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424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文号
2021—146号
发布日期
2021-10-27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秋冬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秋冬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市域各相关企业、局属各科室:

  当前,已进入秋冬季,气温逐渐下降,历来是火灾事故多发、高发时段。同时,当前已经临近年底,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赶工期、加快生产进度,人流、物流、商品流频繁密集,各类致灾因素大量集中,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当前各项火灾防控工作,不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向纵深,全力稳控全市工商信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全市气温总体下降,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居民家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现象将增多,加之临近年底,人流、物流集中,大型群众性活动和商业促销活动较多,火灾致灾因素急剧上升,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全市已全面进入火灾多发、高发时段,火灾防控工作已到了关键时期。各相关企业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本行业的火灾形势、深刻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查找弥补工作不足,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市工商信行业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及时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议,通报本单位火灾形势特点,分析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安排部署秋冬季节火灾防控工作任务。

  二、要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举措,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各相关企业要在认真分析本单位、本行业火灾形势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要求,以规定动作结合差异化整治工作方式,强化20项任务清单落实举措,进一步梳理本地区、本行业系统火灾高风险场所和单位,采取针对性举措,抓好火灾事故预防工作。通过深入开展火灾防控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治理市域重点工业、商贸流通、信息化企业、加油站(点)等场所火灾隐患,使各企业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重点场所、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销案,确保今冬明春火灾形势平稳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各企业是否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落实;

  (二)各企业经营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三)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落实“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是否应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信息系统。

  (五)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七)在辖区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吸取以往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站在“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火灾防控整治工作。

  (二)实行岗位责任制和领导问责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问责谁的原则。

  (三)强化督导,跟踪问效。秋冬季节火灾防控期间,市工商信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