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093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8
信息名称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根据《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弥发〔2022〕17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结合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法治建设督察、卷宗评查等工作契机,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进行自查自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我局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集体学法用法制度,利用每周一干部职工教育学习会时机,干部职工轮流带头领学,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经常化。依托学习强国、中国普法、云南普法等媒体平台开展法律在线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及与土地、矿产、城乡规划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学习培训。

  (三)履行普法责任职责。研究制定《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及任务分工,在弥勒普法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制定下发《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的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普法责任科室,确保全年普法宣传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等时间节点,制作发放宣传页、海报等1万余份、宣传手提袋1千余份、宣传音频5条,局领导亲自挂帅,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展出法治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局机关门口铺面专门开设市自然资源局党群服务站,面向全社会公开宣传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搭建与群众拉近距离的桥梁,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法治意识。

  (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切实改进便民利民措施。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合房屋交易、纳税、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办事窗口,对外公布“一件事一次办”清单,实现“七个一”要求,落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窗出证的工作要求,同时将申请材料由原来的17项精简到7项,在云南政务服务网站开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接口,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的模式,极大方便申请人不动产权证办理。二是规范办理流程。涉及自然资源审批业务的事项,统一制作办事指南,摆放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方便办事群众咨询获取,按照办理程序规范业务受理,做到一张清单,一次性告知,时限内办结。三是大力压缩办理时限。大力压缩不动产权证、规划许可证等办证审批时间,不动产一般登记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办结,规划类许可事项由20日压缩至4日内办结,矿业权转让变更登记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其他登记业务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办结。

  (五)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行“多证合一”工作。根据《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探索建设工程相关豁免清单及承诺制,并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根据权限统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验收清单,优化矿产资源审批服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条件等材料。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以权责清单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主体、依据、范围、权限、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设立专门询问室,采购视频记录仪、笔记本电脑等装备,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法制审核不通过或未法制审核的,不能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按照州局和全市案卷评查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卷评查工作,按时上报工作情况,未出现不合格案卷情况。

  (七)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云南千景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培养公职人员1名担任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承担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事项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应诉工作,开展合同审查、人员教育培训及普法宣传等,有力保障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八)建立完善防灾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弥勒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职能作用,明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下发《弥勒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做好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守护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印发《弥勒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弥地灾指〔2023〕6号),凝心聚力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五位一体”巡查排查责任体制和“一点多员”包保责任体系,确保了责任到位。按照《弥勒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弥地灾指办〔2023〕22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各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对辖区或所管理的部门开展工程领域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九)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清理由本部门制定、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提出相应废止意见3件。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各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清理行动,开展涉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专项清理,将各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以来,我局未制定出台过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形式单一。面向社会面普法方式缺乏新意、内容单一,普法成效不明显,部分农村群众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法治意识不足,社会面普法效果不佳。

  (二)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有差距。执法监管巡查力度还不够,土地、规划执法巡查还存在盲区盲点,违法占地、规划违法、矿产违法等行为依然存在,管理机制不健全,基层作用发挥不够,离早发现、早制止的处置要求尚有差距。

  (三)执法队伍力量配置不足。对执法队伍建设研究不够,谋划不够,虽然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但是人员配置不到位,执法力量薄弱,难以满足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管理现实需要,同时,执法案件质量还不高。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集中学习主题,召开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等会议7次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等,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利用干部职工会、党员集中学习等时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8次,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成为引领单位法治建设的思想旗帜。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州市委各级法治委员会会议精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具体措施,细化下属单位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一行动”自查自纠,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规定,在土地征收补偿、矿产资源管理、耕地保护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突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程序要求,年内完成了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及国土空间规划、基准地价更新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听证3次。

  (四)建立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等行政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供应、耕地保护、行政处罚等事项,实行相关科室集体会审、听取法律顾问意见、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等程序,保证了行政管理行为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五)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力度。全面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抓好土地、矿产、规划领域执法查处,依据《行政处罚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加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内部监督和制约,促进依法行政,确保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依法、及时、准确处理。

  (六)依法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做好部门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更新等工作。2023年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00余条,主要公开途径为弥勒市人民政府网“国土资源政务公开”、“不动产登记公告”专栏、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等,公开内容涉及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示、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年度政务公开情况、征收土地预公告等法定公开事项。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认真回应群众关切的困难问题并接受群众监督。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自然资源管理。紧紧围绕市委“1377”发展思路,锚定建成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强市总目标,按照“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原则,紧扣“规、批、供、用、登、查、管”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流程,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开放经济,做好要素保障、资源保护、权益维护等中心工作。

  (二)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办事,依规办事,坚持遇到问题查法,解决问题用法,处理问题找法,行政决策依法,时时刻刻守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化要求,提升服务意识,耐心询问解释审批流程,落实一次性告知义务,力争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努力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审批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及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等法律法规学习,持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扎实有效开展普法宣传,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使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深入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