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49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
发布机构
弥勒市公安局
文号
弥公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信息名称
弥勒市公安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公安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筑牢法治意识,夯实执法根基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APP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领导干部、民辅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不断深化理论武装,强化全警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会把握,筑牢执法为民理念。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10次、政治轮训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二是抓实执法培训工作。依托“公安夜校”和“民警实战大练兵”,组织开展全局范围内的专业执法培训,派出所自行组织“小灶式”执法培训,研深说透执法瑕疵,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题学习培训14场次,700余民警参与培训;组织开展规范执法能力提升集中培训两期35人;组织执法办案民警参加市人民法院庭审旁听3次,教育民警筑牢法治意识,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办案;组织法制民警下所队指导办案活动40次,办案民警规范执法的能力得到提升。 

  (二)抓实普法行动,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是线上宣传积极发力。通过“弥勒警方”以及“弥勒交警”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普法强基工作中的亮点,发布法治宣传视频、案例,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累计发布普法信息215条,编发视频、案例警示346条。二是线下宣传广泛开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公安重点工作和重大节点,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进村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家庭”等活动,大张旗鼓宣传法律法规及知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敬畏法律、尊重生命的意识,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900余场次。 

   (三)严格依法行政,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公示制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发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8类1034项。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管理平台”电脑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积极向社会公示公安执法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局执法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100%,执法办案场所全部安装高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满足执法全流程记录需求,实现执法音视频可溯管理;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在14个派出所建立案件管理室,案件管理室标识牌和工作职责制度牌上墙,定人、定岗、定职,切实规范受立案等环节,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案件管理,全局各执法办案部门所有重大执法决定严格由法制大队进行法制审核。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持续发力,加大对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事件的政治审核把关,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提升执法质效。三是贯彻落实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制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信访窗口认真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做好解疑释法、疏导答复等工作,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初始。 

  (四)深化法治公安建设,提升执法为民能力 

  一是依法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公安局共有公职律师6人,法律顾问2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服务,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办理局党委批办的法律事务。二是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深化。严格执法监督,严格由法制部门归口审核,做到案件办理“入口、审核、出口”三统一;严格落实“一案一审一考评”制度,法制员依托“智慧法治平台”,对执法办案全环节审核监督,对案件办理过程的传唤、询(讯)问、勘验、检查、鉴定、强制措施、异地办案协作、卷宗电子化等执法关键环节监督把关,帮助办案民警分析原因、补齐短板,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积分制,积分结果与民警评先选优挂钩,全局执法办案部门、全体执法办案民警、专兼职法制员实现积分管理全覆盖。实行执法办案积分制以来,行政诉讼“零败诉”,未出现被人民法院判决无罪和未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多名民警受到表彰奖励,形成“奖励一个带动一批,问责一个警示一批”的良好执法效果。三是提质增效持续推进。积极向州公安局争取改造经费,完成市局案件管理中心、弥阳、吉山智能案管室以及看守所远程提讯室提值增效项目建设任务,市局案管中心对全局办理刑事案件进行法制审核,严把案件“出口关”。同时主动加强与检、法两院协调沟通,切实解决刑事案件报捕起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四是法制员精细化管理持续深化。结合工作实际,对《弥勒市公安局法制员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修改完善,让制度更加完善、全面,并具有操作性,在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提升上下足功夫,采取全面培训以及跟班培训方式,不断加强民警执法素养培训,积极培养锻炼一批执法办案能手。我局法制员精细化管理工作经验被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应用,经验信息相继被云南政法微信平台、公安报等媒体刊载推广。 

  (五)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公章刊刻“一窗通办”,只要材料齐全,0.2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推广赴港澳台旅游“二次签注”自助办理服务,群众可自助办理,3分钟可取。推行免费采集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出入境证件免费快递便民措施、“只跑一次”等措施;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化“全程网办”,全面启动户口迁移和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深入开展公安政务服务“好差评”,办事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率为90.9%,主动好评率为100%;推行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电子证件使用、终端业务“自助办”、“延期办”等措施,让群众感受“安全弥勒”体验。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规范执法理念仍未树牢。部分办案部门领导及民警执法观念陈旧,对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中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要求学习领会不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培训不够系统全面。针对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执法培训不到位,导致执法突出问题仍然突出。三是执法监督力度不够。从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反映出,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执法问题仍然突出。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构建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余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警种部门为成员的弥勒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大队,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战略性任务,同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多次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下发分解细化通知,对指标任务逐项进行分解细化,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层层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问题短板,着力整改提高,持续在严格规范执法上探索实践。一是强化学法用法教育。进一步强化全体民警的法治意识、树牢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思想保障。二是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做实执法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前谋划制定2024年执法规范化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培训、现场教学、执法示范视频、典型案例教学、庭审旁听等多样化培训模式,强化民警执法主体能力提升,逐一攻破执法顽瘴痼疾,逐步实现队伍执法素质、案件执法质量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整体提升。三是持续强化执法监督。持续做实法制员工作,充分发挥所队法制员职能作用,把好案件质量第一道关口;持续做优“一案一评”工作,实现“审核监督”与“一案一评”两个百分百、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风险提示等举措,确保执法质量考核持续保持优秀;持续做实“智慧法治平台”工作,通过对“智慧法治平台”的深度应用,做到执法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实现执法活动全要素、全流程、可视化、可回溯闭环式监督管理。 

  

弥勒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