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794
信息分类
部门工作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
发布机构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21
信息名称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市教育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持续提升教育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教育体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1.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从领导班子及各学校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抓起,带头学,带头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党员干部集中学。要求各学校采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学习分享、“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读书班、学习班的方式学习宣传,切实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9月10日省、州、市教师节表彰大会(座谈会)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系统学习,融会贯通,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学校发展、教育教学全过程,全面提升执法工作人员法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三是推动青少年广泛学。领导干部带头、党员干部带动,全市20所初高中学校思政课教师运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等网络学习载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到学校师生思想政治课、道德与法治课上,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通过兴趣小组、课外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入脑入心。四是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为了提升全市教体系统师生法治素养,市委教育工委以党建为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多措并举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教体系统173个基层党组织2301余名党员,采取集中学和自主学习方式,通过教职工大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4+N”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中小学校通过主题班会、主题队会活动组织学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各党员教职工通过“学习强国”APP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解读的学习。

  2.推进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用法。制定局机关学法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通过日常学习、举办讲座、案例展示、旁听网络庭审直播视频等方式多种渠道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法网上进行学法、考法。

  3.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进一步建立健全教体系统法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基础教育科科长、其他相关科室负责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和法治副校长为成员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体育局实际情况,结合中共弥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加强学校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全市学校、幼儿园聘有法治副校长176人,配备法治辅导员共170人,实现全覆盖。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聘任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弥教体发〔2022〕50号)。按照通知要求,学校在9月上旬完成对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聘任工作,并颁发聘书。10月上旬完成法治辅导员公示牌上墙并制订各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

  5.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教育体育局聘请具备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全市教体系统法律顾问,做好全市教育体育系统重大事项讨论、涉法问题咨询处置及司法案件办理等工作。

  (二)增强普法实效,教体系统干部师生法治素养逐步提升

  1.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

  (1)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工作。各学校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中小学道德法治课程,全市小学阶段,开设《道德与法治》课,每周安排2节课时;初中阶段,开设《道德与法治》课,每周安排2-3节课时,高中阶段开设《思想政治》课,每周安排4-7节课时。邀请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制订相应的法治教育计划。加强青少年道德品行、法治规范教育。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加强青少年遵纪守法教育和健康成长指导。

  (2)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一是集中学习宣传。学校通过召开教职工会议,深入开展宪法和涉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以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集中宣传形式,让学生观看、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全市共开展国旗下讲话和召开教职工会议198次,主题班队会共1000余次。二是信息化宣传。各校利用微信群转发海报、活动标识、公益宣传片、《4.15全民国家安全日致家长的一封信》等资料在教师群、后勤群、班级群向教职工和家长宣传国家安全;制作宣传标语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多渠道、全方位营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氛围。并教育孩子学会主动学法懂法遵法守法,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共下发宣传材料10352份,制作宣传标语共计324条。

  (3)“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师生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一是通过学校教职工会议、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横幅标语、主题班会、班级板报、班级宣传群、参与网络在线学习等,开展专题讲座66次,国旗下讲话161次,主题班队会1046次,校园广播175次,宣传栏140块,LED电子显示屏150条,其他微信、班级QQ群转发学习5690次。二是积极组织师生观看民法典短视频。全市319所学校约90000余人在校生、约7000人教职工参与活动。三是积极组织全市学校师生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全市共4688名教职工及54480名学生参与答题活动,尚有部分学校还在组织和统计过程中。四是选择合适的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学习班会、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

  (4)开展“检教共建 法护成长”——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一是学校组织多级会议集中专题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普法的重要性。二是“线上”观看法治视频课程学习。借助多媒体教学设备,通过“班班通”专网登录,观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发布的优秀法治视频课程。三是“线下”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专题讲座。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分批对学生小规模、小范围开展专题讲座,参与教职工7000余人、9万余学生,活动整体参与面广人多,收效明显,氛围良好。

