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062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29
信息名称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许可设立弥勒市捌拾壹号网咖的公示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许可设立弥勒市捌拾壹号网咖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弥勒市捌拾壹号网咖

  地          址:弥勒市弥阳街道古城社区弥勒大道与髯翁西路交

  汇处时代中心A2-101

  经  济  类  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  营  范  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云东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3年 5 月 30 日至2023年 6 月 8  日(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873-3065661

  受理人姓名:杨海

  地      址:弥勒市弥阳街道行政北路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邮      编:652399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