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红府办发明电〔2018〕5号)和《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综合本部门、各科室、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依申请公开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按照要求于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弥勒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弥勒市髯翁西路延长线弥勒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邮箱:mlgaqbxx163@.com,邮编:652399,电话:0873-3029108)。
一、概述
2017年,弥勒市公安局各警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积极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性、稳定性,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了解权,公安政务信息对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作用更加明显,较好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围绕省、州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公开事项进行公开,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条,利用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945条,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73条。
(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市公安消防大队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继续推行“一条龙”审批或者并联审批,及时公开审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对重大建设项目,积极把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在市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大队官方微博微信上公开办理情况,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的公开力度,保障企业和公民及时获取审批信息的权利。2017年以来,公开市域内重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结果信息36条。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公安权责清单公开。及时组织人员对我局权责清单、服务指南进行了集中汇总和梳理,与市委编办等单位建立定期梳理、动态更新发布工作机制,对我局1170项权责清单按照要求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及时公开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组织人员对我局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汇总,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308件,根据工作需要和保密规定,将制发的户籍、交通、消防等方面规范性文件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公开科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集中公示。2017年共公开户籍制度改革、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规范性文件28件,公开户籍、出入境服务信息12条。三是切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情况。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将我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在政务网站进行公示。2017年,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1期。四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对推送的39项行政许可事项、50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993项行政处罚事项,共计1084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录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并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分类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开;确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4项政务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最大限度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2017年,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40件,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2件。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增加进驻服务事项,形成我局增加治安户籍、吉山派出所户籍窗口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议,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积极开展政府金融政策解读、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打击金融违法犯罪工作,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管理透明度。2017年,利用我局“平安弥勒”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金融政策解读、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等信息10余条。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一是及时关停上移。按照要求及时关停了我局在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部门窗口,组织开展集中公示,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二是切实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我局及时开通了官方“平安弥勒”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合理设置功能模块,加大宣传和推广使用力度,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实时为群众精准推送政务信息。今年以来共利用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720条、利用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205条,全年新媒体累计发布信息1925条。三是加强96128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安排局办公室专人负责96128政务服务专线,做到及时接听、快速答复群众咨询、投诉。今年以来,共接听96128群众咨询投诉16次,及时答复反馈16次,未发生超时情况。
(六)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一是建立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组织政治处、交警、消防、网安等部门建立了社会热点、重大案事件回应和政务舆情处置工作机制,与市电视台建立热点回应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二是及时开展解读回应。积极组织对社会热点、重大案事件通过及时发声,确保群众关注得到及时回应。2017年,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回应事件、舆论引导20次;通过参加市电视台“热线栏目”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通气会等方式,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引导。2017年,由局领导牵头组织交警、治安、刑侦、消防等部门参加弥勒人民广播电台“弥勒热线”栏目4次,对涉及交管、消防、打击违法犯罪等公共安全热点问题和消防、交管政策性文件、管理措施进行了解读;由消防、交警等部门分别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通气会2次。
(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指挥中心、政治处、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网安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等相关警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负责全面统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弥勒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切实承担起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台账、保密审查等制度,做好拟发布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建立了社会热点、重大案事件回应和政务舆情处置工作机制;与市电视台建立了热点回应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四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纳入各部门业务办公经费中,使政府信息公开经费得到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7年以来未接到群众申请公开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健全,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解读回应机制还不健全,有待于进行加强。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责任人和责任事项,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群众公开涉及国计民生方面的重点领域信息。三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信息公开。四是进一步健全政策解读回应机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系的热点问题。五是进一步用好管好新媒体,及时精准推送信息,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作用。六是进一步做好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7年,弥勒市公安局无其他事项说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详见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弥勒市公安局
2018年3月2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弥勒市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97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0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2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0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4 |
县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州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8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
单位负责人:赵银光 审 核 人:赵兴权
填 报 人: 李旭 联系电话: 18760791532
填报日期:2018.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