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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24-01064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1
信息名称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和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职工大会等方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完整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动员干部职工积极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国普法”“云南普法”“红河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统筹推进文旅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建设

  立足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聚焦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重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印发了《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1次,党组会集体学法2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直属单位共同配合、全系统职工共同参与良好格局,严格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党组集中学法、法治学习培训、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各项工作落实。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健全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树牢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及时续签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并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2023共审查合同6份,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机制。根据《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完善了以局长为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相关科室长为成员的案件审查委员会,对文化综合执法大队承办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全年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8件,推动了文化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全面提升部门服务效能。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和市级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共11项,并对外公布。四是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梳理文旅局行政职权6类、188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62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力6项,同时在网上向社会公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五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年以来共审批游艺娱乐业务经营许可业务4家、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业务经营许可业务2家、歌舞娱乐场所业务经营许可业务2家、营业性演出业务经营许可业务5件。六是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畅通投诉举报和监督渠道,不断提高文化和旅游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2023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共计57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1件(主办件11件,协办件10件),市政协提案36件(主办件13件,协办件23件),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实现办结率100%、协商率100%、满意率100%。2023年,办理“12345”平台投诉举报件182件、“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投诉177件、电话咨询和投诉294件、网络舆情16件。

  (四)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规范文化和旅游执法工作,优化文旅行业营商环境。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我局目前共有17名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其中有14名人员取得云南省行政执法证、3名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2023年7月3日至7月6日,参加红河州与青岛市联合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交流协作暨红河州第八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技能培训竞赛活动,切实提升执法能力。二是不断规范行政执法。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开展“双随机”抽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效能,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今年6月5日,组织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弥勒市司法局举办的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业务培训会议。三是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重点开展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打击整治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专项行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等工作。2023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5001人次,检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1562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8起,罚款47500元,警告16家次,责令整改10户,有力规范了文旅市场秩序。

  (五)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抓实法治宣传

  切实提高做好全民普法守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部门普法责任,不断拓展普法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民法治素养提升。一是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等法治宣传活动,抓好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8月18日,组织开展了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执法水平。12月4日,开展了“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展示活动。二是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5·19中国旅游日”“博物馆日”“文化与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点活动和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并结合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媒介,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文旅行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引导文旅行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单位公共区域设置了法治宣传栏,并定期更新法治宣传栏宣传内容。同时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制作了普法宣传动漫短视频,在相关文旅场所、公众号、合作媒体等平台进行播放。

  (六)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弘扬法治文化

  一是精心安排惠民演出。制定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建立和落实“文艺+法治”普法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剧(节)目惠演的通知》,要求文化馆办文艺团队每年完成不少于1个法治剧(节)目的创作;乡镇文化站业余文艺演出队每年完成不少于1个法治剧(节)目的创作。2023年,全市文旅系统创作法治剧(节)目7个,成功举办阿细跳月民族节、红万祭火节、彝族火把节、爱佐与爱莎艺术节等特色民俗文化活动,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暨戏曲进乡村”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130余场,举办了112场含法治剧(节)目的演出,举办“书香弥勒”系列读书活动57场次,惠及群众3万余人次。二是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村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景区智慧书屋等结合自身实际设置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宣传栏,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法治文化作品进行推广。把法治文化融入“文化三下乡”惠民活动,向广大农村群众发放、宣传、介绍涉及农业农村的基本政策、法律法规和实用种植养殖技术等,开展常态化公益普法,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不足。一是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积极性不够,由于法治类文艺作品知识性比较强,再加上流传度不高、传播广度和深度低,创作人员对法治文艺类作品的创作积极性不高。二是创作经费短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不足,对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戏剧、歌舞等文化资源挖掘力度不够,普法题材文化艺术作品较少。

  (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有待持续推进。部分人员因事业编制,不能再从事执法工作,调离岗位,执法大队虽完成了改革,但目前岗位仍然有空缺,短时间难以调剂符合行政执法身份的执法人员到岗工作,对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三)文化市场执法力量薄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编制行政人员偏少,“小队伍大市场”问题仍然突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被行政部门借用、借调到机关工作或抽调执法机构人员的情形也还存在,严重影响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

  (四)文旅法治宣传手段不够多元。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公众了解国家法律的途径越来越多元,包括微信、微博、抖音等,而目前文旅行业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宣传的可接受性、宣传的深度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并组织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工作。二是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列入《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工作要点》,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的工作机制。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政务公开。按照《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政务公开。四是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40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并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11项,承诺办理时限均压缩至法定时限的85%以上,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度,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创新。积极转变行政观念,强化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担当意识、开拓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应对、迎难而上,开创干事创业新局面。创新法治思想宣传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普法活动,真正让法律知识入心、入脑、入行,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

  (二)强化法治宣传。继续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学习和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做好行业普法、主题法治宣传、普法责任制落实、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法治素养。

  (三)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丰富法治文化产品供给,把法律文化产品创作列入文艺创作计划,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中法律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传承运用,深入挖掘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戏剧、歌舞等文化资源,发挥民间艺术团体、非遗传承人和基层文化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普法题材文化艺术作品创作,把法治文化融入“送戏下乡”惠民演出等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广泛传播,提高法治文化作品的留传性和传播度。

  (四)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不断优化行政服务,优化文旅行业营商环境,激发文旅市场活力。严格规范执法,加强对网吧、演出、娱乐、出版物、广播影视和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酒店、旅行社的管理,做好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反恐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文旅市场环境。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