  (5)“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弥阳中学、弥东中学师生代表各5名参加检察院组织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的开放日活动。

  (6)开展“检爱同行 护苗成长——校园法治文化月”活动。弥勒市人民检察院与弥勒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开展“检爱同行 护苗成长——校园法治文化月”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校内资源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教职工QQ群、微信群、校讯通、宣传栏、班级板报、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法治素养。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联合制定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各校积极主动与所配备的法治副校长联系,并介绍各校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尤其是学校在法治教育宣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双方沟通,听取学校意见,法治副校长能更深入了解学校法治教育情况,研究制定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四是为法治副校长颁发聘书。各校利用此次法治宣传活动之机,向所聘法治副校长颁发正式聘书,并对派出单位对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五是举办一场法治专题讲座。邀请法治副校长对法律法规举办讲座。六是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校结合“护苗联盟 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要求,开展“绿书签进校园”活动,于活动开展期间为各校为学生推荐观看一部普法教育专题片。七是组织一次法治体验活动。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法治体验活动。如:古城小学经过与弥勒市人民法院对接,于9月28日下午3:00组织部分相关教师在校长陈潮松的带领下到弥勒市人民法院参与一件有关财务人员犯罪庭审的旁听活动。八是签订校园法治文化月承诺书。在活动期间,部分学校签订校园法治文化月《教职员工承诺书》及《告家长(监护人)书》。

  (7)开展“反诈你我同行,共建平安校园”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升旗的契机,开展“反诈你我同行,共建平安校园”的宣传主题,在校会上进行宣传如何反诈防诈骗。二是在学校显眼处悬挂反诈宣传标语,以警示师生时时注意反诈防骗。三是各学校借此机会,开展“反诈你我同行,共建平安校园”的主题班会,进一步深化教育学生,让反诈防诈深入人心。四是给学生家长发放一次反诈宣传资料:让学生家长签订承诺书,发放“小手拉大手·全民反诈”倡议书,以达到小手拉大手,并提醒家长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自学反诈知识,将宣传教育范围进一步扩大,拓展防范教育的覆盖面。五是持续加强反诈宣传警示教育,各班开展了“反诈你我同行 共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反诈宣传活动,并要求形成“宣传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宣传态势,确保了反诈宣传广大师生100%覆盖,学生家长100%知晓。

  (8)持续推进青少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制订《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落实“宪法卫士”2022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组织全市除幼儿园及特殊学校以外的所有学生参与“宪法卫士”学习。目前,全市参与活动学校共138所,参与学生总数51574人,活动还在持续进行中。二是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各学校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由市教育体育局分别对每个项目推荐小学、初中、高中组共6名优秀选手,参加州级遴选。

  (9)开展2022年全省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一是召开主题班队会。各学校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律伴我健康成长”为主题,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二是开展法治教育讲座。各学校积极与法治副校校长联系沟通或由学校法治辅导员为学生开展法治教育课,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将法治理念进一步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心中。三是观看法治教育视频。结合宣传活动要求,于活动开展期间,各校为学生推荐观看一部普法教育专题片。进一步加强学生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组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师生法治教育离不开家庭,家庭也是国家法治教育工作的参与群体,为更好开展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引导家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截至2022年12月23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进行法治教育宣传和授课共255次,利用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法治宣传场次230场,参加人数共73545人,家访法治宣传共7390户,向家长(或监护人)推送法律条文信息共73545次。

  2.推进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橱窗、开辟法治宣传栏,或在校园网、校园广播中开设法治教育专栏等多种形式,结合在学生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法律故事,宣传法治理念、法律常识,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文化氛围。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平安校园”创建和评比活动。

  3.落实工作经费,提供法治教育宣传保障。市教育体育局要求各校把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经费预算,确保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如:每学年或每学期制作更换法治教育宣传展板,根据法治副校长宣传培训内容制订宣传标语、横幅等。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以保证教材征订、人员培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普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效能

