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弥勒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6-10 字体:[]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规定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工作安排,综合市公安局及局属所、队、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按照要求于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弥勒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弥勒市髯翁西路延长线弥勒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邮箱:mlgaqbxx163@.com,邮编:652399,电话:0873-3029108)。

  一、概述

  2018年,弥勒市公安局各警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积极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性、稳定性,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了解权,公安政务信息对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作用更加明显,较好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围绕省、州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公开事项进行公开,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5条,利用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109条,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74条。

  (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宣传情况。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宣传工作,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平安弥勒”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及相关宣传8条。

  (二)反恐怖工作宣传情况。拓展反恐怖工作宣传渠道,利用“平安弥勒”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公安机关施行群众举报暴力恐怖、宗教极端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34条,《公民预防恐怖活动行为指引》21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民声、民情、民意反映的重要载体,市公安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落实,确保了办理质量和效果,办理结果及时通过弥勒市公安局主页公开。2018年,市人大二届三次会议共转交市公安局办理的人大建议共11件,其中,主办件8件,协办件3件。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共转交市公安局办理的政协提案共23件,其中,主办件12件,协办件11件。与提案委员联系、见面率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100%。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与市电视台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通过参加市电视台“热线栏目”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通气会等方式,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由局领导牵头组织交警、治安、刑侦等部门参加弥勒人民广播电台“弥勒热线”栏目4次,对涉及交管、消防、打击违法犯罪等公共安全热点问题和消防、交管政策性文件、管理措施进行了解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分别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通气会1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建立社会热点、重大案事件回应和政务舆情处置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对社会热点、重大案事件通过及时发声,确保群众关注得到及时回应。2018年, 回应社会关切、舆情处置情况1次。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推进公安权责清单公开。及时组织人员对市公安局权责清单、服务指南进行了集中汇总和梳理,与市委编办等单位建立定期梳理、动态更新发布工作机制,对市公安局1166项权责清单按照要求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及时公开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组织人员对市公安局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汇总,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222件,根据工作需要和保密规定,将制发的户籍、交通、消防等方面规范性文件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公开科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集中公示。2018年共公开户籍制度改革、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规范性文件10件,公开户籍、出入境服务信息55条。

  (三)切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情况。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将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在政务网站进行公示。今年以来,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4期。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最大限度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2018年,政务服务事项办件突破8000件;梳理“马上办”“直接受理”“最多跑一次腿”事项清单26项。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以来未接到群众申请公开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一)切实用好政务新媒体。对开通的官方“平安弥勒”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和推广使用力度,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实时为群众精准推送政务信息。今年以来共利用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185条、利用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835条,全年新媒体累计发布信息3447条。

  (二)推进96128政务热线和12345热线整合。专人负责96128政务服务专线,做到及时接听、快速答复群众咨询、投诉。2018年,共接听96128群众咨询投诉12次,及时答复反馈12次,未发生超时情况;按照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加快推进96128政务服务热线和12345热线整合。

  七、存在的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健全,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解读回应机制还不健全,有待于进行加强。

  (二)2019年工作目标、思路。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责任人和责任事项,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群众公开涉及国计民生方面的重点领域信息。三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信息公开。四是进一步健全政策解读回应机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系的热点问题。五是进一步用好管好新媒体,及时精准推送信息,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作用。六是进一步做好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2018年,弥勒市公安局无其他事项需要说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详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弥勒市公安局

  2019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弥勒市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17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17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82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89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2

                       单位负责人:赵银光        审 核 人:赵兴权

                       填  报  人:李旭                  联系电话:0873-3029107

                       填报日期: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