周五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近期的需要传达的文件,由局领导班子轮流带领学习。财政局以制度管学,采取干部职工大会学、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各党支部集中学、各科室集中学等方式,推进干部职工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和长效化,2019年共组织学习相关文件34次48个文件。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9年财政局认真梳理排查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和矛盾,制定收听热线方案,2019年5月23日组织收听收看云南省人民广播电台“四位一体”金色热线栏目,主动回应关切。2019年8月16日组织收听“红河热线”栏目,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做到可管可控。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要求,对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和矛盾,以及相关民生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及时有效引导社会论。对重大紧急意识形态信息舆情,第一时间报告主要领导,及时办理有关舆情处置,按要求报送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互联网 + 政务” 服务工作,弥勒市财政局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紧跟形势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将代理记账业务并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着力优化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业务办理流程,制定和完善了政务服务事项指南和流程清单,并将办事流程并入到云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网上发布。致力通过互联网搭桥,积极主动公开办事,实行“一键式”服务,让服务对象获得更优质的服务体验。弥勒市财政局将进一步优化平台设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打造一流的发展环境。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来函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2019年,弥勒市财政局继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投入,做好本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的运维服务,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一是重点将强农惠农政策、政府采购等群众关心的热点政策规定、政务动态、政策文件予以公布。二是及时更新市政府网站财政信息栏目。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决算、民生支出等信息按要求公开。三是加强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局配备专门的人员,结合财政业务工作,收集突出时效性、准确性和指导性的财政信息,反映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果的信息,借助上级党委政府信息、各类党报、党刊、通报等形式对不同对象进行公布。为进一步优化网站主界面,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入口界面更加突出和清晰;财政信息专栏设置了机构概况、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财政动态、政策法规、财政收支等版块,使得专栏划分更趋科学合理,方便受众查找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84 |
84 |
8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
|
行政强制 |
0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45.0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0 |
||
(七)总计 |
|
|
|
|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0 |
|
|
|
|
0 |
|
|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存在动态信息比重大、实质性内容少,解读信息方面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
2020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的要求,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面促进财政工作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保持成绩,弥补不足,努力建立人民满意的机关。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统筹、科室协作的责任流程,全面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自我升级完善,建好财政政务公开栏目服务社会大众。坚决贯彻执行相关规定,认真研判各类公开事项,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和电子化办公。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依托弥勒市人民政府网和其他政府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公开财政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业务办理、会计管理等方面情况。
三是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政务信息。及时传达全市政务公开会议精神,各科室协调配合,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四是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抓好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教育,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素质,开展政务公开的探索和实践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