  1.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积极履行本部门执法职责并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执法部门协调对接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创新执法方式,在日常检查监管过程中广泛开展说服教育,深入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行政相对方依法依规办学意识。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准确公开公示相关执法信息和开展行政执法并依法记录。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等权利,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没有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活动。截至2022年12月,市教育体育局34名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已全部纳入双随机名单库中予以管理。

  5.加大教育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2年4月,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制作的广告宣传标语进行排查整治,对城区17所已注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还留有门头牌、布标等广告宣传标语进行清理拆除。同月教育体育局制定《弥勒市教体局关于2022年度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办学情况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并按要求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5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相应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6.严格执行年检,督查整改提升办学水平。制定《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民办教育机构2021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2022〕—16)要求于2022年4月组织年检工作组对全市符合年检要求的139所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年检评估,其中:幼儿园85所,小学1所,初中1所,高完中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所,中职学校3所,校外培训机构46所,并于2022年7月5日下发《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民办教育机构2021年度年检评估结论的通报》(弥教体发〔2022〕41号),其中:合格114所,占82%;基本合格18所(高完中1所,幼儿园12所,培训机构5所),占13%;不合格7所(幼儿园6所,培训机构1)所,占5%。并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民办教育机构针对存在问题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

  7.制作《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宣传的通知》,并公布具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一是做好校内宣传,要求各学校加大宣传告知力度,将《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学校各种通讯渠道告知到所有学生及家长(含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并在所有班级张贴;二是校外宣传,要求各相关辖区小学通知并督促本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将《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张贴于各机构入门显眼位置。

  8.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市教育体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部署安排,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首次备案工作。制定下发《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完成对全市所有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首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

  9.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16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云南省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专家委员会的通知》《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成立红河州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专家委员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下发《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成立弥勒市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按期完成分类鉴别专家委员会的组建,为弥勒市提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决策咨询,开展培训项目分类鉴定工作,以及承担市教育体育局委托的其他任务。

  10.组织召开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会议,从规范办学要求、疫情防控要求及行政处罚法等三方面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加强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不断提升规范办学意识。

  11.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市教育体育局于2022年11月制定下发《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省厅“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任务的通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抽查内容对4所被抽检校外培训机构按期完成检查工作。

  12.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结合弥勒市校外培训监管实际情况,于11月23日组织校外培训机构辖区学校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召开培训机构监管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安排下一步监管工作任务,要求各辖区学校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其他教师为组员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小组,并压实责任,加强日常监管。

  13.不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负责人规范办学意识。在疫情防控形势下,市教育体育局于11月25日组织全市45所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召开视频培训会。通过会议对现行国家和省、州、市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学习和解读,同时对资金监管、疫情防控做出特别强调,要求各机构严格贯彻落实到位,切实增强规范办学意识,加强机构全面规范管理。

  1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体育局机关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活动,并依法履行相应的职责。及时研究处理监察机关的监察建议、审计机关的审计意见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书,并将处理意见和结果通报有关机关。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予以处理。

