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72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26
信息名称
弥勒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和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家和省州林草部门分别部署了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并制定了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市森林资源管护,严厉打击毁林行为,经研究,决定于20215—10月组织开展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查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森林督查工作,通过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审批、群众举报、媒体报道、护林员报告、护林巡查等多渠道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公益林等问题。

(二)突出大案要案的排查整治

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生态区位重要、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案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三)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

全面梳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涉林政策,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四)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植被恢复、执纪问责四个到位原则,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消减存量,遏制增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成立弥勒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邱云春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恒亮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孔令光    市林草局局长

  员:李      市法院副院长

施兴荣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钱国忠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邱崇茂    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赵学来    市财政局局长

袁云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兵元    市农科局局长

      市水务局局长

黄兆明市信访局局长

江海军    江边林业局局长

孟婷雯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戈建生    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队长

陈保云    市林草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东风农场管理局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草局,由孔令光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保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开展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开展工作调度,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重大、疑难问题,督查督办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重大、典型案件,推动立行立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检查通报排名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动作迟缓、措施不力的乡镇(街道)、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

市级成立6个工作组,对专项行动全面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按照国家、省、州反馈意见,督促各乡镇(街道)限期整改落实。

(一)第一组

长:孔令光市林草局局长

    员:蒋文智市林草局改革与产业发展科科长

            韩绕菊  市林草局生态修复科副科长

            黄万斌  市林草局资源林政科副科长

            陈忠明  市竹园国有林场工程师

 负责弥阳街道、江边乡。

(二)第二组

长:杨云江 市林草局副局长

    员:聂学文  市林草局森防站站长

            钱树坤  市林草局资源林政科副科长

邓永兵  市林草局森防站工程师

            陈云跃  市林草局公益林科工程师

负责五山乡、虹溪镇、西三镇。

(三)第三组

长:江海军 江边林业局局长

员:普爱明 市林长办公室主任

            张荣才  市林草局生态修复科副科长

                市林草局野保站工程师

            申永云  市竹园国有林场工程师

负责竹园镇、朋普镇、竹园国有林场。

(四)第四组

长:陈保云  市林草局副局长

    员:杨余红  市林草局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科长

左忠友  江边林业局工程师

    野生动植物保护暨自然保护地工作站站长

负责西一镇、西二镇、江边林业局。

(五)第五组

长:何永金  市林草局副局长

    员:朱永山  市林草局生态修复科工程师

            黄海平  市林草局林科所副所长

            李云华  市林草局规划队工程师

    负责新哨镇、东山镇、巡检司镇。

(六)第六组

  长:戈建生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黄艳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员:李云刚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江边林区派出所所长

               谢雪雷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

              单雄文 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刑侦中队负责人

                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治安中队负责人

负责各乡镇(街道)、江边林业局、竹园国有林场。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重要工作和违法情况要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及本级林长报告。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15月)

1.召开启动会,传达国家、省、州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制定印发《弥勒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安排部署专项行动。

2.各乡镇(街道)充分利用历年森林督查成果、2013年以来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群众举报、媒体报道、护林员报告、护林巡查及即时监测、绿卫2019”、种茶毁林、毁林种植三七各类专项行动中行政、刑事案件查处等各类疑似问题线索,建立201311日以来全部案件线索排查数据库和存在问题整改数据库,实行销号台帐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市级举报电话:3058018(市林草局资源林政保护管理科);6196697(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二)自查自纠和重点整治阶段(202169月)

1.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通过已建立的201311日以来全部案件线索排查数据库对各类线索逐一进行现地核实,对历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和2013年以来项目建设使用(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情况,以及即时监测、绿卫2019”、种茶毁林、毁林种植三七等各类专项行动中行政、刑事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工作再部署、对结果再核查,对发现查处不到位、植被恢复不到位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坚决整改到位,整改后落实管护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向市领导小组及各级林长报告。

2.市林草局牵头,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配合,认真梳理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地方政策文件,并及时纠正、销号。

3.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参照森林督查工作及时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不断压实整改责任,依法严肃查处,立行立改,对涉案林地应收尽收,及时恢复植被,确需使用林地、且符合条件的,查处到位后依法补办使用林地手续,确保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于2021820日前将专项行动成果(含案件数据库、查处整改情况)等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4.开展重大和典型案件市级挂牌督办。市领导小组将按照有关要求,根据情况在6月底前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并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对走过场、弄虚作假、打击不力,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单位约谈主要负责人并全市公开通报,确保督促案件真抓实查,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效果,有力推进案件办理工作加速提质增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910月)

1.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于2021910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典型案例、矢量数据库和成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10月底前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强化森林资源监管,严格执行林长制,加强对村组干部及护林员的管理,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整改违法,坚决杜绝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回潮。

2.市领导小组将专项行动情况报告市总林长,同时报送各市级林长并反馈给各乡镇(街道)林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扎实措施全面摸清有关情况,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特别是狠抓案件查处,确保不留尾巴、不反弹。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果断的措施、迅速的行动,严厉打击毁林违法行为,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敷衍整改,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执行一案双查,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违法者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也要对负有管护责任的人员和专项行动中工作不认真、作风不实、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案件查处不到位、特别是欺上瞒下、漏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依法严肃处理

各地要建立严格的问题排查机制,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要坚持依法查处,立行立改,具备条件的要立即收回林地、恢复植被,恢复后落实管护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对拒不恢复植被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当事人拒不承担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提出追责问责建议;要积极建立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和司法等部门联合处理机制,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三)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召开林长联席会议,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特别是重点加强公益林、天然林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四)及时报送信息

各乡镇(街道)、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全面、准确、高效,于每月10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行动期间,对重大案件、督办案件办理情况及紧急舆情,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形成专报材料,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保昌,电话:3058018,邮箱:648161455@qq.com