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68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7
信息名称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自然资源管理权力运行,严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弥发〔2022〕17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结合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法治建设督察、卷宗评查等工作契机,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进行自查自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夯实内务基础。我局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集体学法用法制度,利用每周一干部职工教育学习会时机,干部职工轮流带头领学,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经常化。依托学习强国、中国普法、云南普法等媒体平台开展法律在线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及与土地、矿产、城乡规划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学习培训,2022年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1次,并邀请单位法律顾问专职律师开展集中法治培训2次。

  (三)履行普法责任,开展社会宣传。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局领导亲自挂帅,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展出法治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局机关门口铺面专门开设市自然资源局党群服务站,面向全社会公开宣传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搭建与群众拉近距离的桥梁,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法治意识。

  二、建立完善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规定,在土地征收、矿产资源管理、耕地保护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突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程序要求,努力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建立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等行政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供应、耕地保护、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实行相关科室集体会审、听取法律顾问意见、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等程序,保证了行政管理行为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下发了《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完善权责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主体、依据、范围、权限、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购置执法记录仪28台,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法制审核不通过或未法制审核的,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专职律师1名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承担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事项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应诉工作,开展合同审查、人员教育培训及普法宣传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五)大力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一是切实改进便民利民措施。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合房屋交易、纳税、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办事窗口,对外公布“一件事一次办”清单,实现“七个一”要求,落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窗出证的工作要求,同时将申请材料由原来的17项精简到9项,在云南政务服务网站开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接口,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的模式,极大方便申请人不动产权证办理。二是规范办理流程。涉及自然资源审批业务的统一制作办事指南,摆放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方便办事群众咨询获取,按照办理程序规范业务受理,做到一张清单,一次性告知,时限内办结。三是大力压缩办理时限。大力压缩不动产权证、规划许可证等办证审批时间,不动产一般登记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办结,各类规划许可证由20日压缩至7日内办结,矿业权转让变更登记由4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其他登记业务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办结。

  三、严格依法履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矿山动态巡查和土地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障群众来访举报通道畅通,解决征地拆迁补偿、产权证办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提升行政执法和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二)大力提升行政审批办理效率。一是全面推行“多证合一”工作。根据《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局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根据权限统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验收清单,优化矿产资源审批服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条件等材料。三是集中受理审批。我局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一书两证”及核实意见已全部进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按照《关于优化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的通知》(红建发〔2018〕92号),开展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一律不设置任何前置条件,所有投建资料均为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要求。

  (三)提高防灾减灾依法处置能力。开展防灾减灾实战化演练,做好防灾减灾相关工作,每年度充分发挥市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作用,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印发年度《弥勒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下发《弥勒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弥勒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组织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细致地对各地灾隐患点开展深入全面的巡查排查,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和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清理由本部门制定、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提出相应处理意见3件,其中2件继续有效、1件废止。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各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清理行动,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将各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以来,我局未制定出台过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不强,学法用法精神不足,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转变和提高;二是执法监察力量配置不足,无相应执法编制,执法人员队伍薄弱、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装备、车辆保障不到位问题突出;三是涉及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等自然资源管理领域违法案件高发频发,屡禁不止现象突出,执法监察过程中引发的矛盾问题突出,对违法当事人未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以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二是持续加强执法人员培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及法律法规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注重实践和理论培养,持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水平。三是扎实有效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土地、矿产、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坚持报告通报制度,加强部门间配合,在乡镇和市级部门间形成合力,坚决遏止违法行为发生,进一步营造依法用地、保护自然资源的法治环境氛围。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