  二、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教育体育系统主要工作、重点环节全力抓好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教育体育系统整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主要抓,职能科室和学校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对标对表中央省州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认真梳理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教育纳入年度学校管理目标考核指标,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法治建设工作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局党组听取并研究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情况2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分析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和部署,不折不扣推动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坚持民主集中,不断推进教育体育系统各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始终做到依法决策。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印发《中共弥勒市委教育工委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运行。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工委会议16次、党组会议25次、局务会议16次,对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通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议事,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市教育体育局坚持聘请法律顾问,与云南湖泉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顾问协议,聘请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不断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市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签订重要合同协议等出谋划策;依托法律顾问专业知识,化解各类涉校涉师涉生矛盾,依法化解矛盾;同时,严格执行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教育体育系统拟印发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公开办事流程和办结时限,严格把关,依法审批,公开透明,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机制,认真做好教育体育工作中的招生、教师招考及资格认定、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推进,用法治给教育体育系统各项工作定规矩、定界限,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实施监管督查83次,政务服务受理审批行政许可事项17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5次,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执法检查45次,清理整治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2家。二是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督查。2022年3月春季学期、9月秋季学期,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随机抽查全市125所中小学幼儿园,填写督导清单125份,查出存在问题隐患学校122所,印发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规定问题整改时限。4月,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制作的广告宣传标语进行整治,对城区17所已注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还留有门头牌、布标等广告宣传标语进行清理拆除;对全市139所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年检评估,评估合格114所,基本合格18所,不合格7所,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民办教育机构,针对存在问题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紧抓关键少数,抓好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管理,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群体,不断让法治成为教育体育系统干部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一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紧紧抓住招生录取、考风考纪、教师招聘、基建项目、民办学校审批等重点岗位,尤其是主要审批人员权力运行实行重点防控。针对班子及干部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的发生,不断加强教育体育系统纪律作风建设。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采取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建立党组定期听取研究局机关科室、学校工作情况制度,同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及时提醒,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此项工作16次。三是积极鼓励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目前取得《行政执法证》34人。

  (五)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

  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一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全力支持法院依法受理的涉及教育体育的案件,因教育欠款问题,2022年市教育体育局被起诉的案件9起,市教育体育局积极主动配合法院依法处理,坚决抵制干预、阻碍司法机关依法受理的行为。二是全力办好弥勒市第八中学,有序稳步开展专门教育。投入资金400余万元,新建弥勒市第八中学大门、值班室,并对部分功能室和室外附属设施进行改造,10月22日39名学生顺利报到入学,实现如期开学,对因年龄原因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经常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家长管不住、学校管不了的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有效的教育矫治手段。

  (六)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打造一支具备“四有好老师”标准的教师队伍,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努力建设教育体育系统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一是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机制,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教师工作首位,贯穿于学校管理全过程,组织教师签订《弥勒市教师师德师风“十不”承诺书》,充分发掘教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2022年对“两优一先”18个先进基层党组织、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2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培育十佳校长10名、十杰教师10名、优秀班主任100名,向省、州推荐德育专家2名。抓好师德师风整治,制定《弥勒市教育体育系统“铸师魂、正师道、立师表”师德师风整治工作方案》,选聘40名师德师风社会监督员,创建师德师风建设基地,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有所显现,全市教师违反师德师风情况呈下降态势,2022年发生3起,比2021年下降13起。二是加强学校法治队伍建设,制定《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聘任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聘有法治副校长176人,配备法治辅导员共170人,实现全覆盖。三是抓学习教育,树用人导向。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坚持每周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把党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纳入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习惯。同时,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学校对法治教育重视程度较低,缺少专职人员。学校对法治教育的重视度不高,缺乏专职的法治老师,也缺乏专门的教材,只是零碎地分配在思想品德课及其他方面中,学校法治教育缺乏系统性、专业性,导致学生对法律知识缺乏全面的学习、认识、了解。

  (二)法治教育形式单一、缺少创新。学校开展的活动过少,主要是举办法治教育安全讲座,形式单一, 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法治教育的形式不丰富。

  (三)对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不足。部分职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仅限于集中学习、参加短期培训班培训,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履行教育体育部门职责,建立教体系统学校法治宣传工作定期述职机制、考核机制、督办机制,强化综合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

  (二)加强部门联动,全面提升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深入与司法、公安、民政、妇联、关工委、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协调,重点关注和做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建立挂联包干预防教育工作机构和机制。继续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注重中小学法治教师(辅导员)的培训、培养和使用,强化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

  (三)持续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引导家长重视和开展家庭法治教育,推动家长法治意识的提升,形成良好家庭法治教育氛围。

  (四)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强化教育法治理念,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编印学习资料、组织培训考核等形式,加强普法学习与宣传,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学法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落实工作责任制,提升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开展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贡献。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